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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卷之五] 刺要论第五十篇

  此篇首论刺法之要,各有浅深,浅深不得,致有五脏四时之病。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要不綦重欤。

  黄帝问曰∶愿闻刺要。

  上古以针治病,帝举刺法之要,以教天下后世,故特问之。

  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

  过,平声,下同。浮沉,即浅深。病有浮沉,刺有浅深。犹言病有浅深,而刺因有浅深也。各至其理,各至皮肉脉筋骨之文理,刺所当至,毋容浅也。无过其道,无过其皮肉脉筋骨之道。刺中其道,毋容过也。

  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

  所谓无过其道者,过之则内伤,是太过而反伤其内也。所谓各至其理者,若不及则外生壅肿。

  壅则邪从之,是不及而徒伤其外也。

  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后生大病。

  贼,害也。所谓病有浮沉、刺有浅深者,若浅深不得,反为大害。内动五脏,后生四时之大病,如下文所云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毫毛腠理,毫毛中之腠理也。皮肤,肺之主也。肌肉,脾之主也。脉,心之主也。筋,肝之主也。骨,肾之主也。髓,骨中精髓也。肺主皮肤,其外更有毫毛之浅。肾主骨,其内更有髓之深。此病各有在,当分别浅深以为刺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溯溯然寒栗。

  溯,音素,余篇仿此。此下申明内动五脏,后生大病之意。毫毛腠理,在皮之外。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脏之气。肺主秋,动肺则秋病温疟。温疟先热后寒,故溯溯然而寒栗。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皮在肉之外,故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脏之气。脾主四季,每季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动脾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有腹胀之病,腹胀则心烦,而不嗜食。

  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肉在脉之外,故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脏之气,心主夏。心动则夏有心痛之病。

  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脉在筋之外,故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脏之气,肝主春,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脏之气,肾主冬,肾动则冬病胀而腰痛。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烁酸体解。

  酸,作。骨在髓之外,故刺骨无伤髓。髓伤则动肾脏之精,故精气消烁而,精气消烁而体解。

  然不去矣。

  总结上文而言。刺伤五内,则有四时之病,其病必生。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当审也。

  [卷之五] 刺齐论第五十一篇

  齐,犹一也。刺齐,刺浅刺深,无过不及,有一定之分也。如病在皮中,针入皮中,勿浅勿深,斯为刺齐。以皮分而推之脉肉筋骨。无太过,无不及,皆为刺齐。承上编刺要之意,而复论刺齐也。

  黄帝问曰∶原闻刺浅深之分。

  分,去声。帝承上编刺有浅深之意,谓刺浅刺深,各有部分,故愿闻刺浅深之分。

  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

  欲知其分,必先知其非分。如刺骨者刺入骨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脉。脉有络脉,有经脉。上编脉居肉后,经脉也。此篇脉居肉先,络脉也。刺脉者,刺入脉分,无伤其皮。此言刺宜深者勿浅,浅则非分矣。

  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以上文层次言之,当云刺皮者无伤脉。今不言脉者,以脉不止络脉、复有经脉。络脉居肉前,经脉居肉后,言肉而脉在其中。故曰刺皮者刺入皮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骨。此言刺宜浅勿深,深则非分矣。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

  刺宜深者勿浅,宜浅者勿深,是浅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详明其说,以昭后世,故曰未知所谓,愿闻其解。

  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所云刺骨无伤筋者,言针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则伤筋也;所云刺筋无伤肉者,言针至肉而去,不及筋分,则伤肉也;所云刺肉无伤脉者,言针至脉而去,不及肉分,则伤脉也;所云刺脉无伤皮者,言针至皮而去,不及脉分,则伤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则伤之意。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

  过,平声。中筋、中骨之中,去声。上文所谓刺皮无伤肉者,如病在肉中,则针入皮中,无过分,而伤肉也;所谓刺肉无伤筋者,病在肉中,针入肉中,如过肉,则中伤其筋也;所谓刺筋无伤骨者,病在筋中,针入筋中,如过筋,则中伤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浅,过分则伤之意。

  此之谓反也。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浅深不得,此之谓反也。知其反则知其正矣。

  [卷之五] 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脏气,则死,中伤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小心,言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环死。故刺失其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心气虚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为语。故其动为语。语,肝气虚也。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刺失其宜,中伤肾气,则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为嚏。嚏,肾气虚也。

  刺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

  五,旧本讹三,今改。《诊要经终》论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伤肺气,则五日死。宣明五气篇云∶肺为咳。故其动为咳。咳、肺气虚也。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

  刺失其宜,中伤脾气,则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脾为吞。故其动为吞。

  吞,脾气虚也。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刺失其宜,中伤胆气,则一日半死。六节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胆主生阳上升,今一日之间,生阳不升,复逾半日,生气并绝,故死,灵枢邪气脏腑论云∶胆病者呕宿汁。故其动为呕。呕,胆气虚也。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胃足阳明之脉,下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足大趾,交于足太阴。刺跗上,刺胃脉也。中大脉,中伤大指之经脉也。中大脉而血出不止,则太阴之脉,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溜脉,阴阳相过之脉也。盲目不明也。手少阴之脉系目系,手太阳之脉上抵鼻,至目内。刺面,中溜脉,刺面上目鼻之间,中伤阴阳相过之溜脉也。中伤溜脉,有不病者,今也目盲,则不幸矣,故曰不幸为盲。

  刺头,中脑户、入脑,至死。

  肾脉上额交巅,入络于脑。刺头,中脑产,刺头额之间,中伤脑户也。中伤脑户。邪入于脑,真阳不下,故玄死。

  刺舌下,中胀太过,血出不止,为喑。

  舌下,廉泉穴也。灵枢根结论云∶少阴根于廉泉,结于廉泉,刺舌下,刺舌下之廉泉也。刺舌下而中伤经脉太过,血出不止,则少阴之气,不交于阳,故为喑。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凡刺络脉,则宜出血。凡刺经脉,不宜出血。刺足下布络,言刺足下之病,当从络脉以布散。若布络而中其经脉,致血不出,则经脉有伤,故为肿。

  刺,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浮穴也。刺浮穴者,宜浅。若刺深而中伤大脉。大脉,足太阳,贯臀入之脉也。中大脉,则太阳之气,不能为外,故令人仆,当仆之时,阳气不充,故脱色。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气街,胫气之街。《灵枢·卫气》论云∶气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以下。刺气街,中脉,刺胫中之气街,中伤足太阳阳明之经脉也,中伤其脉,致血不出,则为肿鼠仆者。伤阳明之脉,则肿在鼠鼷,伤太阳之脉,则肿在仆参也。

  刺脊间,中髓,为伛。

  刺要论云∶刺骨无伤髓。刺脊间,中髓,刺脊骨而中伤其精髓也。脊髓内伤,则背屈肩随,故为伛。伛,伛偻也。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乳上之穴,名曰乳中,内为乳房,下为乳根穴。刺乳上,中乳房,言刺乳中穴,而中伤其乳房也。中伤乳房,则为肿。其下乳根,则如月蚀。蚀,缺伤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

  刺之过深,则为内陷,下俱仿此。缺盆之穴,其缺如盆,若刺缺盆,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肺气虚泄,且令人喘咳而气机内逆。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之腹,手太阴、鱼际穴也。刺手鱼腹、中伤内陷,内陷伤径,故为肿。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

  不但身形有禁刺,而人亦有禁刺。酒性悍,行皮肤,充络脉,故无刺大醉,刺之则令人之气乱,怒则乘戾,色不和,气不平、故无刺大怒,刺之则令人气逆。大劳之人,阳气外张,故无刺。新饱之人,谷气盛满,故无刺。大饥之人,经脉空虚,故无刺。大渴之人,津液燥竭,故无刺。大惊之人,气血未和,故无刺。凡此禁刺而刺之,则有害矣。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厥阴之脉起于足大趾,循阴股而上,刺阴股,中伤大趾之径股,致血出不止,则厥阴之脉不能上行,故死。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

  客主人之穴,在耳前开口陷中。刺客主人,若刺之过深,则内陷中脉。中脉,中伤手足少阳所过之脉也。中脉伤脑,则为内漏。中脉伤耳,则为耳聋。

  刺膝髌,出液,为跛。

  膝髌,膝上筋骨交会处也。刺膝髌出液,则筋骨无以濡养,屈伸不利,故为跛。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臂太阴脉,手太阴肺脉也。肺主行营卫阴阳之气。刺臂太阴脉,若出血多,致血气不相交接,一息相离,穹壤分判,故立死。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重,平声。足少阴脉,肾脉也。肾主藏精,刺足少阴脉,出血,则精血皆虚,故曰重虚。重虚出血,犹言出血而重虚也。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精血皆虚,故为舌难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

  膺,胸前,膺窗穴也。刺膺窗之穴,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中伤肺气,中陷中肺,则膺胸之气,不和于肺,故为喘逆仰息。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肺脉下肘,循臂,刺肘过深,中伤内陷,邪气归之,则机关不利,故为不屈伸。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

  溺,鸟去声,下同,阴股下三寸,乃下含中,足太阳循行之经脉也。刺阴股下三寸,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太阳之脉,不能循经外出,故令人遗溺。遗溺,膀胱不约也。

  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

  腋,旧本讹掖,今改。手厥阴心包之脉,循胸出胁,上抵腋下,刺腋下胁间,刺心包之脉也,刺之过深,中伤内陷,脉不循经,上迫于肺,故令人咳。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膀胱居少腹之中,刺少腹而中伤其膀胱,致膀胱之气下泄,故溺出,令人少腹满。少腹满,膀胱之气不行于肤表也。

  刺肠,内陷,为肿。

  肠,足肚也。刺肠而内陷,伤其经脉故为肿,与上文刺平鱼腹内陷为肿,其义一也。

  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匡上,目匡之上,眉间也。陷骨,丝竹空穴,眉后陷骨也。刺匡上陷骨,中伤其脉,则泪流不止,故为漏。视无所见,故为盲。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关节,骨节交会之机关。液,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若刺关节,中死其液,致液出,而不能淖泽注骨,故不得屈伸。此举刺之要害,皆为刺禁者,如此。

  [卷之五] 刺志论第五十三篇

  本经有《血气形志篇》,血气之立乎外者,为形;血气之存乎内者,为志。刺志者,得其内之所存以为刺也。如形本乎气,气本乎谷,血本乎脉,而形气谷气血脉,有虚实常反之道,得其虚实常反而刺治之,斯为刺志也。

  黄帝问曰∶愿闻虚实之要。

  虚实之形,见于外;虚实之原,根乎内。故愿闻虚实之要,认为刺志之道。

  岐伯对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脉实血实,脉虚血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虚实之要,有常有反。人之形身,气为之主,故气实则形实,气虚则形虚,此虚实之常也。若反常也,气实而形反虚,气虚而形反实,则病。人身之气,谷为之主,故谷盛则气盛,谷虚则气虚,此其常也。若谷盛而气反虚,谷虚而气反盛,则病。人身之血,脉为之主,故脉实则血实,脉虚则血虚,此其常也。若脉实而血反虚,脉虚而血反实,则病。

  帝曰∶如何而反?

  岐伯三言反此者病,故问如何而反。

  岐伯曰∶气盛身寒,此谓反也。气虚身热,此谓反也。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谷不入而气多,此谓反也。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也。

  气盛身寒,此谓反也,八字,古本简脱,今补。夫气实则形实,若气盛身寒,则气实形虚,此谓反也。

  气虚则形虚,若气虚身热,则气虚形实,此谓反也。谷盛则气盛,若谷入多而气少,则谷盛气虚,此谓反也。谷虚则气虚,若谷不入而气多,则谷虚气盛,此谓反也脉实则血实,若脉盛血少,则脉实血虚,此谓反也。脉虚则血虚,若脉少血多,则脉虚血实,此谓反也。

  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谷入少而气多者,邪在胃,及与肺也。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脉大血少者,脉有风气水浆不入,此之谓也。

  中,去声。承上文诸反而言其病。小,犹少也。大、犹盛也。

  上文云气盛身寒,夫气盛身反寒,其内则得之伤寒之病。上文云气虚身热,夫气虚身反热,其内则得之伤暑之病。上文云,谷入多而气少。夫谷入多而气反少者,其内则得之有所脱血,或湿邪居下之病,脱血湿居下,故气少,病不在上,故谷入多。上文云,谷不入而气多,夫谷入少而气反多者,其内必邪在胃。及于肺之病,肺胃有邪,故谷入少,病不在下,故气多。上文云,脉少血多,夫脉小血反多者,其内必饮酒、中热之病。酒行络脉,故血多,行于外而虚于内,故脉小。

  上文,云脉盛血少,夫脉大血反少者,其内必脉有风气,致水浆不入之病,风气乘于脉,故脉大,水浆不入故血少。所谓反此者病,即此诸病之谓也。

  夫实者,气入也。虚者,气出也。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也。入实者,右手开针空也。入虚者,左手闭针空也。

  空,作孔。此言气之虚实,即为刺之虚实也。夫实者,乃气之内入也。虚者,乃气之外出也。气实者,有余而热也。气虚者,不足而寒也。入针刺其实者,右手开针孔以泻之也。入针刺其虚者,左手闭针孔以补之也。此气之虚实,即为刺之虚实也。合常反虚实,刺得其宜,斯为刺志也。

  [卷之五] 针解论第五十四篇

  针解,解《灵枢》《素问》所言之针法也。针法始于一,终于九,上应天地,合于人身,故虚实之要,九针最妙,此帝首问九针之解,虚实之道,以为针解也。

  黄帝问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刺法不外九针,九针必因虚实,故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岐伯对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

  《九针十二原》论云∶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故申明刺虚则实之者,候其气聚,针下热也,必气聚而实,针乃热也。

  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

  又云满则泄之,故申明满而泄之者,候其气聚而散,针下寒也,必气散而虚,乃寒也。

  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

  又云,菀陈则除之,故申明菀陈则除之者,出其瘀积之恶血也。

  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

  又云,邪胜则虚之,故申明邪胜则虚之者,出针之时,随针外泄,勿按针孔也。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则实。故申明徐而疾则实者,针已得气,徐出其针。针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则补虚而实之之法也。

  疾而除,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则虚。故申明疾而徐则虚者,针已得气,疾出其针。针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则泻实而虚之之法也。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若有若无者,疾不可知也。

  旧本,若无若有,今改。又云,言实与虚,若有若无,故申明言实与虚者,针下寒而气少为虚,针下温而气多为实,是寒温之气有多少也。若有若无者,当宁静以俟之,若躁疾,则不可知也。

  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

  又云,察后与先,若存若亡。故申明察后与先者,治病有先后,知之则能治之,当知病之先后也。

  为虚为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

  又云,为虚为实,若得若失,故申明为虚为实者,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工当勿失其补泻之法也。

  若得若失者,衷无定见,离其补泻之法也。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

  为,去声。又云,虚实之要,九针最妙。故申明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针泻阳气,员针泻分肉间气,针按脉致气,锋针主发锢疾,铍针主取大脓,员针主取暴气,毫针主取痛痹,长针主取远痹,大针泻机关之水,为其九针各有所宜也。

  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

  又云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故申明补泻之时者,气开则泻,气阖则补,针之补泻,与气之开阖相合也。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针穷其所当补泻也。

  又云九针之名,各不同形,故申明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针、员针、针、锋针、针、员利针、毫针、长针、大针,针形不同,各穷尽其能当补泻之用而制之也。凡此解《九针十二原》之说也。

  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乃去针也。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宝命全角论》云∶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故申明刺实须其虚者,留针候气,俟阴气隆至,而针下寒,乃去针,阴气隆至而去针,所以虚之也。刺虚须其实者,当阳气隆至,而针下热,乃去针,阳气隆至而去针,所以补之也。

  经气已至,慎宁勿失者,勿更改也。

  更,平声。又云∶经气已至,慎守勿失,故申明经气已至,慎守勿失者,守此经气,勿使更改也。

  深浅在志者,知病之内外也。近远如一者,深浅其候等也。

  又云∶深浅在志,远近若一。故申明深浅在志者,病在内则刺深,病在外则刺浅,知病之内外认为深浅也。近远如一者,深则远,浅则近,其候气之法,与深浅等,故曰深浅其候等也。

  如临深渊者,不敢堕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

  又云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申明如临深渊者,兢兢业业,不敢堕也。手如握虎者,坚贞不怯,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物者,清静其志,以观病患,专一其心,无左右视也。凡此解宝命全角之说也。

  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

  邪,斜通。易,去声,下同。九针十二原论云∶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者病。夫正指直刺,无针左右,是义无斜下也。申明义无邪下者,针法欲端以正也。神在秋毫,属意病者,是必正其神也。申明必正其神者,以我之神,正病患之神,故欲瞻病患目以制其神,神制则令气易行也。

  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本俞》论云∶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故曰所谓三里者,乃下膝三寸,即巨虚上廉也。

  所谓跗上者,举膝分,易见也。

  上,旧本讹之,今改。分,去声。《本俞》论云,中阳足跗上五寸陷中为原。故曰所谓跗上者,乃冲阳之动脉。举膝分,则其脉易见也。

  巨虚者,跷足独陷者。

  《本俞》论云∶膝下三里,骨外三里也。故曰巨虚者,跷足之间,其脉独陷者是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本俞论云∶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下廉。故曰下廉者,乃下巨虚,陷下者也。凡此解本俞胃脉之说也。

  帝曰∶余闻九针,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今可传于后世以为常也。

  伯解九针之言,故常复言九针。上应天地之四时阴阳,愿闻其相应之方,令可传于后世,以为针法之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身形亦应之,针各有所宜,故曰九针。

  灵枢九针论,岐伯有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之说。故此言之,而言人之身形亦应之。至用针之法,各有所宜,故曰九针,此九针可传于后世认为常也。

  人皮应天。

  所谓身形亦应之者,人皮包乎通体,一如天包地外,故人皮应天。

  人肉应地。

  人肉敦浓,一如地之广浓,故人肉应地。

  人脉应人。

  人脉上法天时,下则地理,一如人之戴天履地,故人脉应人。

  人筋应时。

  人筋十二,足筋起于足指,手筋起于手指,手足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时,故人筋应时。

  人声应音。

  人声清浊高下不同,一如五音分五行,故人声应音。

  人阴阳合气应律。

  人手足三阴三阳,阴阳合气,相为表里,一如阴律阳律之调和,故人阴阳合气应律。

  人齿面目应星。

  人齿排列,面目光明,一如星之明朗排列,故人齿面目应星。

  人出入气应风。

  人气出入,编行周身,一如风之偏行六合,故人出入气应风。

  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

  人有九窍,周身三百六十五络,一如地有分野,复有山河道路,故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凡此申明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而人之身形亦应之也。

  故一针皮。

  所谓针各有所宜者,一曰针,针皮。

  二针肉。

  二曰员针,针肉。

  三针脉。

  三曰针,针脉。

  四针筋。

  四曰锋针,针筋。

  五针骨。

  五曰针,针骨。

  六针调阴阳。

  六曰员利针,主调阴阳。

  七针益精。

  七曰毫针,主益精。

  八针除风。

  八曰长针,主除风。

  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

  九曰大针,主通九窍,并除三百六十五节壅滞之气。

  此之谓各有所主也。

  承上文而言,此之谓针各有所宜主也。凡此申明九针之各有所宜也。

  人心意应八风。

  三才相应,通变无穷,故以所应而推展言之,人之心意,一如风之变动无常,故人心意应八风。

  人气应天。

  人身之气,一如天之营运不息,故人气应天。

  人发齿耳目五声,应五音六律。

  人上发下齿,两耳两目,位同六合,以应六律,其五声高下,以应五音。

  人阴阳脉,血气应地。

  人身阴阳之脉,血气循行,一如地里散殊而会通,故人阴阳脉血气应地。

  人肝,目应之。

  旧本赘一九字,今移下作烂文。人之五脏,外合九窍,故人肝,则两目应之。此处疑有缺文。此人身针刺之道,通贯三才,而合于天地之阴阳也。

  九九窍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观动静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母泽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征羽六律有余不足应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余九野一节愈应之以候闭节三人变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以候缓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时人寒温燥湿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简烂文,义理残缺,莫可寻究,而上古书,故且载之,以后之具本也”。愚按《素问》一书,论天人运气之理,经脉俞穴之会,饮食输泻、血气循行,惟生知之圣,开天立极,始能道之。今观蠹简烂文,存而不去,则素问传自轩歧,确乎不爽。奈后儒不能探索,妄疑此书,非上古之文,乃战国时人所。而战国时人、未闻有如黄帝之圣者也,有如黄帝之圣,何难自名成伦,岂必假问答于轩歧,而故为隐晦若是耶。西晋王叔和,编次张仲景伤寒论,毫无所得。犹以己之序例,附于论中,称第二卷,伊芳何人而甘自没耶。若谓战国时人,能作是论,则此人亦圣人矣。

  若谓书传上古,后人增饰,则烂文必删去矣。孔安国序尚书云∶伏羲、神农、黄帝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宋·林亿序《素问》云∶至精至微之道,传之至下至浅之人,其不废绝为已幸矣。由此观之,则后儒不谙三坟,浅下妄疑,不亦宜乎。

  [卷之五] 长刺节篇第五十五篇

  《灵枢·官针》篇云∶刺有十二节。《刺节真邪》论云∶刺有五节。长,犹广也。长刺节者,即以病之所在,而为刺之之节。如头痛、寒热、腐肿、积疝、痹病、狂癫诸风,皆以病之所在,而取刺之,所以广五节十二节之刺,故曰长刺节。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

  岐伯承上编针解,而广刺节之意。《九针十二原》论云∶凡将用针,必先诊脉。今曰刺家不诊,但听病者言,是施刺之法,有凭脉者,有证书者,所以广刺法之未尽也。

  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上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藏,如字。此刺头痛之法也。在头,病在头也。头疾痛,因病在头,卒然而痛也。藏,犹深也。藏针,深刺也。为藏针之,故刺至骨,其病始已。刺虽在骨,其上则无伤骨外之肉,以及于皮。刺法由皮至骨,乃行针之道。故曰∶皮者道也。道,犹路也。

  阳刺入一,旁四处,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

  阳,旧本讹阴,今改。处,去声。此刺寒热之法也。《灵枢·官针》篇∶五曰阳刺,阳刺者,正内一,旁内四。阳刺入一,即正内一也,旁四处,即旁内四也。此阳刺之法,乃治寒热之病,若寒热不在阳分,深而且专。深专者,入于阴分,故刺大脏。申明大脏者,迫脏刺背。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是背俞也。又申明刺之迫脏者,以脏俞在背,为脏之会。夫入一旁四,乃阳刺,而治阳分之寒热。

  迫脏刺背,乃阴刺,而治腹中之寒热。故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止与刺者,中病即止之意。下凡言止者,皆止与刺也。无论阳刺阴刺,大要发针之时,贵浅出其血,以通络脉也。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止。

  内,音纳。此刺腐肿之法也。肉烂已腐,高硕曰肿,治腐肿者,治其内腐外肿也。内腐外肿,即当刺其腐上,更视痈之小大,以为深浅之刺。刺大者,刺大痈也。多血,多脓血也。大痈多血,当浅刺之。

  小者,小痈也。痈小未溃,毒瓦斯在内,当深刺之,其深刺也,必端以内针,为复其故,而止与刺之。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ht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挟脊两旁四椎间,刺两髂,季胁肋间,导腹中气,热下已。

  ht,同,音突。髂,音驾。,音料,余篇同。此刺腹积之法也。,肥浓也。病在少腹有积,刺其积上皮之处。少腹有积,则少腹皮,故以下至少腹而止是其处也。挟脊两旁四椎间,乃心包厥阴之俞。少腹有积,刺厥阴俞者,脉要精微论云∶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故刺也。腰骨曰髂。

  两髂,两边腰骨之侧,居穴也。季胁肋间,章门穴也。季胁肋,乃足厥阴肝脉之经。髂,乃足少阳胆脉之经。少腹有积,合刺厥阴少阳者,乃导腹中之气,温热其下,则病可已。下,指少腹也。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

  此刺寒疝之法也。病在少腹,少腹且痛,并不得大小便者,病名曰疝。得之于寒,当刺少腹两股间,冲门穴也。刺腰髁骨间,乃背十三椎下外旁,盲门穴也。刺少腹两股间,所以治疝也。刺腰髁骨间,所以治寒也,故当刺而多之。炅,犹热也。俟其尽热,则病可已。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中,去声。此刺筋痹之法也。病在筋,则筋挛而骨节痛。筋挛节痛,则不可以行,病名曰筋痹。即当刺其筋上,使之不挛,为复其故其刺筋上之法,当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刺之得宜,则病起筋热。病起筋热,则病已,病已,则止刺也。

  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此刺肌痹之法也。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则名曰肌痹。此因伤于寒湿而为痹也,当刺肌肉之大分小分。

  大分,肉之大会;小分,肉之小会。分肉之间,三百六十五会、故当多发针而深刺之、以热气之至,为复其故。虽曰深之,无伤筋骨,伤筋骨,则痈发而若变,其未变时,刺得其宜,使诸分肉尽热,则病已而止针。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论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

  酸,作。此刺骨痹之法也。病在骨,骨重不可举,兼骨髓痛。寒气至骨,病名曰骨痹。痹在于骨,当刺其骨,而刺之深者,其刺当无伤其脉肉。刺得其宜,则骨痹去,而为复其故。其道,骨道也。无伤脉肉者,其骨道之气,亦从肉之大分小分而出也,在骨刺骨,候其气至,骨热,则病已而止针。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虚脉,视分尽热,病已止。

  此刺狂病之法也。病在诸阳脉,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经脉矣。诸分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分肉矣。分肉之邪、经脉之邪,两相交并,病名曰狂。刺之虚脉,使邪不乘于经脉也。视分尽热,视分肉之间,正气聚而尽热也,如是,则狂病已而止针。

  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此刺癫病之法也。病初发,癫病初发也。初发不治,则岁一发。岁发不治,则月一发。月发不治,则月四五发,凡此病发,名曰癫病。当刺诸分诸脉。诸分,诸分肉也;诸脉,诸经脉也。其无寒者,言无寒热,不同于狂病之且寒且热也。狂病为阳,癫病为阴,阳属有余,阴属不足,故当以针调补之,使病已而止针。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此刺风病之法也。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者,风为阳邪,其性鼓动,故寒热,炅汗出,一日数至也。先刺诸分理络脉者,先其未发之时,刺分肉之腠理,经外之络脉也。汗出,刺出其汗也。汗出而寒热不解,仍且寒且热,则当三日一刺,至百日,则天干十周,其病可已。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

  此刺疠风之法也。大风、疠风也。风邪客于脉而不去、皮肤疡、名曰疠风。故病大风,内则骨节重,外则须眉堕,名曰大风。当刺其肌肉,使肌肉为复其故,刺肌肉。而汗出百日,去其风邪。

  骨节之邪,犹未去也,故更刺骨髓,亦汗出百日,凡二百日,则天干二十周,须眉生,而止针。

  此举头痛腐肿积疝痹病狂癫诸风,刺之有节,而为长刺节也。

  [卷之五] 皮部论第五十六篇

  皮部,皮之十二部也。手足三阳三阴。十二经络之脉,皆在于皮,各有分部。故曰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部有左右上下,复有外内浅深。百病之生,先于皮毛,由皮毛而腠理,腠理而络脉,络脉而经脉,经脉而腑脏。腑脏之气,亦通于皮,亦有分部,其腑脏之气,不与于皮,而生大病矣。

  黄帝问曰∶余闻皮有分部,脉有经纪,筋有结络,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异。别其分部,左右上下,阴阳所在,病之始终,愿闻其道。

  量,平声。别,音逼。皮主通体,分属经脉,各有其部,故皮有分部。周身脉道,有径直之经,横络之纪,故脉有经纪。《灵枢·经筋》十三,各有所结,间有所络,故筋有结络。骨度长短不同,不可以度而量之,故骨有度量。皮脉筋骨,生病不同,故生病各异。凡此,当别其分部,左右上下,阴阳所在,而知病之始终,故举以问。

  岐伯对曰∶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者,诸经皆然。

  皮有分部,乃以经脉而分其部,故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者,十二经皆然。诸,十二也。

  阳明之阳,名曰害蜚,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阳明之络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络盛则入客于经,阳主外,阴主内。

  蜚,飞同。经脉之气,从内达外,由阖而枢,枢而开。故首论阳明之阖,次论少阳之枢,终论太阳之开。阳明之阳,行身之前而主阖。阖则不开,有害于飞,故名曰害蜚。蜚,犹开也。上下,犹手足也。无分手足,皆为害蜚,故上下同法。但视其阳明部中,皮内有浮络者,皆手足阳明之络也。其浮络之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若青黑黄赤白,五色皆见,则寒热互呈也。皮络之邪过盛,则入客于经。盖络为阳,主外,经为阴,主内也。

  少阳之阳,名曰枢持。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少阳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故在阳者主内,在阴者主出,以渗于内,诸经皆然。

  少阳之阳,行身之侧,而主枢,故名曰枢持。持犹主也。无分手足,皆为枢持,故上下同法。但视其少阳部中,皮内有浮络者,皆手足少阳之络也。皮部之邪过盛,则入客于经。络为阳,主外,络盛客经,则阳气内入,故在阳者主内。经为阴,主内,阳气内入,则阴气外出,故在阴者主出。出而复入,以渗于内。此阴阳经络,外内出入,不独手足少阳为然,而诸经皆然。

  太阳之阳,名曰关枢。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太阳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

  太阳之阳,行身之背,而主开,故名曰关枢。关,犹系也。枢转始开,开之系于枢也。无分手足,皆为关枢,故上下同法。但视其太阳部中,皮内有浮络者,皆手足太阳之络也。皮络之邪过盛,则入客于经。

  少阴之阴,名曰枢儒。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少阴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其入经也,从阳部注于经,其出者,从阴内注于骨。

  经脉之气,有阳有阴,枢为之主。故先论少阴之枢,次论厥阴之阖,终论太阴之开。少阴之阴,从而上,注胸中而止,枢转神机,区别水火,故名曰枢儒。儒,犹区也。手足少阴,皆为枢儒,故上下同法,但视其少阴部中,皮内有浮络者,皆手足少阴之络也。皮络之邪过盛,则入客于经。

  其入经也,从浮络之阳部而注于经,有入则有出。其出者,少阴在内,从至阴之内,注于骨中而始出也。

  心主之阴,名曰害肩。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心主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

  心主手厥阴心主包络也。手足无分、上下同法,故举手之厥阴以明之。心主之阴,起于胸中,而主阖,阖则不能外任,故名曰害肩。肩,犹任也。手足厥阴,皆为害肩,故上下同法,但视其心主部中,皮内有浮络者,皆心主之络。是足之厥阴,亦同于手之厥阴也,皮络之邪过盛,则入客于经。

  太阴之阴,名曰关蛰。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浮络者,皆太阴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

  太阴之阴,循足胫,交出厥阴之前,而主开,故名曰关蛰。蛰,犹藏也。藏而后开,开之关于蛰也。

  手足太阴,皆为关蛰,故上下同法。但视其太阴部中,皮内有浮络者,皆手足太阴之络也。

  皮络之邪过盛,则入客于经,凡络盛客经,言从络脉而至于经脉,以明络脉之部,即经脉之部也。

  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

  通承上文而言手足三阳三阴。凡十二经络脉者,在于通体,而为皮之部也。此一节,言手足三阳三阴,十二经络之脉,皆在于皮,以皮部而知经络,即以经络而分皮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于皮毛。邪中之,则腠理开,开则入客于络脉,留而不去,传入于经,留而不去,传入于腑,廪于肠胃。

  中,去声。部有左右上下、复有外内浅深。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于皮毛。由皮毛而入于腠理。

  故邪中之,则腠理开。由腠理而入于络脉,故开则入客于络脉。由络脉而入于经脉,故留而不去,传入于经。由经脉而入于腑,故留而不去,传入于腑。肠胃为土腑,万物之所归,故廪于肠胃。廪,仓廪,言聚藏也。

  邪之入于皮也,溯然起毫毛,开腠理;其入于络也,则络脉盛,色变,其入客于经也,则感虚,乃陷下;其留于筋骨之间,寒多,则筋挛骨痛;热多,则筋施骨消,闪烁破,毛直而败。

  复从上文之意而推论之,又言邪之始入于皮也。溯然起毫毛,由毫毛而入于腠理,故开腠理。其从腠理而入于络也,则络脉盛而色变。其从络脉而入客于经也,则感经脉之虚,而邪乃陷下。其从经脉而不入于腑则伤脏气。留于筋骨之间,寒多则筋挛骨痛,热多则筋施骨消,甚至虚于内而绝于外,闪烁破,腠理绝矣,毛直而败,皮毛绝矣。毛内筋骨,脏气主之,此言从皮毛而入脏也。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伯言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故问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岐伯曰∶皮者,脉之部也。邪客于皮,则腠理开,开则邪入客于络脉。络脉满,则注于经脉。经脉满,则入舍于腑脏也。

  经脉络脉之部,皆在于皮。故皮者,脉之部也。邪客于皮,则腠理开,腠理开,则邪入客于络脉。络脉满,则邪注于经脉。经脉满,则邪入舍于腑脏也。是知病之生也,始于皮毛,各从其部由浅入深,而舍于腑脏也。

  故皮者有分部,不与,而生大病也。

  与,去声。此后申明生病之意。腑脏之气,通于皮中,故皮者各有分部。若腑脏之气,不与于皮,而生大病也。

  帝曰∶善。

  部有左右上下,复有外内浅深,而皮部之邪,入腑入脏。腑脏之气,出于皮中,帝故善之。此一节,言皮部有皮毛腠理络脉经脉之浅深,而腑脏之气,皆当于皮部也。

  [卷之五] 经络论第五十七篇

  经络,经脉、络脉也。上编从皮腠而入于络脉,络脉而入于经脉。故此复有经络之论,论经络之色,有常有变,所以承上编五色,而补其未尽之义。

  黄帝问曰∶夫络脉之见也,其五色各异,青黄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

  上编言阳明部中之浮络,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未悉其旨。故帝复问络脉之见,其五色各异,青黄赤白黑不同,所以承上编而复问也。

  岐伯对曰∶经有常色,而络无常变也。

  经脉内连腑脏,有五行之常色,而络脉则浮见于外,无有经常,而多变也,无常变,犹言变无常也。

  帝曰∶经之常色,何如?

  未问浮络之变,先问经色之常。

  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黄、肾黑,皆亦应其经脉之色也。

  五脏应五色,如心色赤、肺色白、肝色青、脾色黄、肾色黑,此皆以五脏,而亦应其经脉之色,是为常也。

  帝曰∶络之阴阳,亦应其经乎?

  帝欲详明络色之变,故问络之阴阳,亦应其经乎?

  岐伯曰∶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之色变无常。

  络有阴阳,阴络在内,内系于经,故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在外,外浮于皮,故阳络之色变无常。

  随四时而行也,寒多则凝泣。凝泣则青黑,热多则淖泽,淖泽则黄赤,此皆常色,谓之无病。

  泣,音涩。所谓应其经者,随四时而行也。如秋冬寒多,则络脉凝涩,凝涩则色青黑。春夏热多,则络脉淖泽,淖泽则色黄赤。此皆随四时之常色,故谓之无病。

  五色具见者,谓之寒热。

  阴络应经,而随四时,则络亦有常色。所谓变无常者,若五色具见者,乃浮络之色,乍青乍黑,乍黄乍赤。变无经常,则非无病,故谓之寒热。寒热者,或寒或热,变无常也。

  帝曰∶善。

  络脉经脉,浅深不同,而阴络应其经,阳络变无常,是络脉之中,复有阴阳,帝故善之。

  [卷之五] 气穴论第五十八篇

  气穴者,一身之气,循行三百六十五穴也。孙络溪谷,亦三百六十五会,皆应一岁之数。帝愿闻真数,而藏金兰之室,署曰气穴所在,是为《气穴论》也。

  黄帝问曰∶余闻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未知其所,愿卒闻之。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一岁三百六十五日。人身气穴亦三百六十五会,以应一岁之数,而气穴所在,愿尽闻之。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窘乎哉问也!其非圣帝,孰能穷其道焉!因请溢意,尽言其处。

  处,去声,下同。以血肉之形身,应天度之岁数。惟天生圣帝,能穷其道,因请溢意,尽言其处。

  帝捧手逡巡而却曰∶夫子之开余道也,目未见其处,耳未闻其数,而目以明,耳以聪矣。

  逡巡,退让貌。道,言也。开余道,开示于我而言之也。目未见,耳未闻,而目以明,耳以聪,是伯虽未言,帝先知之,此臣君一德一心,阐明大道也。

  岐伯曰∶此所谓圣人易语,良马易御也。

  易,去声,下同。未见其处,未闻其数,而目明耳聪,此所谓圣人易语,犹良马易御也。

  帝曰∶余非圣人之易语也,世言真数开人意。今余所访问者,真数发蒙解惑,未足以论也。然余愿闻,夫子溢志尽言其处,令解其意,请藏之金匮,不敢复出。

  藏,如字。真数,三百六十五穴之数。帝不自圣,故言余非圣人之易语,但世恒言真数可以开人心意。

  今余所访问者,亦真数之发蒙解惑。真数之外,未足以论也。然此真数,余愿闻之。上文岐伯云∶因请溢意,尽言其处。故曰∶夫子溢志,尽言其处,令余能解其意,请藏之金匮,而不敢复出。藏之金匮,中心藏之之意。不敢复出,不轻示人之意。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请言之,背与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与大椎,及上纪。上纪者,胃脘也。下纪者,关元也。背胸邪系阴阳左右。

  大椎,旧本讹十椎,下同,今俱改。邪,斜同。控,引也。天突,在结喉下中央。大椎,乃脊骨高起第一椎。胃脘,有上脘中脘下脘,以脐之上下为纪,则此胃脘,乃下脘也,脐上至下脘,脐下至关元,分寸相等,故曰上纪下纪。背与心相控而痛,背痛引心,或心痛引背也。所治在天突,心胸之上也。

  与大椎,脊背之上也。及上纪,以脐为中,纪其上也。故上纪者,脐上下脘之胃脘也。由脐纪下,则下纪者,脐下小腹之关元也。背心相控,不但从背引胸,从胸引背,乃背胸斜系阴阳左右也。

  如此,其病前后痛涩,胸胁痛,而不得息,不得卧,上气短气,偏痛。

  如此,指背胸斜系阴阳左右也。斜系如此,故其病当前后痛涩,前后凭乎胁,故胸胁痛,胸胁痛,则枢转有垂,而不得息。不得息,则不得卧。不得息,不得卧,则上气短气,致有偏痛之病。

  脉满起,斜出尻脉络胸胁,支心贯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大椎下。

  支,如字。此复申明斜系阴阳左右之脉也。脉满起,经脉满盛,从下而起,斜出尻,从左右足胫,行身之背,则斜出于尻也。脉络胸胁者,行身之前,则由胁而至胸,故曰脉络胸胁也。络胸则支心贯膈,由膈而斜上于肩,必由天突而上,故曰加天突。经脉既从下而斜上,亦必从上而斜下,故斜下肩,斜下肩,则交大椎而下也。所以申明斜系阴阳左右也。天突大椎,合胃脘关元,凡四穴。

  脏俞五十六。

  五脏俞穴,出于井,溜于荣,注于俞,行于经,入于合。肺心之穴,在手。肝脾肾在足。一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合两手足,共五十俞。

  腑俞七十二穴。

  六腑俞穴,出于井,溜于荣,注于俞,过于原,行于经,入于合。膀胱胆胃之穴在足。三焦小肠大肠在手,一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合两手足共七十二俞。

  热俞五十九穴。

  热俞,水热穴论治热之俞也。论云∶头上五行行五,以越诸阳之热。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云门、kt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热俞五十九穴,此之谓也。

  水俞五十七穴。

  水俞,水热穴论治水之俞也。论云∶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凡五十七穴者,皆脏之阴络,水之所客也。水俞五十七穴,此之谓也。

  头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

  行,音杭。热俞五十九穴,内有头上五行行五。于此复言者,头有前后,从头上,前行行五,后行亦五行,重举之,则前后之穴毕备矣。

  中kt两旁各五,凡十穴。

  kt,膂同,余篇仿此。热俞五十九穴,内有五脏俞,旁五乃脏俞两旁之穴。此中膂两旁各五,乃五脏之俞穴也。

  大椎上两旁各一,凡二穴。

  大椎,脊骨高起第一椎也。上两旁,肩项相交,肩中俞也,两旁各一,凡二穴。

  目瞳子,浮白,二穴。

  目瞳子,乃目稍瞳子穴也。浮白穴,在耳骨发际间。瞳子浮白各二穴,凡四穴。

  两髀厌分中,二穴。

  胆,足少阳之脉,循胸,过季胁,下合髀厌中。两髀厌分中,两腿砚子骨分界之处,环跳穴也,左右二穴。

  犊鼻二穴。

  膝盖下两旁中央形如牛鼻,左右二穴。

  耳中多所闻二穴。

  耳内听宫,左右二穴。

  眉本二穴。

  本,根也。眉根攒竹左右二穴。

  完骨二穴。

  耳后发际浮白上即完骨,左右二穴。

  项中央一穴。

  项后中央、风府穴也。

  枕骨二穴。

  脑后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

  上关二穴。

  听宫之上为上关,一名客主人穴。

  大迎二穴。

  颊车之下,颔前一寸二分,为大迎穴。

  下关二穴。

  听宫下,颊车上,即下关穴。

  天柱二穴。

  项后风府两旁,即天柱穴。

  巨虚上下廉四穴。

  三里下三寸为巨虚上廉,上廉复下三寸为巨虚下廉,在胫骨间,左右凡四穴。

  曲牙二穴。

  曲牙即颊车,又名牙车,当牙骨尽处,开口陷中。

  天突一穴。

  结喉下中央为天突。

  天府二穴。

  臂内为天府。

  天牖二穴。

  耳后完骨下为天牖。

  抉突二穴。

  膺胸上,缺盆下,为扶突。

  天窗二穴。

  天牖下名天容。天容下即天窗,后发际尽处两旁。

  肩解二穴。

  肩上陷中即肩井穴。

  关元一穴。

  脐下三寸为关元穴。

  委阳二穴。

  腿后廉之中,两筋之间,为委阳。

  肩贞二穴。

  肩臂上两板骨上侧为肩贞。

  喑门一穴。

  项后风府下为喑门,即哑门也。

  齐一穴。

  齐,脐通。当脐之中,神厥穴也。

  胸俞十二穴。

  颔下两旁,巨骨之下,俞府,或中、神藏、灵墟、神封、步郎,左右凡十二穴。

  背俞二穴。

  背俞,七椎两旁,膈俞穴也。

  膺俞十二穴。

  膺中俞府之外,左右气户、库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凡十二穴。

  分肉二穴。

  脐上水分穴,两旁滑肉门为分肉。

  踝上横二穴。

  踝上横纹之解溪穴。

  阴阳跷四穴。

  阴跷起于足内踝之照海,左右二穴。阳跷起于足外踝之申脉,左右二穴,凡四穴。

  水俞在诸分,热俞在气穴,寒热俞在两骸,厌中二穴。

  水气不行,则皮肤胀满,故水俞在诸分。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热气有余,则经脉消烁,故热俞在气穴。气穴,阳气循行之穴孔也。寒热,阴阳皆病也。左右,乃阴阳之道路。故寒热俞在两骸。两骸,形身左右也。环跳二穴,当身左右。厌中,即上文髀厌分中,环跳穴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大禁二十五,乃五脏之井荣俞经合。五五二十五俞之禁也。在天府下五寸,乃天府之下,相去五寸,左右五里穴也。本俞论云∶尺动脉在五里,五俞之禁者是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针之所由行也。

  承上文而总结之,凡三百六十五穴,以应一岁之数,为针之所由行,皆气穴之所在也。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一岁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则三百六十六数,相吻合也。按头上五行行五,及天突关元厌中巨虚上下廉,穴有重复,而一岁之数,毫无错也。此一节言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岁数,皆针之所由行也。

  帝曰∶余已知气穴之处,游针之居,愿闻孙络溪谷,亦有应乎?

  孙络溪谷亦应一岁之数,故承上文而复问之。

  岐伯曰∶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亦以应一岁,以溢奇邪,以通荣卫。荣卫稽留,卫散营溢,气竭血着,外为发热,内为少气。疾泻无怠,以通荣卫,见而泻之,无问所会。

  经脉之外,是为络脉。络脉之外,是为孙络。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言周身孙络与三百六十五穴相会合也。孙络与穴会合,故亦以应一岁之岁。奇邪者,《缪刺》论云∶邪入舍于孙络,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奇邪,犹奇病也。奇邪在络,故孙络以溢奇邪。溢,泛溢,犹外出也。孙络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孙络合大络而通荣卫也。如孙络不通荣卫,则荣卫稽留,稽留则卫散荣溢。卫散则气外竭,荣溢则血内着,血着则外为发热,气竭则内为少气。如是之证,当疾泻无怠,以通荣卫。疾泻者,见其稽留而即泻之,无问孙络与气穴之所会也。

  帝曰∶善。愿闻溪谷之会也。

  孙络会气穴而通荣卫,帝故善之。溪谷亦会三百六十五穴,故又问之。

  岐伯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邪溢气壅,脉热肉败,荣卫不行,必将为脓,肉消骨髓,外破大,留于节凑,必将为败,积寒留舍,荣卫不居,卷肉缩筋,肋肘不得伸。内为骨痹,外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于溪谷也。溪谷三百六十五会穴,亦应一岁,其小痹淫溢,循脉往来,微针所及,与法相同。

  会,合也。肉之大合处即为谷,肉之小合处即为溪,会之所在,即分之所在。分之所在,即会之所在。故肉分之间即为溪谷之会。溪谷之会,内外相通。内通经脉,以行荣卫,外通皮毛,以会大气。大气、宗气也,积于胸中,以司呼吸,而合于皮毛者也。如溪谷不通于内外,则邪泛溢,而气壅滞,血脉热而肌肉败。夫邪溢气壅,则荣卫不行,必将为脓,脉热肉败,则内消骨髓,外破大,留于节凑,必将为败。为脓为败,皆积寒留舍于溪谷,致荣卫血气不居于溪谷之间,而卷肉缩筋。夫卷肉缩筋则肋肘不得舒伸,从筋至骨,则内为骨痹;从肉至皮,则外为不仁,邪盛正虚,命曰不足。此皆积寒留舍之所致,乃大寒留于溪谷也。周身三百六十五溪谷,与三百六十五气穴相会,亦以应一岁之数。故寒留溪谷,而内为骨痹,外为不仁。若其小痹淫溢,则循孙络之脉,往来于身。治之之法,但当微针所及,与见而泻之,无问所会之法相同,不若大寒之留于溪谷也。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发蒙解惑,藏之金匮,不敢复出。乃藏之金兰之室,署曰气穴所在。

  辟,作擗。藏,如字。三百六十五穴,与孙络溪谷相会。伯明其旨,诚为发蒙解惑,帝尊奉而珍宝之,藏之金兰之室,署曰气穴所在,而问答之言,即为气穴论也。

  岐伯曰∶孙络之脉别径者,其血盛而当泻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络,传注十四络脉,非独十二络脉也。

  四,旧本讹二;二,旧本讹四,今改。此言孙络之脉,与经脉相别,与大络相通。所谓奇邪之脉,则缪刺之,以补孙络未尽之义。缪刺论云∶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又云∶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夫孙络受邪,不得入于经,故曰∶孙络之脉别经者,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故曰∶其血盛而当泻者,亦三百六十五脉。流注于大络,而生奇病。故曰∶并注于络。络,大络也。灵枢经脉论,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阳明少阳之别,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并任脉之别,督脉之别,为十四大络。故曰∶传注十四络脉,非独手足三阳三阴之十二络脉也。又脾之大络,为十四络脉之主,经脉论云∶皆取脾之大络脉也。此虽不及脾络,而脾络已在其中。

  内解泻于中者,十脉。

  解,音蟹。解,散也。泻,行也。十四络脉,外合孙络,则有三百六十五会,内合五脏,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故曰∶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所以承十四络脉,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又如此,此一节言孙络溪谷,亦三百六十五会,以应一岁之数,通荣卫而会大气,合大络而行脏俞也。

  [卷之五] 气府篇第五十九篇

  伯承上编《气穴论》,而复言气府也。手足三阳之脉,六腑主之。故脉气所发之穴,即为气府。手足三阳,合督任冲脉,凡三百六十五穴,亦应一岁之数,所以承气穴而补其未尽之义。

  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六穴。

  六,旧本讹八,今改。足太阳脉气所发之穴,计七十六穴。足太阳膀胱水府也,脉气所发者,从足太阳经脉之气,而发于穴也。

  两眉头各一,入发至顶,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

  顶,旧本讹项,今改。行,音杭。顶,前顶穴也。两眉头各一,攒竹穴也。自攒竹入发际,至前顶,其中有神庭、上星、囟会,故长三寸半。前顶有中行,次两行,外两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五行之内,左右相去三寸。申明旁五者,其太阳之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一行五穴,五五则二十五穴也。二十五者,中行有前顶、百会、后顶、强间、脑户,五穴。次两行有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左右十穴。

  又次两行,有正营、承灵、脑空、窍阴、完骨,左右十穴。共二十五穴、合两攒竹、神庭、上星、囟会五穴,凡三十穴。

  项中大筋两旁各一。

  风池二穴。

  风府两旁各一。

  天柱二穴,以明上文外两旁,在项中大筋两旁名为风池者各一。内两旁,在风府穴两旁,名为天柱者各一穴。

  侠脊以下至尻尾,二十一节,十五间各一。五脏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

  自风府两旁,侠脊以下,从大椎至尻尾,计二十一节。二十一节之中,凡十五节间各一∶谓肺俞、厥阴俞、心俞、膈俞、肝俞、胆俞、脾俞、胃俞、三焦俞、肾俞、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左右各一,凡三十穴。十五节间,内有肺心肝脾肾五脏之俞,左右各五。胆胃三焦大肠小肠膀胱之俞,左右各六。脏俞各五、腑俞各六,总在十五间,而十五间,复在二十一节内也。

  委中以下至足小趾旁各六俞。

  委中,腿湾委中穴也。至足小趾旁有昆仑、京骨、束骨、通谷、至阴,合委中,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足太阳脉气所发,共七十六穴。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络脑下项,侠脊抵腰,循髀,至足小趾外侧,故脉气所发如此。

  足少阳脉气所发者,六十二穴。

  足少阳为胆府,脉气所发之穴,计六十二穴。

  两角上各二。

  角,头角也。从耳之曲鬓至天冲两角上左右各二,凡四穴。

  直目上发际内各五。

  直,中正也。直目上发际内,从目中正间,上于发际之内。有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各五,凡十穴。

  耳前角上各一。

  颔厌二穴。

  耳前角下各一。

  悬厘二穴。

  锐发下各一。

  锐发,即鬓发。下各一,和二穴也。

  客主人各一。

  一名上关,在耳前之上。

  耳后陷中各一。

  翳风二穴。

  下关各一。

  在耳前之下,故名下关。

  耳下牙车之后各一。

  车,音叉。耳下颊车之后,天容二穴。

  缺盆各一。

  项侧两开锁骨,缺陷如盆,左右二穴。

  腋下三寸,胁下至,八间各一。

  腋下三寸,渊液穴也。腋下为胁,胁下为,胁下至,有辄筋、大包、日月、京门、带脉、五枢、维道、居,八穴之间,左右各一行,计十六穴,合左右渊液,凡十八穴。

  髀枢中旁各一。

  髀枢,即髀厌,环跳穴也,在居穴下,髀枢中旁,即髀厌分中之义,两旁各一,凡二穴。

  膝以下至足小趾次指,各六俞。

  阳陵泉、阳辅、墟、临泣、侠溪、窍阴,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足少阳脉气所发,共六十二穴。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上抵头角,入耳前后,从腋下胁,行身之侧,下膝至足,故脉气所发如此。

  足阳明脉气所发者,六十八穴。

  足阳明为胃腑脉气所发之穴,计六十八穴。

  额颅发际旁各三。

  从额颅入发际,有本神、头维、悬颅,两旁各三,凡六穴。

  面鼽骨空各一。

  空,孔同,余仿此。面鼽骨空,四白穴也,面上鼻气旁通之处,故曰面鼽。穴居骨内,故曰骨空。左右凡二穴。

  大迎之骨空各一。

  大迎在颊车下,承浆旁,穴在骨间,故曰大迎之骨空,左右凡二穴。

  人迎各一。

  在结喉两旁动脉间。

  缺盆外骨空各一。

  缺盆,在颔下两旁陷中。缺盆外骨空,肩缺盆之天穴也。

  膺中骨间各一。

  膺,膺窗也。中,乳中也。膺中骨间,谓膺窗乳中,胸骨之间,即上文十五间八间之义。膺窗之上,有屋翳、库房、气户。乳中之下,有乳根,其穴俱在胸骨间,左右各一行,凡十二穴。

  侠鸠尾之外,当乳下三寸,侠胃脘,各五。

  侠,并也。侠鸠尾之外,并鸠尾之外两旁也,当乳下三寸,外旁不容之穴,与鸠尾相并,当在乳下、则相去三寸也。侠胃脘,谓不容之下,即有承满、梁门、关门、太乙、与胃上脘中脘下脘相并也。合鸠尾外旁,胃脘外旁、左右各五,凡十穴。

  侠脐广二寸各三。

  齐,脐通,下同。二寸,旧本讹三寸今改。侠脐,与脐相并也。

  广,开广也。侠脐广二寸,天枢穴也。各三,乃天枢,外陵、大巨,左右各三,凡六穴。

  下齐三寸,侠之各三。

  三寸,旧本讹二寸,今改。下脐三寸,关元穴也。下脐三寸侠之,乃外两旁之水道、归来、气冲,左右各三,凡六穴。

  气街动脉各一。

  《骨空论》云∶冲脉者,起于气街。《卫气》论云∶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胫气有街。此气街动脉,乃腹气之街,左右盲俞二穴。

  伏兔上各一。

  伏兔上,髀关穴也,左右各一。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

  膝犊鼻下外廉,相去三指,是为三里,膝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其中有三里、上廉、下廉、解溪、冲阳、陷谷、内庭、厉兑,左右各八俞,凡十六穴。六腑皆六俞,独足阳明有八俞,盖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其大小肠分属所在穴孔,为阳明之所主也。本俞论云∶大肠属上,小肠属下,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是足阳明者此也。此足阳阴脉气所发,共六十八穴。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中,旁约太阳之脉,循发际至额颅,从大迎下人迎,入膺胸,行身之前,下腹,从胫抵足厉兑,故脉气所发如此。

  手太阳脉气所发者三十六穴。

  手太阳为小肠腑,脉气所发之穴,计三十六穴。

  目内各一。

  两睛明穴。

  目外各一。

  目外,谓目外,两瞳子穴。

  鼽骨下各一。

  即上文面鼽骨空之下,两巨穴。

  耳郭上各一。

  郭,匡郭也。耳郭上两角孙穴。

  耳中各一。

  耳中珠子,两听宫穴。

  巨骨穴各一。

  肩上又骨尖端罅间,两巨骨穴。

  曲掖上骨穴各一。

  肩端尖骨,从后下陷,是为曲掖,曲掖上骨,两俞穴,举臂取之。

  柱骨上陷者各一。

  柱骨,项骨也。柱骨上陷者,两肩井穴也。

  上天窗四寸各一。

  天窗、项侧,发际尽处也。上天窗四寸,浮白穴也。天窗浮白,左右各一,凡四穴。

  肩解各一。

  肩外解分之处,两秉风穴。

  肩解下三寸各一。

  肩解下三寸,两天宗穴,相去秉风三寸。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指本,指头也。肘以下至手小指本,谓肘骨之下,从侧而下,至小指之头有少海、阳谷、腕骨、后溪、前谷、少泽,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手太阳脉气所发,共三十六穴。手太阳之脉,起于手小指之端,从肘至臂,绕肩循颔,上颊入耳中,至目内,故脉气所发如此。

  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

  手阳明为大肠腑,脉气所发之穴,计二十二穴。

  鼻空外廉,项上各二。

  鼻孔外廉,迎香穴也。项上,扶突穴也。左右各二,凡四穴。

  大迎骨空各一。

  颊车之下,承浆之旁,两大迎穴。骨空,解见前。

  柱骨之会各一。

  柱骨,项骨也。柱骨之会,谓项肩相会之处,两天鼎穴。

  骨之会各一。

  ,音鱼,余篇同。骨,两肩穴之骨。骨之会,谓肩,乃肩臂相会之处。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从肘以下,至六指次指头。有曲池、阳溪、合骨、三间、二间、商阳、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手阳明脉气所发,共二十二穴。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从肘上臂,至肩出于柱骨,上颈贯颊,挟鼻孔,故脉气所发如此。

  手少阳脉气所发者,三十二穴。

  手少阳为三焦府,脉气所发之穴,计三十二穴。

  鼽骨下各一。

  鼽骨下,两巨穴也,见手太阳脉气内。

  眉后各一。

  眉后陷中,两丝竹空穴。

  角上各一。

  头角之上,两天冲穴也。足少阳脉气云∶两角上各二。此则云各一。

  下完骨后各一。

  下完骨后,谓完骨之下。完骨之后,两天牖穴。

  项中足太阳之前各一。

  足太阳之脉下项,行身之背,今在足太阳项中之前,乃人迎之下,气舍二穴。

  侠扶突各一。

  承上文气舍而言,故曰侠扶突,谓气舍扶突穴相并也。

  肩贞各一。

  肩臂板骨缝中,即两肩贞穴。

  肩贞下三寸分间,各一。

  肩贞下三寸,消泺穴也。分间,即肩贞分肉之间,天宗会穴也。消泺,天宗,会,左右各一,凡六穴。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肘骨以下,至手小指次指头,有天井、支沟、阳池、中渚、液门、关冲,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

  此手少阳脉气所发,共三十二穴。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循肘上臂,交肩出缺盆,至耳上角,侠颊抵,故脉气所发如此。此一节言手足三阳之脉,是为六腑,其脉气所过之穴,即为气府也。

  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督脉循身之背,从下而上、气府之统于形身者,更有督脉,其脉气所发者,计二十八穴。

  项中央二。

  风府哑门二穴。

  发际后中八。

  发际之后,从中至顶,下额,则有脑户、强间、后顶、百会、前顶、囟会、上星、神廷八穴。

  面中三。

  面之中央,从鼻至唇,有素、水沟、兑端三穴。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至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

  从大椎以下,至尻尾之长强,计十三穴。及长强两旁之会阳,共十五穴。大椎、陶道、身柱、神道、灵台、至阳、筋缩、脊中、悬枢、命门、阳关、腰俞、长强,左右会阳,凡十五穴。自大椎至骨下,凡二十一节,此督脉督于后,而为脊椎之法,所以补气府未尽之义。

  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任脉行身之前,气府之统于形身者,更有任脉,其脉气所发者,亦二十八穴。

  喉中央二。

  廉泉,在喉中央之上。天突,在喉中央之下。凡二穴。

  膺中骨陷中各一。

  膺中,胸之中行也。骨陷中有璇玑,华盖、紫宫、玉堂、膻中、中廷各一,凡六穴。

  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腹脉法也。

  鸠尾下三寸,自鸠尾之下,有巨阙、上脘、中脘三穴,当三寸也。胃脘五寸、自上脘至脐中、有中脘、建里、下脘、水分、脐中五穴,当五寸也。胃脘以下,指脐中也,自胃脘以下之脐中。由中极至两旁横骨,有阴交、气海、石门、关元、中极。五穴五寸。中极至横骨,约寸半余,当六寸半一分也。自鸠尾至两横骨,凡十五穴。此任脉任于前,而为中行腹脉之法。亦所以补气府未尽之义。

  下阴,别一。

  下阴,下于阴前,会阴穴也。别一,上文横骨,不通会阴,别从曲骨至会阴之一穴。

  目下各一。

  两承泣穴。

  下唇一。

  承浆一穴。

  龈交一。

  齿缝任脉之交,故曰龈交。以上任脉所发,凡二十八穴。

  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

  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气府之统于形身者,更有冲脉,其脉气所发者,计二十二穴。

  侠鸠尾外各半寸,至脐寸一,侠脐下旁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

  寸一,一寸也,五分,犹半寸也,并鸠尾外两旁,各开半寸。至脐两旁,有幽门、通谷、阴都、石关、商曲、盲俞、其穴相去之寸,约一寸也。盲俞之穴,正在脐旁,并脐下两旁,各开五分,下至横骨,有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其穴相去之寸、亦一寸也。并鸠尾两旁,下至横骨左右、凡二十二穴。此冲脉与任脉相并,为中二行之腹脉法也。

  足少阴舌下,厥阴毛中,急脉各一。

  此举足少阴厥阴之脉,以明足少阴合任脉,足厥阴合督脉,而任督相交也。足少阴舌下,廉泉穴也。

  厥阴毛中,曲骨穴也。足少阴合任脉而交于督脉,从廉泉入龈交,交督脉。足厥阴合督脉而交于任脉。从长强至曲骨,交任脉。上下相交、脉气往来,不容稍缓,故曰急脉。舌下廉泉,毛中曲骨各一,凡二穴。

  手少阴各一,阴阳跷各一。

  此举手之少阴,足之跷脉,以明手足阴阳之脉,皆为气府,而手脉之穴出于手,足脉之穴起于足也。

  手少阴,心脉也。心脉起于心中,循手小指少冲出其端,左右少冲各一。凡二穴。阴跷起于足内踝之照海、阳跷起于足外踝之申脉,照海申脉左右各一,凡四穴。

  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此举手足鱼际之脉,以明手鱼际,属手太阴,足鱼际属足太阴。而三百六十五穴之脉,皆主于手足之太阴也。手大指后、白肉隆起如鱼腹,为鱼际穴。手足诸鱼际,谓足大趾后,亦有白肉隆起,皆可谓之鱼际。

  手足鱼际,凡四穴。手之脉气,手太阴鱼际主之。足之脉气,足太阴鱼际主之。故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以明手足三阳三阴,周身脉气,而为手足太阴之所主也。此一节,举督脉任脉波脉,及手足阴阳之脉,合三百六十五穴,而统于形身之气府也。按本篇脉气所发之穴,手足三阳计二百九十六穴,督脉至鱼际计九十穴,共三百八十六穴,除督脉发际后至脑户、强间、后顶、百会、前顶、囟会、上星、神廷八穴,重于太阳,足少阳直目上发际内各五,其正营、承灵、脑空左右六穴,亦重于太阳,又手足阳明重大迎、骨空二穴,手少阳手太阳重鼽骨下巨二穴,冲脉任脉重横骨二穴。足少阴舌下与喉中央,重廉泉一穴,除所重二十一穴,乃三百六十五穴,亦以应一岁之数。上编合重复之穴,成三百六十六穴,此篇除重复之穴,成三百六十五穴,所以承上编而补其未尽之义者如此。

  [卷之五] 骨空论第六十篇

  空,作孔,篇内俱同。

  骨空,周身骨节之穴孔也。少阴属肾主骨,与太阳为表里。太阳主皮肤,少阴主骨髓。任冲督脉皆起于少阴,合于太阳。任脉起于中极之下,冲脉起于气街,并少阴之经。督脉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凡此皆起于少阴也。任冲之血,澹渗皮肤。督脉之经,行于脊背,凡此皆合于太阳也。故上节论风伤太阳,及于任冲督脉也。少阴主骨,骨属屈伸不利,则机关废弛。机关废弛,则水气不行,故次节论膝痛不和,及于水俞五十七穴也。少阴属肾,精髓渗灌骨空,荣于经脉,精髓不荣于骨空,则水毒乘于经脉,故末节论髓空,而及于鼠之寒热,并为灸刺之法也。

  黄帝问曰∶余闻风者,百病之始也,以针治之奈何?

  六淫之邪,风居其首,故风者百病之始,始伤太阳,勿令传变,以针治之奈何?

  岐伯对曰∶风从外入,令人振寒,汗出,头痛,身重,恶寒,治在风府,调其阴阳,不足则补,有余则泻。

  恶,去声。风从外入,伤太阳通体之皮肤,故令人振寒。从皮肤而入于肌腠,故汗出。随太阳经脉上行,故头痛。周身肌表不和,故身重。太阳之上,寒气主之,故恶寒。太阳之脉,从头下项,故治在风府。治在风府,所以调其阴阳。经脉不足,则用灸法以补之;经脉有余,则用刺法以泻之。

  大风,颈项痛,刺风府,风府在上椎。

  所谓有余则泻者,如大风伤其经脉,致颈项痛,即当刺风府以泻之。申明风府在项之上椎,盖项上高起第一椎为大椎,项上平坦第一椎为上椎。大椎至尾共二十一节,大椎之上另有二节也。

  大风汗出,灸,在背下,侠脊旁三寸所,厌之,令病者呼,应手。

  厌,作压。所谓不足则补者,如大风入于肌腠,则汗出,汗出表虚,故当灸。申明在背下,侠脊两旁,共开三寸所,以手压之,令病者呼,而之脉则应于手者是也。

  从风憎风,刺眉头。

  从,迎也,憎,恶也。迎风恶风,乃面额经脉不和,当刺眉头以泻之。

  失枕,在肩上横骨间,折,使榆臂齐肘,正灸脊中。

  折,音舌,下同。榆,作摇。齐,平也。夜卧失枕,患在肩上横骨间。伸舒不能,故如折也。折则臂不能举,当使摇臂平肘以和之。摇臂平肘,则背中有窝,当正灸脊中,毋他求也。

  络季胁,引少腹而痛胀,刺。

  肋稍曰。络,肋稍之络也。季胁,胁之尽处也。络季胁,经脉不和,枢转不利,致引少腹而痛胀。少腹者,太阳膀胱之部也,故当刺太阳之,通其经脉焉。

  腰痛不可以转摇,急引阴卵,刺八,与痛上,八在腰尻分间。

  太阳经脉,挟背抵腰,主筋所生病,腰痛。不可以转摇,腰脊皆病也。急引阴卵,筋病也。八,上、次、中、下,左右凡八也。与痛上,及与腰之痛上,皆当刺也。申明八在腰尻两分肉间。

  鼠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荣、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解,骨解也。荣,荣俞也。拜,揖也。鼠寒热,乃肾脏水毒,循脉而上。颈项如,是为鼠。身发寒热,是为鼠寒热。太阳膀胱寒水,为肾之腑,故还刺寒府。寒府,太阳经脉也,申明寒府,在附膝外解荣,附膝外,膝外侧也。解,骨解,膝外侧之骨缝也。荣,荣俞,足小趾本节之通谷穴也。

  如刺骨解之穴。取膝上外侧者,使之揖,揖则膝挺骨竖,而骨解可取矣。如刺荣俞之穴,取足心者,使之脆,跪则足心宛宛,而荣俞通谷可取矣。

  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

  任冲督脉,皆起于少阴,合于太阳。中极之下,乃少阴属肾络膀胱之处。故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从中极而上,则过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更上颐循面。入于目,循面入目,则合太阳矣。

  冲脉者,起于气街,并少阴之经,侠齐上行,至胸中而散。

  齐,脐通,下同。气街,乃腹气之街,脐左右动脉之处。故冲脉者,起于气街。冲脉任脉皆起于少阴。

  故并少阴之经,侠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散于皮肤,则合太阳矣。

  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瘕聚。冲脉为病,逆气里急。督脉为病,脊强反折。

  强,去声。此论任脉波脉之病,而并及于督脉也。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上毛际,循腹里。故任脉为病,男子则内结七疝。七疝,狐疝、颓疝、及五脏之疝也。女子则带下瘕聚。带下,湿浊下淫也。瘕聚、血液内瘀也。冲脉侠脐上行,至胸中而散,病则不能上行外散。故冲脉为病,逆气里急。逆气者,气不循经。里急者,气不输布。任脉波脉,行身之前,督脉行身之背,故督脉为病,失其循行,则脊强反折。

  夫胸腹为阴,脊背为阳,逆气里急,阴病不能仰也,脊强反折,阳病不能俯也。督脉者,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与太阳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内,挟背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

  溺,鸟去声,下同。督脉亦起于少阴,故督脉者,起于少腹以下,乃曲骨中央。女子则入系廷孔,申明其孔乃溺孔之端,其络脉由阴而阳,从下而上。故其络循阴器,合前后二阴之篡间,复绕篡后,又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相合。夫少阴巨阳中络,乃少阴上股内之后廉,贯脊属肾者是也。督脉由少阴而上,合于太阳。故与太阳之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内,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者,相合而偕行也。女子入系廷孔之溺孔,其男子则循茎下至篡,与女子之廷孔溺孔相等,所以申明任冲督三脉,皆起于少阴而合于太阳也。

  其少腹直上者,贯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系两目之下中央,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其女子不孕,癃痔遗溺,嗌干。

  此复申明任脉之为病也。其少腹直上者,即任脉上毛际,循腹里直上也。贯脐中央,上贯心,入喉,即任脉循腹里,上至咽喉也。上颐环唇,上系两目之下中央,即任脉上颐循面入目也。任脉从少腹,上贯心,故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上文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瘕聚,故男子不得前后为冲疝。谓不但疝病于内,而且不得前后。不但疝结于内,而且上冲也。其女子不孕,谓女子带淫于下,瘕聚于内,不能孕也。

  又曰∶癃痔遗溺者,申明不得前后,乃癃痔之病,癃与遗溺,不得前矣,痔则不得后矣。任脉上至咽喉,故嗌干,所以复举任脉,而申明任脉之病者如此。

  督脉生病,治督脉治在骨上,甚者在齐下营。

  此复申明督脉之为病也。上文督脉为病,脊强反折,脊骨者,督脉之所循。故督脉生病,即治督脉,治督脉,治其脊骨也,故曰治在骨上。若病甚者,在脐下营。脐下营乃少腹以下骨中央,督脉所起之部也。所以复举督脉生病而为治法者如此。

  其上气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其病上冲喉者,治其渐,渐者,上侠颐也。

  此复申明冲脉之为病也,上文冲脉为病,逆气里急,故此言其上气有音者,不能从胸而上,故当治其喉中央。喉中央者,缺盆之中,故曰在缺盆中者,此逆气里急,不能从胸而上出于喉也。治其渐者,使从喉上面,故曰渐者,上侠颐也。灵枢五音五味篇云∶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其浮而外者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是冲脉不但至胸中而散,亦上颐循面,故复举冲脉之病以明之。此一节,言太阳寒府之气,合于少阴,任冲督三脉,皆起于少阴而合于太阳也。

  蹇膝,伸不屈,治其楗。

  蹇,难也。蹇膝,膝难进也。膝蹇故伸不能屈。楗,犹枢也。

  下文云∶辅骨上横骨下为楗,治其楗而膝能伸屈矣。

  坐而膝痛治其机。

  机,机关也。坐而膝痛,则机关不和。下文云∶侠髋为机,治其机而膝痛可愈矣。

  立而暑解,治其骸关。

  暑,热也。解,膝骨缝也。立而暑解,立则骨缝如暑热也。骸关,即膝解也。下文云∶膝解为骸关,治其骸关,而暑解可愈矣。

  膝病,痛及拇指,治其。

  拇指,足大趾也。膝痛,痛及拇指,经脉相应也。,腿曲处也。下文云∶骸下为辅,辅上为,治其而拇指膝痛可愈矣。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

  隐,犹藏也。膝痛如物隐者,痛而高肿,如物内藏也。关,关节也。下文云∶上为关,治其关而痛如物隐可愈矣。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内。

  膝痛而筋不柔和,故脊背不可屈伸,太阳主筋所生病,故当其背内,而屈伸自如矣。

  连若折,治阳明中俞。

  折,音舌、,足骨也。,骨穴也。膝痛连,其痛若折,当治阳明之中俞。中俞,足阳明俞穴也。五俞之穴,前有井荣,后有经合,俞居中,故曰中俞,足中指间陷谷穴也。治阳明中俞,而连若折可愈矣。

  若别,治巨阳少阴荣。

  承上文而言,膝痛连若别。别,离也。若膝之不相属也。当治巨阳少阴之荣穴。巨阳之荣,足小指后通谷穴也,少阴之荣,足心后然谷穴也。治其荣,而连若别可愈矣。

  淫泺胫,不能久立,治少阳之维,在外上五寸。

  泺,音洛。淫,极也。泺,寒也。维,络也。淫泺胫,极寒而胫骨削也。胫,则不能久立,少阳主骨所生病,故治少阳之维,在外踝上五寸。经脉论云∶少阳之别,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坐不能起,取之所别者此也。

  辅骨上,横骨下,为楗。

  上文云∶蹇膝伸不屈,治其楗。所谓楗者,辅骨上,横骨下,为楗,股胫皆有辅骨,乃大骨之旁骨,此辅骨,股内旁骨也。横骨,脐下少腹两旁之骨也。

  侠髋,为机。

  上文云∶坐而膝痛,治其机,所谓机者,侠髋为机。侠,并也,髋,臀上两旁侧骨也。

  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

  上文云∶立而暑解,治其骸关,所谓骸关者,膝后分解之处,为骸关。夫膝解为骸关,则侠膝之前骨,为连骸。所以申明膝后解处为关,而膝骨则为骸也。

  骸骨下为辅,辅上为。

  上文云∶膝痛,痛及拇指,治其。所谓者,骸下为辅,辅上为。骸下,即骸关之下。辅上,胫辅骨之上也。

  上为关。

  上文云∶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所谓关者,上为关,腿曲处之上也。

  头横骨为枕。

  上文云∶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内。脊背上通枕骨,故不释背内,而释头横骨为枕。知头横骨为枕,则知脊直骨为背矣。

  水俞五十七穴者,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两行行五,左右各二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行,音杭,旧本讹左右各一行,今改二行。此举水俞五十七穴,以明水俞之本于肾也。水热穴论云∶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肾俞也。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肾之街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肾脉之下行也。夫尻上五行行五,则五五二十五俞,其俞在背。伏兔上两行行五,乃左右各二行行五,则四五二十俞,其俞在。踝上各一行行六穴,则左右十二俞,其俞在足,是水俞五十七穴,而本于肾也。此一节言膝骨乃机关之会,机关不利而痛,则水气不行,故水俞五十七穴,皆附于骨空也。

  髓空,在脑后三分,在颅际锐骨之下,一在龈基下,一在项后中复骨下,一在脊骨,上空,在风府上,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

  此言髓空有在头上下者,有在脊上下者,髓藏骨空,故曰髓空。脑为髓海,故髓空在脑后三分,申明脑后三分在悬颅穴之际,悬颅在头两旁锐骨之下。锐骨,尖骨也。从头而下,一在龈基下,龈基,齿根也。齿根之下,骨空处也,此髓空在头上下也。从龈基而下,一在项后中复骨下,脊椎之骨,名曰复骨,复骨在项后之中,从上而下,故曰复骨下也。从大椎之骨而计其上,一在脊骨上空,申明脊骨上空在风府上者是也。有脊骨上空者是也。此髓空在脊上下也。

  数髓空,在面侠鼻。

  面之左右,鼻之上下,髓空不一,故曰数髓空,在面而侠于鼻也。

  或骨空在口下,当两肩。

  从面鼻而下于口,从口而下于肩,皆有骨空。故曰或骨空在口下,当两肩也。

  两骨空,在中之阳。

  从肩至两之骨空,则在两中之阳。阳,外侧也。

  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间。

  骨空,在中之阳,则臂骨空,亦在臂阳,申明臂阳去手踝四寸,穴名三阳络,在两骨空缝之间者是也。

  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

  从臂反股,则股骨上空亦在股阳。申明股阳出外,上膝四寸,穴名伏兔者是也。

  骨空,在辅骨之上端。

  从股至,则骨空,在辅骨之上端。辅骨,小腿大骨之旁骨也,上端,近膝处也。

  股际骨空,在毛中动下。

  股际,阴股交会之际。股际骨空,在毛中动下,乃动脉之下,跨缝间也。

  尻骨空,在髀骨之后,相去四寸。

  尻骨,尾骨也。髀骨,臀侧骨也。髀骨之后,相去四寸,正当尻骨空之处。

  扁骨,有渗理凑,无髓孔,易髓,无空。

  扁骨,胸脊相交之肋骨也。渗,澹渗也。理,纹理也。凑,会合也。易,交易也。扁骨有澹渗之纹理,凑会于胸脊,其内则无髓孔。申明渗理凑者,髓之交易也,无髓孔者,两头无空也。

  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次灸橛骨,以年为壮数。

  髓藏于骨,骨归于肾,骨髓内虚,则肾脏水毒,从经脉而上承,发为鼠寒热之病。上文云∶鼠寒热还刺寒府,夫有余则刺,不足则灸。故又言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项大椎为脊骨之始,以年为壮数,计其结核初起之年,以年数之多少而为灸之壮数。其次则灸橛骨,橛骨为脊骨之终,亦以年为壮数。

  视背俞陷者灸之,举臂肩上陷者灸之。

  五脏六腑之俞,皆在于背,故视背俞、其俞内陷者,则于左右以灸之。视之之法、须举其臂肩,举臂肩而背上陷者,即灸之。

  两季胁之间,灸之。

  从肩背而及于胁,则两季胁之间,左右灸之。

  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足小趾次指间灸之。

  经脉论云∶胆足少阳之脉,下抵绝骨之端、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间,故外踝绝骨,小指次指间,各当灸之。

  下陷脉灸之,外踝后灸之。

  《经脉》论云∶膀胱足太阳之脉,下贯内,出外踝之后,故下陷脉及外踝后各当灸之。

  缺盆骨上,切之,坚痛如筋者灸之。

  缺盆骨上,与颈项之鼠相近,故切之。坚痛如筋者,即于坚痛上灸之。

  膺中陷骨间灸之。

  膺中陷骨间,乃胸之上喉之下,当膺之中,天突一穴。

  掌束骨下灸之。

  束骨,横骨也。掌束骨下,犹言掌下束骨,谓横骨缝中,大陵二穴。

  齐下关元三寸,灸之。

  脐下三寸,关元穴也。故曰脐下关元三寸。

  毛际动脉,灸之。

  毛际两旁气冲之动脉。

  膝下三寸分间,灸之。

  膝下三寸分肉之间,三里二穴。

  足阳明跗上动脉,灸之。

  跗上动脉,足阳明冲阳二穴。

  巅上一,灸之。

  巅上,百会穴也。

  犬所啮之处,灸之三壮,即以犬伤病法治之。

  啮,音业。此假犬啮以明当灸之穴,谓鼠烂,形同犬伤也。犬所啮之处,腿上伏兔二穴也,狗之啮人,从后而啮其腿下。犬之啮人,从前而啮其腿上。当于伏兔二穴,灸之三壮,上文以年为壮数,此亦以年为壮数,年数虽少,肌肉深浓,灸之亦须三壮,即以犬伤病治法灸之。谓鼠伤其肌肉,犬啮亦伤肌肉,其病等也。

  凡当灸二十九处,伤蚀,灸之。不已者,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数刺其俞而药之。

  蚀,旧本讹食,今改。数,音朔。承上文而总结之,申明阳气下陷则灸,过于阳热,更当刺而药之也。二十九处,谓大椎一,橛骨一,背俞二,季胁二,绝骨二,小指次指二,下陷脉二,外踝二,缺盆二,膺中一,掌骨二,关元一,毛际动脉二,膝下三寸二,跗上二,巅上一,犬啮处二,凡当灸二十九处,乃伤烂如蚀,阳气下陷,则当灸之。若灸之而其病不已者,乃过于阳热,非关下陷,故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数刺其阳热之俞,而用药以调之。斯为治鼠寒热之全法也。此一节,言精髓藏于骨空,精髓内虚,发为鼠寒热,而有灸刺之法也。

  [卷之五] 水热穴论第六十一篇

  水热穴者,水俞五十七穴,热俞五十九穴也。少阴属肾主水,阳气内虚,则水聚为肿,而有水俞之五十七穴,人伤于寒,寒盛则热,热气内逆,而有热俞之五十九穴。水为阴,寒亦为阴,寒盛则热,是水俞、热俞皆主于少阴,各有当刺之穴也。

  黄帝问曰∶少阴何以主肾?肾何以主水?

  帝欲详明水病之原,故为此问。

  岐伯对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

  盛,音成。少阴所以主肾者,以肾者,至阴也。肾所以主水者,以至阴者盛水也。至阴之水,上通于肺,肺者太阴也,水王于冬,少阴者冬脉也。肾位居下,肺位居上,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肾脏之水合膀胱水府,外出于皮毛。皮毛者,肺之合,循行失职,肺肾不交,皆积水也。

  帝曰∶肾何以能聚水而生病?

  聚,犹积也。肾本肺末,上下相通,水何以能聚,故为此问。

  岐伯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类也,上下溢于皮肤,故为肿,肿者,聚水而生病也。

  肾所以聚水生病者,肾络膀胱,主于下焦,为胃腑水注之关也。关门不利,水道不行,则胃腑所化之水,不能下出,故聚水而从其类也。水道不行,则泛溢于外,故上下溢于皮肤,故为肿。

  肿者,皮肌胀满,水气不行,故聚水而生病也。

  帝曰∶诸水皆生于肾乎?

  水,水病也。水病不一,水之输布又各不同,故问诸水病皆生于肾乎?

  岐伯曰∶肾者,牝脏也,地气上者,属于肾,而生水液也,故曰至阴。

  少阴主肾,牝为阴畜,故肾者牝脏也。脾为阴中之至阴,今肾亦为至阴,则地气之上升者属于肾,而生地中之水液也,液主于肾,故曰至阴,盖藏于骨者为精,而濡于肉者则为液也。此言水附于地,液为水源,肾为水液之主,故曰至阴,诸水之所以皆生于肾也。

  勇而劳甚则肾汗出,肾汗出,逢于风,内不得入于脏腑,外不得越于皮肤,客于玄府,行于皮里,传为肿,本之于肾,名曰风水。所谓玄府者,汗空也。

  空,孔同。经脉别论云∶持重远行,汗出于肾。故勇而劳甚则肾汗出,肾汗既出,复逢于风,逢风之汗,内不得入于脏腑,外不得越于皮肤,致风水客于玄府,行于皮里,传为皮里肉外之肿,劳甚汗出,是病之本于肾,汗出逢风,故名曰风水。不但水液之生本肾,而肿之水亦本于肾,诸水皆生于肾,又何疑焉。复申明所谓玄府者,乃皮毛之汗孔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处者,是何主也?

  处,去声,下同。诸水皆生于肾,则水俞亦主于肾,故问水俞五十七处,是何主也?

  岐伯曰∶肾俞五十七穴,积阴之所聚也,水所从出入也。

  《阴阳应象大论》云∶积阳为天,积阴为地。水俞五十七处,乃肾俞五十七穴,其穴从尻至足,在身半以下,地气所主,故曰积阴之所聚也。积阴所聚,水气从之,故水之所从以出入也。水从出入,乃水在地中之义,是知水俞五十七穴,而主于肾也。

  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肾俞,故水病下为肿,大腹,上为喘呼,不得卧者,标本俱病,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卧,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

  行,音杭,下仿此。尻上,尻尾上也。五行行五,中行有悬枢、命门、阳关、腰俞、长强五穴;次两行有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左右十穴∶外两行有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左右十穴。凡二十五穴,在肾俞之左右上下,故曰此肾俞也。肾俞即水俞,故水病于下,则为肿大腹,水病于上,则为喘呼不得卧。所以然者,肾为本,肺为标,标本俱病,病标故肺为喘呼、病本故肾为水肿,肺喘呼为逆,故不得卧也。分为相输,谓肾气上升,肺气下降,上下分行,相为输布,今俱受病者,乃水气之所留聚也。水气留聚,则不输布,致有水肿喘逆之病矣。

  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肾之街也,三阴交之所结于脚也。

  三阴交,旧本讹三阴之所交,今改正。伏兔上,两腿伏兔穴也。各二行行五,并伏兔之穴,在内旁两行,其一有血海,阴陵泉、地机、筑宾、交信五穴;其一有阴包、曲泉、膝关、中都、蠡沟五穴。左右凡四行,计二十穴。其穴在胫之气街,肾脉从胫而上,故曰此肾之街也。两行并行,三阴交总结于下,上连于胫,下贯于脚,故曰三阴交之所结于脚也。

  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肾脉之下行也,名曰太冲。

  下行之行如字。踝上,足踝处也。足踝上各一行行六,谓三阴交、漏谷、商丘、公孙、太白、大都六穴,左右十二穴、肾脉从足而上,亦可从胫而下,故曰此肾脉之下行也。肾脉下行,则名曰太冲,阴阳离合论曰∶太冲之地,名曰少阴者此也。

  凡五十七穴者,皆脏之阴络,水之所客也。

  承上文而言凡此五十七穴者,尻上之穴为肾俞,伏兔之穴为肾街,踝上之穴为肾脉,是皆肾脏之阴络,而为水之所客也。所以水俞五十七穴,皆主于肾也。

  帝曰∶春取络脉分肉何也?

  承上文而言水俞五十七穴,皆主于肾,何以春夏秋冬,各有取刺之法,本俞论云;春取络脉诸荥,大筋分肉之间。故问春取络脉之分肉,刺极浅者,何也?

  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深入,故取络脉分肉间。

  天之四时,地之五行,人之五脏,气相输应,故时之春者,五行之木气始治,五脏之肝气始生,肝始生,则肝气急,肝气急,一如其风之疾,人之经脉常深,其急疾之肝气始生,故其气少,不能深入于经脉,故春时取络脉间之分肉而浅刺也。

  帝曰∶夏取盛径分腠何也?

  《灵枢·四时气》论云∶夏取盛径孙络,取分间绝皮肤,故问夏取盛经分腠,刺稍深者,何也。

  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气始长,脉瘦气弱,阳气图溢,热熏分腠,内至于经,故取盛经分腠,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所谓盛经者,阳脉也。

  长,上声。时之夏者,五行之火气始治,五脏之心气始长。心主脉,心气始长,故脉瘦气弱。火为阳,火始治,故阳气留溢。留溢,留满于中也。热熏分腠,充达于外也。分腠,乃盛经之分腠,故热熏分腠,则内至于经。热熏分腠,内至于经,故取盛经分腠,刺之稍深,所以答帝夏取盛经分腠之间,然夏时亦有绝皮肤,取孙络之病,故又言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今所谓取盛经者,乃盛阳之经脉,不在皮肤也。

  帝曰∶秋取经俞何也?

  《四时气》论云∶秋取经俞,邪在府取之合,故问秋取经俞,刺之深者何也?

  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杀,金将胜火,阳气在合,阴气初胜,湿气及体,阴气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泻阴邪,取合以虚阳邪,阳气始衰,故取于合。

  时之秋者,五行之金气始治,五脏之肺气将收杀。收、收敛。杀,肃杀也。夏火气消,故金将胜火。

  阳气内收,故阳气在合。时方清肃,故阴气初胜。白露乃下,故湿气及体。阴气初胜,则阴气未盛,湿气及体,则未能深入,故取俞以泻阴湿之邪。俞,经俞也。所以答帝秋取经俞之问。然秋时亦有阳邪内入之病。若果阳气在合,则取合以虚阳邪,所以然者,秋时阳气始衰,故当更取于合,不但取于经俞也。

  帝曰∶冬取井荥何也?

  《四时气》论云∶冬取井荥,必深以留之。故问冬取井荥,刺亦深者何也?

  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肾方闭,阳气衰少,阴气坚盛,巨阳伏沉,阳脉乃去,故取井以下阴逆,取荥以实阳气,故曰∶冬取井荥,春不鼽衄,此之谓也。

  时之冬者,五行之水气始治,五脏之肾气方闭,斯时阳气衰少,而阴气坚盛,巨阳寒水之气,伏沉于内。巨阳伏沉,则阳脉乃去阳而入阴,阳气衰少,阴气坚盛,故当取井以下阴逆。巨阳伏沉,阳脉乃去,故当取荥以实阳气。冬取井荥,使其藏也,故尝言曰∶冬取井荥,春不鼽衄。即此取井以下阴逆,取荥以实阳气之谓也。《金匮真言论》云∶冬不按跷,春不鼽衄。不按跷者,使之藏。取井荥者,亦使之藏。故不曰冬不按跷,而曰冬取井荥,其义一也。

  帝曰∶夫子言治热病五十九俞,余论其意,未能领别其处,愿闻其处,因闻其意。

  别,音逼。春夏秋冬,各有取刺之法,则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水病皆主于肾,而肾不止于寒,故复举热病以为问。本经刺热篇言少阳热病,少阴热病,病甚者,皆为五十九刺。故问夫子言治热病五十九俞,与余曾论其意,余未能领别其处,今愿闻其处,使之得闻其意。

  岐伯曰∶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逆也。

  头者,诸阳之会。头上五行,行五者,中行有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五穴;次两行有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左右十穴,外两行有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十穴;此二十五穴者,刺之,以越诸阳之热逆也。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

  大杼,项后第一椎两旁,大杼穴也。膺俞,膺中第一俞两旁,俞府穴也。缺盆,颔下两旁横骨陷中,缺盆穴也。背俞,背中第一的两旁,肺俞穴也。此八俞者,在膺背之上,刺之所以泻胸中之热也。

  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

  气街,一名气冲,少腹两旁横骨外,气冲二穴也。三里,膝下三寸,两三里穴也。三里下三寸,两巨虚上廉穴也。上廉下三寸,两巨虚下廉穴也。此八俞者,足阳明经脉之循行,刺之所以泻胃中之热也。

  云门、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

  云门,在缺盆下,左右二穴。骨,肩外两旁,肩二穴。委中,膝后屈中二穴。《骨空论》云∶髓空在脑后三分锐骨之下,悬颅二穴。此八俞者,从肩至背,行于上下,所以泻四肢之热也。

  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

  肺俞旁魄户,心俞旁神堂,肝俞旁魂门,脾俞旁意舍,肾俞旁志室,此左右十俞者,居五脏之旁,刺之所以泻五脏之热也。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自头上至俞旁,凡此五十九穴者,病热则左右皆刺,故皆热之左右,而为热俞也。

  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

  热者,病之标;寒者,病之本。故问人伤于寒,而传变为热何也?

  岐伯曰∶夫寒盛则生热也。

  寒盛生热,自然之理,非关传变也。夫在地为水,在天为寒,寒盛则热,是水俞、热俞皆本少阴之气化,而为少阴之所主也。

  [卷之五] 调经论第六十二篇

  经,经脉也。十二经脉,内通五脏六腑,外络三百六十五节,相并为实,相失为虚,寒热阴阳,血气虚实,随其病之所在而调之,是为《调经论》也。

  黄帝问曰∶余闻刺法言,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

  举刺法之泻有余、补不足以为问,盖欲调和其经脉也。

  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问?帝曰∶愿尽闻之。岐伯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

  神气血形志,各有有余,各有不足,凡此有余不足之气,不相同等,故于下文详论之。

  帝曰∶人有精气津液,四肢九窍,五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百病之众,有余不足,不止于五,故言人身有五内之精,营运之气,腠理之津,骨属之液,手足之四肢,上下之九窍,肝心脾肺肾之五脏。形体之十六部,谓两肘两臂两两股,身之前后左右,头之前后左右也。大谷小溪之三百六十五节,合之乃生百病。是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止有五,不足亦止有五,凡此百病之众,果何以生之乎?

  岐伯曰∶皆生于五脏也。夫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此成形。

  下五脏,如字。百病之生,不外五脏,故皆生于五脏也。脏者,藏也。夫心藏神,则神有余不足,心所主也。肺藏气,则气有余不足,肺所主也。肝藏血,则血有余不足,肝所主也。脾藏身形之肉,则形有余不足,脾所主也。肾藏志,则志有余不足,肾所主也。合神气血肉志,而此成形,犹言此形乃成也。

  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脏。

  五脏,二字衍文,疑下有五脏误重于此。肾藏志,复藏精。脾藏意,复藏肉。志意通,则内连肾精之骨髓,而成脾肉之身形,以明志通则髓通,意通则形通。推之于心,神通则脉通。推之于肺,气通则魄通。推之于肝,血通则魂通。词虽未及,而意已该,贵学人之能善悟也。

  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

  道,犹路也。五脏循行之路,皆从出于经脉之隧道,以行血气于周身,血气不和,则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调经者,当守其经隧焉。

  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

  伯言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帝则一一以问。

  岐伯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血气未并,五脏安定,邪客于形,洒淅起于毫毛,未入于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

  神藏于心,在志为喜,神有余则笑不休,心气有余也;神不足则悲,心气不足也。灵枢本神论云∶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夫血气相并,内动五脏,为病则甚。若血气未并,五脏安定之时,虽邪客于形身,洒淅起于毫毛,是为微邪,未入于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犹言心主之神,外受微邪也。

  帝曰∶补泻奈何?

  不足则补,有余则泻,故论神气血形志之有余不足,皆问补泻奈何?

  岐伯曰∶神有余,则泻其小络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神不足者,视其虚络,按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

  中,去声,下同。小络,孙络也。神有余,则泻其孙络之血,然虽出血,勿之深斥。斥,开拓也。下斥仿此。无中其大经,即勿之深斥之义。刺得其义,则神气乃平,此泻有余之法也。若神不足者,视其不足之虚络,先按而致之,然后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刺得其宜,则神气乃平,此补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微奈何?

  邪客于形,未入于经络,命曰神之微,故问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于不足,神气乃得复。

  刺微之法,当按摩勿释,使聚其气,着针勿斥,微泄其邪,移气于不足之处而补之,则神气乃得复,此微泻兼补之法也。

  帝曰∶善。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血气未并,五脏安定,皮肤微病,命曰白气微泄。

  喘咳上气者,肺气内逆而有余,息利少气者,肺气内虚而不足。息利,鼻气出入也。本神论云∶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当血气未并,五脏安定之时,若皮肤微病,命曰白气微泄。白气,肺气也。肺主皮肤,故曰白气。微泄,犹言微虚也。

  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泻其经隧,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不足则补其经隧,无出其气。

  肺气有余则气机内逆,故当泻其经隧,泻经隧者,通经脉之隧道,故必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而肺气乃平,此泻有余之法也。若肺气不足,则当补其经隧,更当无出其气,此补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微奈何?

  皮肤微病,命曰白气微泄,故问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精气自伏,邪气散乱,无所休息,气泄腠理,真气乃相得。

  按摩勿释,使聚其气也,刺之极浅,故出针视之,其意若曰,皮肤微病,刺不可深,我将深之,适人必革。适、及也。革、变也。谓深刺及人,血气虚微,必内变也。精气自伏者,精气退伏,不濡空窍也。邪气散乱者,散乱于经,邪无从出也。无所休息者,正虚邪盛,病无已时也。惟刺之极浅,使邪气泄于腠理,泄腠理者,从腠理而外泄也。经脉无伤,故真气乃相得,其意中之言若此,此微泻兼补之法也。

  帝曰∶善。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血气未并,五脏安定,孙络水溢,则经有留血。

  血有余而肝气盛则怒,血不足而肝气虚则恐。本神论云∶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当血气未并,五脏安定之时,若外有微邪,而孙络水溢,则经有留血。夫肝主冲任之血,热肉充肤,澹渗皮毛,今外有微邪而水溢孙络,致经脉有留积之血矣。

  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泻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虚经,内针其脉中,久留,而视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

  内,作纳,下同。中,如字。肝血有余,则泻其有余之盛经,而出其血,此泻有余之法也。肝血不足,则视其不足之虚经,内针于其脉中,久留,而视脉大疾,然后出其针,久留出针,所以候气,更当无令血泄,此补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留血奈何?

  孙络水溢,则经有留血,故问刺留血奈何?

  岐伯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于经,以成其疾。

  刺留血者,当视其在外之血络,而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于经,以成其留血之疾,此微泻兼补之法也。

  帝曰∶善。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腹胀,泾溲不利。不足则四肢不用。血气未并,五脏安定,肌肉蠕动,命曰微风。

  形肉有余,则土气壅滞,故腹胀而泾溲不利,形肉不足,则土气不达,故四肢不用。《本神》论云∶脾气虚则四肢不用∶实则腹胀泾溲不利,当血气未并,五脏安定之时,风邪入于肌肉,则肌肉蠕动,命曰微风,言微风在肌肉也。

  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泻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

  阳经,阳明经也。阳络,阳明络也。形肉有余,则土气实,故泻阳明之经。泻经者,从内而出于外,此泻有余之法也。形肉不足,则土气虚,故补阳明之络。补络者,从外而入于内,此补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微奈何?

  肌肉蠕动,命曰微风。故问刺微奈何?

  岐伯曰∶取分肉间,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

  肌肉蠕动,当取刺于分肉间,分肉在经之外,络之内,故刺之内无中其经,外无伤其络,刺得其宜,使卫气得复。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卫气得复,则邪气乃索。

  索,消索也。此微泻兼补之法也。

  帝曰∶善。志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血气未并,五脏安定,骨节有动。

  肾志有余则水气盛,故腹胀飧泄。肾志不足则生阳内虚,故厥。厥,手足逆冷也。本神论云∶肾气虚则厥,实则胀,当血气未并,五脏安定之时,微邪伤肾,则骨节有动。有动,不安之意。

  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泻然筋血者。不足,则补其复溜。

  然筋,即然谷,在足心斜上内侧两筋间,故曰然筋。肾志有余则泻然筋,出其血者,此泻有余之法也。肾志不足,则补肾经之复溜。复溜,在内踝后上二寸。此补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未并奈何?

  血气未并,五脏安定,骨节有动,故问刺未奈何?

  岐伯曰∶即取之,无中其经,邪所乃能立虚。

  血气未并,骨节有动之时,当即取之,使病无中其经,庶受邪之所,乃能立虚。立虚者,使邪即去,毋容缓也。此微泻兼补之法也。

  帝曰∶善。余已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虚,不足也。实,有余也。神气血形志,各有有余不足之形,帝已闻之,而有余不足之形,从何以生,故复问之。

  岐伯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气乱于卫,血逆于经,血气离居,一实一虚。

  并,交并也。倾,欹也,不平也。气血交并,虚实乃生,故气血以并,则阴阳相倾,阴阳相倾,不得其平,有气乱于卫而为气实者,有血逆于经而为血实者,有血气离居而为血虚气虚者。乱卫逆经,实也。离居,虚也。故曰一实一虚。此血气虚实之大概也。

  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故为惊狂。血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炅中。

  中,如字。此即上文而申明之。血并于阴,是血逆于经也。气并于阳,是气乱于卫也。并阴并阳,血气不平,故为惊狂。并阴则惊,并阳则狂也。血并于阳,是血离其居也。气并于阴,是气离其居也。并阳并阴,血气离居,乃为炅中,炅,热也。血气离居,中生热也。

  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惋善怒。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善忘。

  此即并阳并阴、惊狂、炅中而申明之。血并于上,是血并于阳也。气并于下,是气并于阴也。不但炅中,必有心烦惋善怒之病。血并于下,是血并于阴也。气并于上,是气并于阳也。不但惊狂,必有乱而喜忘之病。

  帝曰∶血并于阴,气并于阳,如血气离居,是何者为实,何者为虚?

  旧本如是二字相连,今改。血并气并,有实有虚,血气离居,有实有虚,故举血并于阴,气并于阳。如血气离居,而问是何者为实,何者为虚?交并为实,亦有虚。离居为虚,亦有实。故复问之。

  岐伯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

  恶,去声。泣,作涩,下同。承何实何虚之问,言实之所在,皆虚之所在,但有虚而无实也,如人身血气者,喜温暖而恶寒冷,以寒冷则血气凝涩,不能流行,惟温暖则消而去之。消,不凝也。

  去,流也。夫寒为虚,温为实。涩不能流,似乎实矣,然寒则为虚,不寒而温,似乎实矣,然消去为虚。是故气之所并,气实也,而为血虚。血之所并,血实也,而为气虚。此实之所在,即虚之所在,但有虚而无实也。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

  帝谓有虚必有实,如岐伯血并为气虚,气并为血虚之言,岂但有虚而无实乎?

  岐伯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络之与孙脉,俱输于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

  虚者,血气相失。实者,大厥暴死。是虚者固虚,而实者尤虚也。凡虚实之道,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故气并则阴阳皆在于气而无血,血并则阴阳皆在于血而无气。今无血无气,是血与气相失,相失,故为虚焉。人身血气,内外循行,各有其部,孙脉居外,络脉居中,经脉居内,络脉与孙脉之血气,俱输于经,是血与气并,谓血与气并于经也,皆并于经,则为实焉。既并于经,则血之与气,从经而并走于上,上而不下,则为大厥,厥则阴阳不相顺接,故一时暴死,若气复反于下则生,不反于下则上厥下脱而死,是知血气相失,虚者固虚,而大厥暴死,则实者尤虚也。

  帝曰∶实者何道从来?虚者何道从去?虚实之要,愿闻其故。

  承上文之意,谓血气并走于上而为实者,从何道来?血气相失而为虚者,从何道去?去来虚实之要,愿闻其故。

  岐伯曰∶夫阴与阳,皆有俞会,阳注于阴,阴满之外,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

  俞会者,五五二十五俞,六六三十六俞,与周身阴阳血气相会合也,夫阴与阳皆有俞会,从阳而阴,则阳注于阴,从阴而阳,则阴满之外,阳注阴满,斯为阴阳匀平,阴阳匀平,则血气调和,以充其形,既充其形,则形身之三部九候,上下若一,命曰平人。平人,血气调和之人也,是知阴阳来去,由于俞会,不由俞会,而血气相并,则有阴阳之虚实也。

  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

  上文血气交并,阴阳虚实,乃经脉不得其平,非六淫外感,七情内伤,故承上文而复论外感内伤,阴阳寒热之病。夫邪气之生病也。或有生于阴者,或有生于阳者,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之外感,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之内伤,言风雨寒暑而六气可该,言喜怒而七情可该,随举即是,不必悉具,故或言风雨寒暑,或言风雨寒湿,或言喜怒,或言喜悲,有如下文之问答也。

  帝曰∶风雨之伤人奈何?

  帝承岐伯之言,更欲阐明其义,故屡问而详悉之。

  岐伯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于皮肤,传入于孙脉,孙脉满则传入于络脉,络脉满则输于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于分腠之间,其脉坚大,故曰实。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之,按之则痛。

  凡风雨之伤人也,由浅入深,故先客于皮肤,从皮肤而传入于孙脉,孙脉满则传入于络脉,络脉满则输于大经脉,由外入内,则血气与邪并客于分腠之间,故其脉坚大。脉者,孙脉络脉经脉也。

  其脉坚大,故曰实。实,即满也。因言所谓实者,其外坚大充满,故不可按之,按之则痛者是也。

  帝曰∶寒湿之伤人奈何?岐伯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荣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其寒湿之中人也,在于皮肤肌肉之间,故皮肤不收,肌肉坚紧。不收,汗出而不闭密也。坚紧,涩滞而不柔和也。故肌肉坚紧,则荣血涩。涩,凝涩也。皮肤不收,则卫气去。去,失守也。

  血涩气去,故曰虚。虚者,血气皆虚,故聂辟,谓肌肉皮肤,聂聂然而辟动也。气不足者,气不足以内温其血也。上文充满而实,不可按之,按之则痛,此血气不足,故按之则气足以温之,言气足以内温其血,故快然而不痛。上文云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故举风雨寒湿以明外感之病生于阳,而有实有虚也。

  帝曰∶善。阴之生实奈何?

  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生于阳者,上文已详论之,此举阴之生实生虚,以明喜怒饮食之义。

  岐伯曰∶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故曰实矣。

  喜怒人之情也。喜怒不节,则内伤其阴,而阴气上逆,阴气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而并于阴,故曰实矣,此言阴之生实也。

  帝曰∶阴之生虚奈何?岐伯曰∶喜则气下,悲则气消,消则脉虚空,因寒饮食,寒气熏满,则血泣气去,故曰虚矣。

  喜而怒则气上,喜而悲则气下,故喜则气下,悲则气消,消则经脉虚空,复因于寒冷之饮食,寒气熏满,则营血涩,卫气去,故曰虚矣,此言阴之生虚也。上文云∶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故举喜怒悲寒饮食,以明内伤之病,生于阴,而有实有虚也。

  帝曰∶经言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余已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岐伯云∶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夫阳主外,阴主内,阳虚阴虚,有外内之寒热,阳盛阴盛,有外内之寒热,故引经言而探其所由然也。

  岐伯曰∶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故寒栗。

  所谓阳虚则外寒者,以阳受气于上焦,上焦开发,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故寒栗而外寒也。

  帝曰∶阴虚生内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盈,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内热。

  中,去声,下同。所谓阴虚生内热者,有所劳倦,致形气衰少,胃中谷气不盈,谷入少,则上焦不能宣五谷味,故上焦不行,下脘不能化谷之精,故下脘不通,中土虚而胃气热。热气熏于胸中,故阴虚则内热也。

  帝曰∶阳盛外热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玄府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

  所谓阳盛生外热者,阳主上,主外,上焦不通利,则在外之皮肤致密,内则因之腠理闭塞,玄府不通。

  腠理者,肌腠之文理。玄府者,毛窍之汗孔,玄府皮肤腠理,不相通贯,则卫气壅滞,不得泄越,故阳盛则外热也。

  帝曰∶阴盛生内寒奈何?岐伯曰∶厥气上逆,寒气积于胸中而不泻,不泻,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

  中,如字。所谓阴盛生内寒者,阴主下、主内、厥气上逆、寒厥之气、从下而逆于上也,阴在内,故寒气积于胸中而不泻,寒气不泻,则温气去,寒独留,留则血凝涩,凝则脉不通,脉不通者,其脉盛大以涩,故阴盛则内寒,中,犹内也。

  帝曰∶阴与阳并,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

  复承上文阴阳血气病形,问补泻虚实之刺,以为调经之法也。

  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于荣,取气于卫,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

  上文云∶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故刺此者,当取之经隧,取血于荣,取气于卫者,以行其血气也,夫荣卫血气,周于人身,合于四时,今取之经隧,虽曰用形哉,必因天之四时,以为针之多少高下耳。《缪刺论》云∶以月生死为数。即多少之谓也。《金匮真言论》云∶春俞在颈项,夏俞在胸胁,秋俞在肩背。冬俞在腰股,即高下之谓也。

  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泻奈何?

  血气并,病形成,阴阳相倾,自有补泻,不必因于四时,故复问之。

  岐伯曰∶泻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泻,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相并为实,相失为虚。泻实者,泻其血气之并,故气盛乃内针,气盛内针,所以泻实也,针与气俱内,针道相并之气而深之也,以开其门,泻之也,如利其户,大泻也,既开既利,则针与气俱出,谓针出而相并之气亦出也,泻其外邪,不伤正气,故精气不伤,而邪气乃下,所谓开其门者,外门不闭,以出其疾也,所谓利其户者,摇大其道,如利其路也,夫开门出疾,是谓泻之,如利其路,是谓大泻,切,按也,必切而出,谓右手持针,左手必切其穴,而使之外出,然后大气乃屈。大气,即相并之盛气也。

  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空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

  空,作孔。补者,补其血气相失,故当持针勿置,以定其补之之意。吸则气入,呼则气出,候呼内针,乃气出而针入也。内针,则当针孔四塞,使精无从去、其出针也,候气聚方实,则当疾出其针,使气入而针则出,针出则热不得还,气入则闭塞其门,热不得还,则邪气布散,闭塞其门,则精气乃得存,夫持针勿置,以定其意者,乃动气候时,谓穴俞动气,必候其时,候时则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追之所以补之,此补虚之法为然也。

  帝曰∶夫子言虚实者有十,生于五脏,五脏五脉耳,夫十二经脉,皆生其病,今夫子独言五脏,夫十二经脉者,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经脉之病,皆有虚实,何以合之?

  上文岐伯云∶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皆生于五脏,帝谓五脏止五脉,五脉虚实何以合十二经脉,及三百六十五节,故举而复问之。

  岐伯曰∶五脏者,故得六腑与为表里,经络支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

  人身五脏,属于五行,五行合六气,故五脏得六腑与为表里,五脏六腑,十二经络也,十二经络,周身肢节也,故经络肢节,各生虚实之病,随其病之所居而调治之。

  病在脉调之血,病在血调之络,病在气调之卫,病在肉调之分肉,病在筋调之筋,病在骨调之骨。

  五行之中有二火,以合六气,故举包络所主之脉,心主之血,肺主之气,脾主之肉,肝主之筋,肾主之骨,以明五脏六腑,为十二经脉也。包络主脉,心主血,血脉无分,故病在脉,调之血,病在血,调之络,络,犹脉也。肺主气而卫外,故病在气,调之卫。其余则随其病之所在而调之。

  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病在骨、淬针药熨,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则缪刺之。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

  此举经脉肢节之痹痛,在于形身上下左右,合三部九候,以为调经之法也。燔针劫刺其下者,治痹证也。《灵枢·经筋》篇有十二筋痹证,皆治以燔针劫刺。痹发于阴,故刺其下也,及与急者,谓筋痹也。经筋篇云∶腹筋急,引缺盆,及颊、卒口僻。颊筋有寒,则急引颊,移口,以马膏膏,白酒和桂以涂。

  病在骨者,骨痹也,痹在骨,则淬针。病在筋,则药熨也。痹病在五脏之外合者,必痛。若痹病不知所痛,则从奇经之脉而上,故曰两跷为上。两跷,足之阳跷阴跷也。为上,从跷脉而上行也。阳跷脉病,阴缓阳急。阴跷脉病,阳缓阴急。故虽病而不知所痛。若痹病在于肌肉,则身形有痛,无关经脉,故九候莫病,则为缪刺之法以治之。《缪刺论》云∶凡痹在分肉间痛而刺之,左刺右,右刺左者是也。若痛在左而右脉病者,邪客经脉也,则为巨刺之法以治之。巨刺者,长针深刺,所以取深邪远痹也。凡此痹痛之证,在于形身上下左右,故必谨察其九候。九候者,上中下三部,一部三候,三部九候,合于经脉,候其形神,谨察于此,针道备矣。

  [卷之五] 缪刺论第六十三篇

  缪,平声,篇内同。

  左右交刺,谓之缪刺。病在经脉,则经刺之,刺其俞穴也。病在络脉,则缪刺之,刺其皮络也。邪客于手足三阳三阴之络,有经刺缪次之法。邪客于五脏之络,亦有经刺缪刺之法。知经脉络脉孙络脉之浅深,而缪刺之理明矣。

  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

  缪刺,左右交刺,刺极浅也。篇名缪刺,帝直举以问也。

  岐伯对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

  人身形体,外而皮毛,内而五脏,由浅入深,阴阳相应,故夫邪之客于形身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则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则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则入舍于经脉,皮毛孙脉络脉经脉,皆内连五脏,六经为川,肠胃为海,故散于肠胃,三阳三阴,表里相应,若阴阳俱感,则五脏乃伤,此邪始从皮毛之表阳,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言当刺其经俞,不缪刺也。

  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

  承上文之意,而言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于孙络而不去,致孙络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但流溢于大络,而生左右相注之奇病也。流溢,传注也。《气穴论》云∶孙络之脉别经者,并注于络,传注十四络脉者是也。

  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命曰缪刺。

  处,去声,下同。承流溢于大络之意,而言夫邪客大络者,但传注于左右,故左注右,左注右,身半以上,身半以下,皆有传注,故上下左右,与经相干。经、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与经相干,而输布于手足之四末,其气左右流行,无有常处,经隧相干,故不入于经俞,不入经俞,刺其络脉,故命曰缪刺。

  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

  别,音通。《灵枢·官针》篇,八曰巨刺,左取右,右取左。缪刺亦左取右,右取左,故问缪刺巨刺何以别之?

  岐伯曰∶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曰缪刺。

  中,去声。上缪作谬,下缪平声。此言邪客于经,左右移易,则当巨刺,邪客于络,左右纰缪,则当缪刺也,邪客于经,客于经脉也,经脉流行,贵得其平,若左之经脉有余而盛、则右病;右之经脉有余而盛,则左病。夫左盛右病,右盛左病,不相移易者也。亦有移易者,如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左移于右,则右亦可移于左,如此,邪客于经而移易者,必巨刺之,申言巨刺必中其经,非中络脉也,《灵枢·脉度》论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缪处,异处也。

  谓经脉之痛,深而在里,络脉之痛,支而横居,病在于络,左右纰缪,故命曰缪刺。

  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何如?

  缪刺之法,无有常处,故问取之何如?

  岐伯曰∶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无积者,刺然谷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不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发者,取五日已。

  卒,音促,下同。谷,旧本讹骨,今改,下二然谷之谷仿此。凡邪客于络,内并于经,则正刺之,邪客于络,不并于经,则缪刺之,经脉论云∶足少阴之别,并经上走于心包下,故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又云∶其病气逆,则烦闷,故暴胀,胸胁支满,胀满有积,当刺其胸胁,若无积者,病少阴之络,上走心包,故当刺足少阴然谷之前,而出其血。本俞论云∶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今曰然谷之前,即然骨也。刺如食顷,而痛胀支满可已,如不已,则病在络脉,不并于经,故当左取右,右取左,而为缪刺以治之,病新发者,邪气方盛,取刺五日,其病始已。

  邪客于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干,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已。

  《经脉》论云,三焦手少阳之脉病,则嗌肿喉痹。故邪客于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又云∶手少阳之别,注胸中,合心主,外绕臂,实则肘挛,虚则不收,故舌卷口干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此病少阳之络而合于经,故当刺中指之次指,中指次指,即小指次指也。爪甲上去端如韭叶,手少阳关冲井穴也,针瘢也,刺其左右各一,壮者血气盛,故病立已,老者血气虚,故有顷已,若不合于经,但在络脉,则当左取右,右取左,而为缪刺以治之,此新病而邪气方盛,故缪刺数日,其病始已。

  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趾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

  经脉论云∶足厥阴之别,其病气逆,则睾肿卒疝,故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当刺足大趾爪甲上与肉交者,足厥阴大敦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男子血盛故立已,女子不足于血故有顷已,邪客厥阴之络,更当左取右,右取左,而为缪刺以治之。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刺足小趾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经脉》论云∶膀胱足太阳之脉从巅下项,循肩膊内。又云∶足太阳之别,实则头背痛,故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项痛,当刺足小趾爪甲上与肉交者,足太阳至阴穴也,刺其左右各一,其痛立已,如不已,更刺外踝下荥俞原三,三者,通谷为荥,束骨为俞,京骨为原也。但客太阳之络,不病其经,则当左取右,右取左,而为缪刺以治之,如食之顷,其病即已。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胸中热,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经脉》论云∶手阳明之别,别入太阴。太阴者,肺也。故邪客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气满,肺气满也。胸中喘息,喘息肺病也,而支胸中热者,肺脉从胸而行于手肢也,当刺手大指之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手阳明商阳穴也,刺其左右各一,邪客阳明之络,更当左取右,右取左,而为缪刺以治之,如食之顷,其病即已。

  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二日二,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

  《经脉》论云∶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下臂入掌中,病则臂肘挛急,掌中热,故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当刺其手踝之后,先以指按之,按之而痛,乃刺之,刺之数,当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二日二,十五日十五,乃由微而盛,如月之生,故渐多之,十六日十四,乃由盛而微,如月之衰故渐减之,至廾十九日,则一,月郭空则无治也。但言数,不言俞穴,按之而痛即俞穴也。人身十五大络,故以月死生为数,厥阴心包主血脉,故刺法又如是也。

  邪客于足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

  《脉度》论云∶跷脉从足至目,属目内,故邪客于足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始,当刺足外踝之下,外踝之下,仆参穴也,半寸所,相去仆参半寸、申脉穴也,刺其左右各二,阳跷之脉合太阳,故其刺如是,但客阳跷之脉,不合太阳之经,则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缪刺以治之,跷脉属奇经,其行最疾,故如人行十里之顷,而痛病可已。

  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脉出血,刺足跗上动脉,不已,刺三毛上,各一,见血立已,左刺右,左刺右,善悲惊,不乐,刺如右方。

  上文皆言邪客,此言堕坠以明堕坠,犹之邪客也。人有所堕坠,乱其经气,则恶血留内,以致腹中满胀,而不得前后,先饮利药,通其前后,堕坠,则伤肝主之筋,肾主之骨,此上伤厥阴之脉,肝脉也,下伤少阴之络,肾络也,肝属木,其性上行,故曰上,肾属水,其性下行,故曰下,此因堕坠伤其脉络,故刺足内踝之下,然谷之前。谷后之前,解见上文,刺之所以从血脉而出其血也,又刺足跗上动脉,以通少阴之络,刺之而病不已,更刺足大趾三毛上大敦,左右各一,以通厥阴之脉,见血则其病立已,此伤厥阴之脉,少阴之络,更当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缪刺以治之,若因堕坠而善悲惊,则手厥阴心包之气不和不乐,则手少阴心脏之气内逆,取刺之法,亦如右方,谓如然谷之前跗上动脉,及三毛诸刺之法也。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立闻,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

  经脉论云∶手阳明之别,入耳合于宗脉,故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当刺手大指之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手阳明商阳穴也,刺其左右各一,当耳聪立闻。若耳聋不已,更刺手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心主包络之中冲井穴也,包络主脉,刺之所以通其宗脉也,通其宗脉,当耳聪立闻,其不时闻者,正气不充,不可刺也,若耳中有声、如生风者,乃邪客阳明之络,亦刺之如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之数,更当为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缪刺以通其络。

  耳聋,刺手阳阴,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旧本在则缪刺之之,下今改正于此。此复申明上文之意,上文耳聋刺手阳明之商阳,刺之病不已,更刺中指之中冲,中指中冲,主通脉出于耳前,故曰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盖于阳明之脉,上颈贯颊,在于耳前,通脉出耳前,通心主包络之脉而出于耳前之手阳明也。

  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泻,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月生一日一,二日二,渐多之,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渐少之。

  此言往来行痹,不涉经脉,但当缪刺其络脉,不必刺其俞穴也,凡痹往来,谓之行痹,其行无常处者,邪在分肉之间,不涉经脉也,凡痹必痛,痛而刺之,当以月死生为数,盖月方生则气盛,月将死则气衰,用针者,随人气之盛衰,以为数,气襄则针宜少,针过其日数,则虚脱其气,气盛则针宜多,针不及其日数,则邪气不泻,此病在分肉,合于络脉,故当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缪刺以治之,刺之病已则止针,不已复刺之,仍如前法,所谓如法者,月生一日,二日二,渐多之,至十五日十五,而为多之极,十六日十四,而为渐少之法也。上文手厥阴心包主血脉,故以月死生为数,此言痹痛,则冲任之血不能热肉充肤,澹渗皮毛,故亦以月死生为数,篇中缪刺,无数皆以月死生为数也。

  邪客于足阳明之经,令人鼽衄,上齿寒,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左刺右,右刺左。

  《经脉》论云∶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中,下循鼻外,上入齿中,病则鼽衄。邪客于足阳阴之经,故令人鼽衄。上齿寒,当刺足中指之次指,中指次指即大指次指也,爪甲上与肉交者,足阳明厉兑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若病阳明之络,而鼽衄寒,则当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缪刺以治之。

  齿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立已。

  旧本在邪客于五脏之间上,今改正于此。龋,音矩。齿龋,齿腐痛也。承上文齿寒之意,而言齿龋腐痛,则刺手阳明之俞穴,刺之而齿龋不已,更刺其脉入齿中者,则齿龋立已,脉入齿中,乃足阳明上入齿中之脉也。

  缪传引上齿,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足阳明中指爪甲上各一,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旧本在五刺已之下,今改正于此。旧本无名字,今臆补。承上文而言刺其入齿中之脉,其病不已,复缪传引上齿,甚至齿唇寒痛,当视其手背之脉,有血络者,刺去其血,更刺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乃中指次指,足阳明之厉兑井穴也,左右各一,及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商阳井穴,左右各一,齿唇寒痛当立已,缪传引上齿,故当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痹刺以治之也。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趾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如法。

  《经脉》论云∶胆足少阳之脉,合缺盆以下胸中,循胁里,邪客于足少阳之络,循胁里,故令人胁痛,合缺盆以下胸中,故不得息,不得息则咳,不得息而咳,故咳则汗出,当刺足小趾,之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足少阳窍阴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不得息当立已,汗出当立止,咳不能已,故云咳者当温其衣,温其饮食,勿使形寒饮冷,则一日气机环转,其咳可已,其胁痛未愈,当缪刺以治之,左刺右、右刺左,其痛病当立已,不能立已,复为缪刺,亦如左刺右,右刺左之法。

  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嗌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嗌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刺然谷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内,音纳。贲,音奔。前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经脉》论云∶肾足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病则饥不能食,气上,嗌干及痛,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嗌痛,即嗌干及痛也,不可内食,即饥不欲食也,无故善怒,即上贯肝膈也,气上走,即入肺中也,贲上,即气上也,如是之病,当刺足下中央之脉,肾足少阴涌泉井穴也,中央,及中央之前,中央之后,左右各三,凡六刺,其病立已。若嗌痛不已,致嗌中肿,肿则不能内唾,内,犹咽也。其时亦不能唾者,当刺足少阴然谷之前,然谷之前,然骨穴也,刺出其血,其病立。邪客少阴之络,故当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缪刺以治之。

  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解,两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为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经脉》论云∶脾之大络名曰大包,出渊液,布胸胁,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身尽痛之意也。控,不可以仰息,布胸胁,百节尽皆纵之意也。此络脉虚实之病,当刺腰尻之解,以及两胂之上。解,骨缝也。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也。申明腰尻之解,两胂之上,腰俞是也。盖腰尻之解,属于腰俞,两胂之上,即腰俞两旁之下也,刺法当以月死生为数,发针立已,邪客于络,故当左刺右,右刺左,而为缪刺以治之。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拘挛背急,引胁而痛,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脊,疾按之,应手如痛刺之,旁三,立已。

  数,上声。上文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此不但头项肩痛,且背拘挛而急,引胁而痛。上文刺足外踝而刺其下,此刺从项始,数脊椎,侠脊,而刺其上。上文刺足小趾井穴,此随痛应手而刺之。上文刺外踝下三,而缪刺,此刺旁脊椎三,而不缪刺,所以不同于上文,举一以例其余也。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留于枢中,痛髀不可举,刺枢中,以毫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数,立已。

  上文邪客于足少阳之络,刺足少阳之井穴,此邪客于足少阳之络,则随其痛之所在而刺之,亦举一以例其余也。少阳主枢,行身之侧,其脉循季胁,下合髀厌中,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留于枢中,痛髀不可举者,少阳经脉不和,枢转不利也,即刺其枢中。枢中,髀枢中也,以毫针刺其络也,寒则久留针,及于经也,少阳主初生之气,故以月死生为数,痛当立已。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则缪刺之。

  此结上文刺法之意,治诸经刺之,谓治诸经之病,则正刺其经也,所过者不病,谓诸经所过之道,不为邪客而不病也。不病,则但在于络,故缪刺之,所以申明上文刺穴俞,与左右交刺不同者,以此故也。

  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缪刺之,于手足爪甲上视其脉,出其血,间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下间去声。承上文邪客经络之意,而言周身经络,不外五脏,故举五脏五络,以终缪刺之义。五脏之脉,行于周身,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经脉络脉相引而痛,有时来出于络脉,有时但止于经脉,故时来时止,视其病在络脉,则缪刺之,更于手足爪甲上视其孙络之脉,而出其血,若邪客五脏之经脉,须间日一刺,一刺不已,至五刺而五脏始周,故五刺已。

  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于耳中,上络左角,五络竭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曰尸厥,刺其足大趾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后刺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后刺手心主少阴锐骨之端,各一,立已,不已,以竹管吹其两耳,其左角之发,方一寸,燔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

  同,俗作剃。承上文邪客五脏之意,而言五络会于耳中,合卫气而行于皮肤也,手足少阴心肾,水火之络也,手足太阴肺脾,天地之络也,足阳明胃,中土之络也,心肾开窍于耳;犹天地水火,会于中土之义,故凡此五络,皆会于耳中,从耳而上,则上络左角,若五络俱竭,不相交会,则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动而无知,其状如尸,或曰尸厥者是也,刺其足大趾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脾足太阴隐白井穴也,后刺足心,肾足少阴涌泉穴也,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足阳明厉兑井穴也,后刺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肺手太阴少商井穴也,后刺手心主少阴锐骨之端各一,心手少阴掌后高骨大陵俞穴也,心者君主之宫,故曰心主,刺其五络,病当立已,如不已,则以竹管吹其两耳,以通五络之会于耳中者,更剃其左角之发,方一寸,燔治,使耳中之络,上络于左角也,更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使络脉与卫气相通,周于一身,出于皮肤,则其病立已。

  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此举刺数,以结缪刺之义。经脉在里,络脉在中,孙络脉在外,故凡刺之数,先当视其在里之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刺其经脉,故曰经刺之,有痛在于络脉而经不痛者,则缪刺之,如病在孙络,因视其周身皮部有血络者,尽取刺之而出其血,此所以为缪刺之数也。

  [卷之五] 四时刺逆从论第六十四篇

  四时刺逆从者,春刺经脉,夏刺孙络,长夏刺肌肉,秋刺皮肤,冬刺骨髓,四时各有所刺,刺之从也。

  刺不知四时之经,正气内乱,中伤五脏,死之有期,刺之逆也。四时合五行,六气亦合五行,故论四时刺逆从,先论六气有余不足滑涩之病也。

  厥阴有余病阴痹,不足病生热痹;滑则病狐疝,风涩则病少腹积气。

  四时合五行,六气亦合五行,故岐伯论四时之刺,先论六气之有余不足也。厥阴,木也。木,四时之春也。厥阴有余,则阳气不足,故病阴痹∶厥阴不足,则阳气有余,故病生热痹。痹,闭也,不和也。气病为疝,血病为积。滑主气盛,涩主少血,故厥阴脉滑,则病狐疝。又曰风者,气动风生,风主气也,下文肺风脾风心风肾风肝风,皆气动风生之义。厥阴脉涩,则病少腹当有积气。

  少阴有余病皮痹隐轸,不足痛肺痹;滑则病肺风疝,涩则病积溲血。

  轸,同。少阴,火也。火,四时之夏也。少阴有余,则火气外炎,故病皮痹隐轸;少阴不足,则火气内虚,故病肺痹。气病为疝,故少阴脉滑则病肺风疝;血病为积,故少阴脉涩则病积、溲血。

  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滑则病脾风疝,涩则病积,心腹时满。

  太阴,土也。土,四时之长夏也。太阴有余,则土气壅滞,故病肉痹寒中;太阴不足,则上气不运,故病脾痹。气病为疝,故太阴脉滑则病脾风疝;血病为积,故太阴脉涩则病积、心腹时满。

  阳明有余病脉痹,身时热,不足病心痹;滑则病心风疝,涩则病积、时善惊。

  阳明,金也。金,时之秋也。阳明有余,则气燥而热,故病脉痹、身时热;阳明不足,则胃络不通于心包,故病心痹。气病为疝,故阳明脉滑则病心风疝;血病为积,故阳明脉涩则病积、时善惊。

  太阳有余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肾痹;滑则病肾风疝,涩则病积、善时巅疾。

  太阳,水也。水,时之冬也。太阳有余则水寒气盛,故病骨痹、身重;太阳不足,则水气虚竭,故病肾痹。气病为疝,故太阳脉滑,则病肾风疝;血病为积,故太阳脉涩,则病积、善时巅疾。

  少阳有余病筋痹胁满,不足病肝痹;滑则病肝风疝,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

  少阳,火也,亦时之春也。六气之中有二火,所以合于五行也。少阳厥阴,相为表里,少阳有余,则肝木之气亦有余,故病筋痹胁满;少阳不足,则肝木之气亦不足,故病肝痹。气病为疝,故少阳脉滑,则病肝风疝;血病为积,故少阳脉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

  是故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

  四时之气,合于人身。春气发生,行于周身,是故春时之气在经脉。夏气开张,浮泛于外,故夏时之气在孙络。土气敦浓,居时之中,故长夏之气在肌肉。秋气肃杀,化暑为凉,故秋时之气在皮肤。冬气闭藏,深伏于内,故冬时之气在骨髓中。

  帝曰,余愿闻其故。

  愿闻春夏秋冬,所以在经脉络脉肌肉皮肤骨髓之故。

  岐伯曰∶春者,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解冰释,水行经通,故人气在脉。

  春气之所以在经脉者,盖以春者因冬之藏,其时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始解,冻始释,水行而经通,故人气在经脉。

  夏者,经满气溢,入孙络受血,皮肤充实。

  夏气之所以在孙络者,盖以夏者盛大于外,经满气溢,外入孙络而受血,皮肤充实,故夏气在孙络。

  长夏者,经络皆盛,内溢肌中。

  长夏之所以在肌肉者,盖以长夏者,夏时经络皆盛,长夏则内溢肌中,故长夏之气在肌肉。

  秋者,天气始收,腠理闭塞,皮肤引急。

  秋气之所以在皮肤者,盖以秋者,天时之气始收,人之腠理闭塞,皮肤内引而急,故秋气在皮肤。

  冬者,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

  上藏,如字。冬气之所以在骨髓者,盖以冬者,气机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脏者,藏也。惟冬主藏,故通五脏,而冬气在骨髓。

  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

  人身经络肌肉皮肤骨髓,各主其时,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所主之气血内虚而入客也。四时主气,各有常度,至其邪气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脉之正气,经气充足,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而合于常度也。

  帝曰,逆四时而生乱气奈何?

  上文云∶从其经气,则乱气不生。从则乱气不生,逆则生乱,故问逆四时而生乱气奈何?

  岐伯曰∶春刺络脉,血气外溢,令人少气;春刺肌肉,血气环逆,令人上气;春刺筋骨,血气内着,令人腹胀。

  人身络脉经脉肌肉筋骨,本于血气,合于四时,刺失其宜,则血气内逆而生乱也。春气在经脉,宜刺其经脉。若春刺络脉肌肉筋骨,刺失其宜,则血气外溢,血气环逆,血气内着,而令人生病也。筋连于骨,故曰筋骨。刺络脉经脉肌肉筋骨,必由皮肤而入,故不言皮肤。但举四时,故不言长夏也。

  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夏刺肌肉,血气内却,令人善恐;夏刺筋骨,血气上逆,令人善怒。

  夏气在孙络,宜刺其孙络。若夏刺经脉肌肉筋骨,则血气乃竭,血气内却,血气上逆,而令人生病也。

  秋刺经脉,血气上逆,令人善忘,秋刺络脉,气不外行,令人卧,不欲动;秋刺筋骨,血气内散,令人寒栗。

  秋气在皮肤,宜刺其皮肤。若秋刺经脉络脉筋骨,则血气上逆,气不外行,血气内散,而令人生病也。四时刺逆,不及皮肤,但举四时,不及长夏,故上文不言皮肤,此宜刺皮肤,则不言长夏之肌肉也。

  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冬刺肌肉,阳气竭绝,令人善忘。

  冬气在骨髓,宜刺其骨髓。若冬刺经脉络脉肌肉,则血气皆脱,内气外泄,阳气竭绝,而令人生病也。

  凡此四时刺者,大逆之病,不可不从也。反之,则生乱气,相淫病焉。

  总承上文,而言凡四时之刺者。刺失其从,若大逆之病,不可不从也。大逆之病而反刺之,则生乱气,乱气生则相淫而为病焉。

  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生,以从为逆,正气内乱,与精相薄。

  四时之刺,各有其经。故刺不知四时之经,及病之所生,若以从为逆,必致以逆为从,正气内乱,邪气乃生,而与精相薄矣。

  必审九候,正气不乱,精气不转。

  欲知四时经病之生,从逆之道,必审九候。人身上中下三部,各有天地人三候,而为九候也。审九候,所谓正气内乱者,而正气不乱矣。所谓与精相薄者,而精气不转矣。不转,内存也。

  帝曰。善。刺五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欠。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刺伤人五脏必死,其动,则根据其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中,俱去声。三日五日今改正。刺失其宜,是为刺逆,知其逆,则知其从,帝故善之。复举刺禁论岐伯之言,以明刺伤五脏,各有死期,各有动病。其死者,刺失其宜,伤人五脏必死。其动者,则根据其脏之所变病,以候其动,候其动,而知其死也。

  [卷之五] 刺法论第六十五篇

  篇中大旨,论六气升降不前,不迁正,不退位,及化运刚柔失守,民病疫疫,帝谋诸岐伯,欲预救生灵,详其刺治之法,以除民病,故曰《刺法论》。

  黄帝问曰∶升降不前,气交有变,即成暴郁,余已知之,何如预救生灵,可得却乎?

  六气以次主岁,有升有降,若升降不前,则气交有变,变则暴郁而为民病。帝欲详明刺治,以救生灵故问。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巨闻夫子言,即明天元,须穷刺法,可以折郁扶运,补弱全真,泻盛蠲余,令除斯苦。

  天元,天元纪大论也。夫子,鬼臾区也。天元纪大论帝曰,愿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条理,而鬼臾区详悉言之,故曰闻夫子言,既明天元,而预救生灵,须穷刺法可除斯苦也。

  帝曰∶愿卒闻之。

  愿闻刺法。

  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厥阴之井。

  六气以次相并,若升之不前,即有甚凶。如辰戌之岁太阳司天,则厥阴木气为司天左间,木欲升,而逢天柱之金星窒抑之,则木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时,待时,待居位时也。欲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厥阴所出之井。

  火欲升,而天逢窒抑之,火欲发郁,亦须待时,君火相火,同刺包络之荥。

  巳亥之岁厥阴司天,则少阴火气为司天左间,丑未之岁太阴司天,则少阳火气为司天左间。火欲升,而逢天蓬之水星窒抑之,则火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时,待居位时也。欲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则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当同刺包络所淄之发。

  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土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太阴之俞。

  俞音输,下同。

  子午之岁少阴司天,则太阴土气为司天左间,土欲升,而天冲木星窒抑之,则土郁矣。

  郁而欲发,亦须待土气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太阴所注之俞。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故发郁,亦须待时,当刺手太阴之经。

  寅申之岁少阳司天,阳明金气为司天左间,金欲升,而天英火星窒抑之,则金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金气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手太阴所行之经。

  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少阴之合。

  卯酉之岁阳明司天,则太阳水气为司天左间,水欲升,而天芮土星窒抑之,则水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水星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少阴所入之合。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以先防。

  升之不前,则先郁后发,各有取刺,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先防乎?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达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得位,降而郁发,暴如天间之待时也。降而不下,郁可速矣。降可折其所胜也,当刺手太阴之所出,刺手阳明之所入。

  间去声,余及下编同。

  惟左位升之不前,则右位降之不下,故皆可先治也。如丑未之岁太阳在泉,厥阴木气降为地之左间,木欲降,而地晶金司窒抑之,则降而不入,降而不入则木抑矣。抑之而郁发,必金气散而可得位,抑之郁发,散可得位,是降而郁发也。上文欲发其郁亦须待时,此降而郁发,其气之暴,亦如上文天间之时也。如当降而终不降,是降而不下矣,降而终不下,则不能待时,郁可速发矣。其发虽速,不可折之,必待降时,可折其所胜也。治之之法,当刺手太阴肺金所出之井,肺为脏,手阳明大肠为之腑,故更刺手阳明所入之合。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矣,当折其所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少阴之所出,刺足太阳之所入。

  寅申之岁厥阴在泉,少阴火气降为地之左间,火欲降而地玄水司窒抑之,则降而不入矣。火抑之而郁发,必水气散而可矣,斯时当折其所胜之水,可散其所郁之火,当刺足少阴肾水所出之井,肾为脏,足太阳膀胱为之腑,故更刺足太阳所入之合。

  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厥阴之所出,刺足少阳之所入。

  卯酉之岁少阴在泉,太阴土气降为地之左间。土欲降而地苍木司窒抑之,降而不下则土抑矣。抑之郁发,必木气散而土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木,可散其所郁之土,当刺足厥阴肝木所出之井,肝之脏,胆为腑,故更刺足少阳所入之合。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心包络所出,刺手少阳所入也。

  巳亥之岁,少阳在泉,阳明金气降为地之左间。金欲降,而地彤火司窒抑之,则降而不下矣,火抑之而金郁发,必火气散而金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火,散其所郁之金,当刺心包络火气所出之井,包络三焦相为表里,故更刺手少阳所入之合也。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土,可散其郁,当刺足太阴之所出,刺足阳明之所入。

  子午之岁,阳明在泉,太阳水气降为地之左间。水欲降,而地阜土司窒抑之,则降而不下矣。土抑之而水郁发,必土气散而水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土,散其所郁之水,当刺足太阴脾土所出之井,脾为脏,胃为腑,故更刺足阳明所入之合。上文升之不前,皆取本气之郁而刺治之,此降之不下,皆取所胜之气而刺治之,是皆立教之法,以明刺治之不可执也。

  帝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升降往来,有所承抑之,可得闻乎刺法?

  上文木火土金水论上下左右升降不前,故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上下升降,左右往来,有所承制而抑郁之,因各有刺,可得闻乎刺法之义乎?

  岐伯曰∶当取其化源也。是故太过取之,不及资之。太过取之,次抑其郁,取其运之化源,令折郁气。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资取之法令出密语。

  《六元正纪大论》云∶折其郁气,资其化源,化源,生化之源,故曰当取化源也。是故太过则取之,不及则资之。太过取之者,乃以次而抑其郁,取其五运之化源,令折其郁气也。不及资之者,乃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下《本病论》岐伯有注玄珠密语之云,故曰资取之法会出《密语》。

  以上论上下左右间气升降不前,各有刺法也。

  黄帝问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愿闻司天未得迁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然与民为病,可得先除,欲济群生,愿闻其说。

  上文论升降不前各有所刺,故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每岁司天,当其时而未得迁正,使司化失其五常之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时既不正,然必与民为病,欲济群生,故复问之。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言其至理,圣念慈悯,欲济群生,臣乃尽陈斯道,可申洞微。

  帝念慈悯群生,探其至理,伯因赞美而申陈之。

  太阳布复,即厥阴不迁正,不迁正气塞于上,当泻足厥阴之所流。

  巳亥厥阴司天,上年司天则辰戌太阳也。一岁既终,太阳有余复布,即厥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则木气塞于上,厥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泻足厥阴之所流。人身经气出于井,淄于荥,注于俞,行于经,入于合。流,谓荥俞经也,下流仿此。

  厥阴复布,少阴不迁正。不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

  子午少阴司天,上年司天则巳亥厥阴也。一岁既终,厥阴有余复布,则少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即火气留于上,少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

  少阴复布,太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足太阴之所流。

  丑未太阴司天,上年子午少阴有余复布,则太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则土气留于上,太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刺足太阴之所流。

  太阴复布,少阳不迁正。不迁正,则气塞未通,当刺手少阳之所流。

  寅申少阳司天,上年丑未太阴有余复布,则少阳不迁正矣。不迁正,则火气塞而未通,郁而不伸,故当刺手少阳之所流。

  少阳复布,则阳明不迁正。不迁正,则气未通上,当刺手太阳之所流。

  卯酉阳明司天,上年寅申少阳有余复布,则阳明不迁正矣。不迁正则阳明金气未能通上,郁而不伸,故当刺手太阴之所流。手太阴,金也。

  阳明复布,太阳不迁正,不迁正则复塞其气,当刺足少阴之所流。

  辰戌太阳司天,上年卯酉阳明有余复布,则太阳不迁正矣。不迁正则上年终气之太阳,与本年司天之太阳,复塞其气。复,重复也。太阳重郁,故当刺足少阴之所流,足少阴水也。

  帝曰∶迁正不前,已通其要,愿闻不退,欲折其余,无令过失,可得明乎?

  上文论迁正不前,帝更欲详明不退之义。

  岐伯曰∶气过有余,复作布正,是名不退位也,使地气不得后化,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故也。

  不退位者,乃气过于有余,下年复作布政,是名不退位也。天气不退,使地气不得后化以迁正,地气不得后化,故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其故也。是知不退位,乃所以不迁正,不迁正,乃所以不退位也。

  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当刺足厥阴之所入。

  如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不退位,则子午云岁犹尚治天,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厥阴之气有余也,当刺足厥阴所入之合穴以泻之。

  子午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阴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余化布天,当刺手厥阴之所入。

  凡本年司天之气,有余不退,则下年司天未得迁正,下义俱仿此。手厥阴,心包络也,刺之所以泻火热之有余。

  丑未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阴不退位也。湿行于上,雨化布天,当刺足太阴之所入。

  寅申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阳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化布天,当刺手少阳之所入。

  气同少阴。上文君火相火,同刺包络,至此则异,穴虽不同,理则一也。

  卯酉之岁,天数有余,故阳明不退位也,金行于上,燥化布天,当刺手太阴之所入。

  辰戌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阳不退位也。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当刺足少阴之所入。

  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预可平。

  总结上文,言六气不迁正,不退位,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可平也。以上论上下在中正位迁退失时,各有刺法也。

  黄帝问曰∶刚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运之气皆虚乎?与民为病,可得平乎?

  上文升降迁退,乃司天之六气也,帝又问天干之气,有刚柔以化五运,如刚柔二干失守,使司天五运之气皆虚乎?真而为病,可得平乎?

  岐伯曰∶深乎哉问!明其奥旨,天地叠移,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必有逃门。

  五运六气,乃天地叠移也。与民为病,是三年化疫也。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也。必有逃门,可得而平也。

  假令甲子,刚柔矢守,刚未正,柔孤而有亏,时序不令,即音律非从,如此三年,变大疫也,详其微甚,察其浅深,欲至而可刺,刺之,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疠,其法补泻,一如甲子同法也。其刺以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令七日洁,清净斋戒。所有自来肾有久病者,可以寅时面向南,净神不乱,思闭气不息七遍,以引颈咽气顺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后,饵舌下津令无数。

  甲丙戊庚壬为刚干,乙丁己辛癸为柔干,子寅辰午申戌为刚支,丑卯巳末酉亥为柔支。此以下论刚柔二干,以甲丙庚壬戊五干,为在天上位,刚也。甲与己合,丙与辛合,庚与乙合,壬与丁合,戊与癸合。以己辛乙丁癸,为在地在位,柔也。其六气,则以子寅辰午申合五刚干,子司天则卯在泉,寅司天刚巳在泉,辰司天则未在泉,午司天则酉在泉,申司天则亥在泉。既以子寅辰午申为司天上位,合卯己未酉亥在地下位,六气合五运,丑戌不与焉。时序不令,天时失守则三年化疫也。地时失守,则三年作疠,各有补泻之治法。

  干支首立甲子,假令甲子司天,则甲为土运,甲与己合,甲为刚己为柔也。子午少阴司天,则卯酉阳明在泉,如甲己子卯,刚柔失守,刚未正则柔孤立有亏,致时序不令,即五音之太少,六律之阴阳,不与岁运相合,故曰非从。岁运如此,则甲乙丙三年当变大疫,而为民病也。详其郁之微甚,察其病之浅深,病欲至而可刺,刺之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所以然者,丙为水运,故补肾俞,甲为土运,故补足太阴也。甲与己合皆为土运,子午司天则卯酉在泉,故兼论下位之己卯。下位,在泉之位也,刚柔失守者,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则作土疠,天气病则为疫,地气病则为疠,疫病气而疠病形也。其补泻刺治之法,一如甲子先补肾俞,后刺足太阴,所谓同法也。刺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以养身,令七日洁清净斋戒以养心。夫疫疠之病皆乘虚入,故曰所有自来也∶若其人肾有久病者,又有导引吐纳之法,以补刺法之所不及也。

  假令丙寅,刚柔失守,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中水运非太过,不可执法而定之,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吕音异,如此即天运失序,后三年变疫。详其微甚,差有大小,徐至即后三年,至甚即首三年,当先补心俞,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即地运皆虚,后三年变水疠,即刺法皆如此矣。其刺如毕,慎其大喜欲情于中,如不意,即其气复散也,令静七日,心欲实,令少思。

  丙刚于也,寅刚之也。假令丙寅,丙为水运,与辛相合,寅申少阳司天,则巳亥厥阴在泉。如刚柔失守,夫上刚于既失守,则下柔干不可独主之而亦失守矣。丙为阳水之运,理应太过,今上刚失守,则中水运非太过矣。夫丙为刚干,而水运非太过,是不可执法而定之也。布天,司天也,寅年司天,则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如是则天地之气,不相和合,即阳律阴吕之音亦乘异矣。司天五运如此,即天运失序,则其后丙丁戊三年,民变疫病。详其病之微甚,大则甚,小则微,而病瘥有大小,其病徐至,即后三年至戊也,甚而即至,则首三年丙也。戊为火运,故当补心俞,丙为水运,故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也。下位,司地之位也,寅申司天则巳亥在泉。丙与辛皆为水运,故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所谓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者是也。如此则司地与代运皆虚,后三年民病变为水疠,即刺法与丙寅同,故曰皆如此矣。其刺如毕,当慎其大喜,并慎欲情于中。

  如不意,虽补心俞即其气复散也,亦必令静七日。如心气欲实,当令少思,思伤心也。

  假令庚辰,刚柔失守,上位失守,下位无合,乙庚全运,故非相召,布天未退,中运胜来,上下相错,谓之失守,姑洗林钟,商音不应也,如此则天运化易,三年变疫。详其大数,瘥有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其,三年至,当先补肝俞,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天运孤主之,三年变疠,名曰金疠,其至待时也,详其地数之等差,亦推其微其微甚,可知迟速尔。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肝欲平,即勿怒。

  假令庚辰干支皆刚,而庚与乙合,庚为刚乙为柔,刚柔失守,谓上位刚干失守,则下位柔干亦无合。是乙庚金运,而故非相招也。上年布天未退,则中运胜来,盖布天未退,而上年己卯司天之气未退也。己为土运在中,而中运又胜辰年太阳之水,到上下相错而失守。姑洗,阳律也,林钟,阴律也。庚为金运,其音商,上下相错,是以阳律阴律,而商音不应也。如此,即天运化易,言司天岁运变化易常也,庚辛壬三年变大疫矣。详其天数,瘥有微甚之不同,天气微者,民病即微,气病虽微,三年必至。天气甚者,民病即甚,气病虽甚,亦三年至。壬年运木,故当先补肝俞。庚年运金,故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行,经穴也。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矣。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乃庚与乙合,辰水太阳司天,则未土太阴在泉也。庚为刚于即乙为柔干,刚柔失守,即上庚独治之,而乙干之柔亦名失守者。即在地之未,与乙之代运,孤主之矣。至三年,民变疠,名曰金疠。三年至,故其至待时也。详其地数之等差,亦可推其病之微甚,微则病迟,甚则病速,故可知迟速耳。诸在地之位,若乙庚失守,其刺法同于上,所谓慎勿大怒者,三年交壬,壬为木运,肝气主之,肝欲平,即勿怒也。

  假令壬午,刚柔失守,上壬未迁正,下丁独然,即虽阳年,亏及不同,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瘥之微甚,各有其数也,律吕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微甚如见,三年大疫,当刺脾之俞,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出也。刺毕,静神七日,勿醉歌乐,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物,欲令脾实,气无滞饱,无久坐,食无太酸,无食一切生物,宜食甘淡∶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气不当位,下不与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地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当,去声。

  假令壬午干支皆刚,而壬与丁合,壬为刚丁为柔,刚柔失守,刚失守则上壬未迁正,柔失守则下丁亦独然之。夫刚干合阳支,是为有余,柔干合阴支是为不及。即虽阳年与亏及不同,而上下既失守,则病之相招其有期也,相差之微甚亦各有其数也。阳律阴吕皆应角木,今律吕二角失而不和,虽同音有日,而此时失守之微甚则如见焉。三年之内当大疫矣,三年壬癸甲也。甲为土运,故当刺脾之俞以平土,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以平木也。刺毕须静神七日,勿大醉歌乐,致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食,欲令脾实,须气无滞饱也。久坐而食则四肢不运,故无久坐食。酸为木味,大酸则木盛土虚,故无大酸。生物伤脾,故无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以养之。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木运有亏,未得中司,即上天气不当位,而下地不与壬运奉合者,亦名失守。不失守则上下合德,失守则非名合德矣。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下地中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一如壬干木疫之法也。

  假令戊申,刚柔失守,戊癸虽火运,阳年不太过也,上失其刚,柔地独主,其气不正,故有邪干,叠移其位,差有浅深,欲至将合,音律先同,如此天运失时,三年之中,火疫至矣,当刺肺之俞。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悲伤则肺动,而真气复散也,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刚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运与地虚,后三年变疠,即名火疠。

  假令戊申,干支皆刚。戊与癸合,戊为刚,癸为柔,刚柔失守,戊癸火运,申为阳年,今既失守,不太过也。上司天之阳即失其刚,则在地之柔独主之矣。上失刚地独主,则其气不止,其气不正故有邪干,且叠移其位。邪干移位,差有浅深矣。凡上下之气欲至将合,音律先同,今也不然,如此则司天中运失时,三年之中,大疫至矣。三年戊己庚也。庚为金运,故当刺肺金之俞,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申明悲伤即肺动,肺动而其气复散也。由是而知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息犹止也。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癸为柔干,亥为柔之,即柔失守位也。柔失守位,亦即上失其刚之义也。戊癸相合,今失守,失刚,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

  不相合德,即中运与在地皆虚矣,后三年民病变疠,戊癸运火,即名火疠。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穷法刺。于是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穷归一体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是总其诸位失守,故只归五行而统之也。

  总结上文,言六气在天,地支主之,五行在地,天干主之。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刚柔之失守也,以穷治法之所刺也,于是知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虽有疫疠刚柔之名,穷究其极,总归一体也。所谓一体者,即刺疫之法,只有五法,而刺疠之法同于疫也。以上失守,俱曰假令,是六十年中,总其诸位之失守,故此只归五行而统之也。

  黄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时疫之病,传染移易,如何救疗,可得不相移易者。

  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瓦斯,天牝从来,复得其往,气出于脑,即不邪干。气出于脑,即室先想心如日。欲将入于疫室,先想青气自肝而出,左行于东,化作林木。次想白气自肺而出,右行于西,化作戈甲。次想赤气自心而出,南行于上,化作焰明。次想黑气自肾而出,北行于下,化作水。次想黄气自脾而出,存于中央,化作土。五气护身之毕,以想头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后可入于疫室。

  天牝即玄牝,人身真元之气也。天牝从来,从鼻息而下丹田,得其从来,复得其往,合五脏元真之气,上出头脑,然后可入疫室。盖邪之所至,其气必虚,真气内存,发见于外,则邪不能入,疫可却矣。

  又一法,于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所以清其胃脘也。

  又一法,于雨水日后,三浴,以药泄汗。

  所以通其肌表也。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两,水磨雄黄一两,叶子雌黄一两,紫金半两,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筑地宾不用炉,不须药制,用火二十斤之也,七日终,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药地中,七日取出,顺日研之三日,炼白沙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东吸日华气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气咽之,服十粒,无疫干也。

  紫金,紫色金也。合,盒也。固,以泥封固之也。了地,入地也。地宾,地穴也。顺日,就日,犹向日也。冰水,冷水也,小金丹,所以镇腑脏而和三焦也。以上言三年化疫,疠亦随之,与民为病,各有逃门,是以刺法之外,更有却疫之方也。

  黄帝问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愿闻刺法。

  承上下失守之意,问人虚则神游失守,何以全真,不致夭亡。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问!谓神游失守,虽在其体,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寿。

  神游失守,虽本体内虚,然不致死,复有邪干,则夭寿矣。如下文三虚相搏,各有刺法。

  只如厥阴失守,天以虚,人气肝虚,感天重虚,即魂游于上,邪干厥大气,身温犹可刺之,刺其足少阳之所过,复刺肝之俞。

  厥阴,司天之气也。如厥阴失守,则天以虚,人气肝虚而感天之虚,是谓重虚。肝藏魂,即魂游于上。

  重虚而外邪干之,是为三虚。邪干,即病厥,厥,厥逆也,大气,肝气上逆也。身温,热气外浮也。邪干致病,犹可刺之,刺其足少阳之所过,以治身温。复刺肝之俞,以治厥气。少阳所过,刺其原也,六腑有原。《九针论》云∶所过为原。下过义俱仿此。

  人病心虚,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阳之所过,复刺心俞。

  人病心虚,心脏虚也,又遇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司天失守,天气虚也。重虚感邪而三虚。火气不及,水制其火,故有黑尸水鬼犯之,令人暴亡,而有取刺之法也。

  人脾病,又遇太阴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于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阴明之所过,复刺脾之俞。

  人虚天虚而感邪,是为三虚。木克土,故青尸鬼邪犯之,病之所在,即取刺之,下肝肾二段,其义一也。

  人肺病,遇阳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于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阳明之所过,复刺肺俞。

  火克金,故犯赤尸鬼。

  人肾病,又遇太阳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遭水运不及之年。

  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气,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阳之所过,复刺肾俞。

  黄尸鬼,土克水也,所谓三虚相搏为暴疾,此之谓也。

  黄帝问曰∶十二岁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园,恐邪于犯,治之可刺,愿闻其要。

  十二经脉,脏腑主之,腑能藏物,皆谓之藏。神游旋转则神彩周园,否则恐邪于犯,刺治何如?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至理道真宗,此非圣帝,焉究斯源,是谓气神合道,契符上天。

  帝屡问详悉,皆至理至道之真宗,人身气神合于天道,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可刺手少阴之源。

  合下十二官,解见《灵兰秘典论》。心为君主,出神明,故刺手少阴之源。手少阴,心也。上文升降之刺,有刺其流者,合溜注行而总摄之,则曰流。此则刺其源,盖出者入之基,入者出之本,合出入而总摄之,则曰源,下源俱仿此。

  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可刺手太阴之源。

  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可刺足厥阴之源。

  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可刺足少阳之源。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可刺心包络之所流。

  手少阴心,既刺其源,故心包络刺其所流。

  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可刺脾之源。

  《灵兰秘典》合脾胃而总言之,故曰脾胃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此则分言之,故如此云云。磨运输散,犹谏议也,藏意藏智,智之周也,又土灌四旁也。

  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可刺大肠之源。

  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可刺小肠之源。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刺其肾之源。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刺三焦之源。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焉,刺膀脱之源。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十二官各有所司,相为传使,故不得相失,解见《灵兰秘典》。

  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补神固根,精气不散,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虽不去,亦能全真。人神不守,非达至真,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复入本元,命曰归宗。

  \r刺法论附图\pt20a2.bmp\r刺法,所以全神养真也,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焉,亦其法有修真之道焉,非但治疾也。非治疾,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常存则补神固根,能如是也,则精气不散,而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疾虽不去,亦全真矣。所以然者,重内守之神,非治疾也。苟人神不守,非能达乎至真,以至真之要,在乎天玄,不在形身也。神守而天息根据,复入本元,命曰归宗。刺法有修真之道,有全神养真之旨,其洵然乎?

  [卷之五] 本病论第六十六篇

  此复申明上编之义。上编论升降迁正退位,及刚柔干支失守,民病疫疠,三虚暴亡,十二官相失,各有刺法。帝更欲宣畅其旨,故又探诸岐伯以明之,名《本病论》者,盖本上编刺法之病,以为论也。

  黄帝问曰∶天元九窒,余已知之,愿闻气交,何名失守?

  上编论升降不前,乃九星窒抑。帝承上编之义,故曰天元九窒,余已知之,更欲详明气交失守之义。

  岐伯曰∶谓其上下升降,迁正退位,各有经论,上下各有不前,故名失守也,是故气交失易位,气交乃变,变易非常,即四时失序,万化不安,变民病也。

  帝云天元九窒,余已知之者,谓其上下升降迁正退位之理,各有经以论之也。问气交何名失守者,亦上下各有不前,故名失守也,气交则易位,是故气交失易位,则气交乃变,变易非常,实时序乃失,致万化不安,变民病也。

  帝曰∶升降不前,愿闻其故。气交有变,何以明之?

  气交,即升降之义,故合升降以问气交。

  岐伯曰∶昭乎问哉!明乎道矣。气交有变,是谓天地机,但欲降而不得降者,地窒刑之。又有五运太过,而先天而至者,即交不前,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中运抑之。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中运抑之。于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有升降俱不前,作如此之分别,即气交之变,变之有异常,各各不同,灾有微甚者也。

  气交有变,是谓天地之机。天地机,旋转者也。今但欲降而不得降者,乃地司窒刑之,有如前篇所云也。

  又有五运之气太过,先天而至者,夫五运太过则上下受制,即气交亦不前矣。有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乃中运制抑之,有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亦中运制抑之。于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矣,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矣。由此推之,有升之不前,降而至地者矣。不言者省文也。又有升降俱不前者矣。作如此之分别,即气交之变,变之有异常,各各不同,而灾因有微甚者也。

  帝曰∶愿闻气交遇会胜抑之由,变成民病,轻重何如?

  承五运太过,中运抑之,及灾有微甚之言而复问也。

  岐伯曰∶胜相会,抑伏使然。是有故辰戌之岁,木气升之,主逢天柱,胜而不前。又遇庚戌,金运先天,中运胜之,忽然不前。木运升天,金乃抑之,升而不前,即清生风少,肃杀于春,露霜复降,草本乃萎。民病瘟疫早发,咽嗌乃干,四肢满,肢节皆痛。久而化郁,即大风摧拉,折陨鸣紊。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

  支,肢同,卒,音促,下俱同,中,去声。

  始焉受制,既乃复也,故胜相会,乃抑伏使然。是故辰戌之岁,太阳司天,厥阴木气升为左间,主逢天柱,则金星胜,而木不前。又遇庚戌,庚为金运,故金运先天,化运在中,故中运升之。

  有所制胜,则忽然不前。夫木运欲升天。金气乃抑之,则升而不前。盖金为清肃之气,木为风动之气,故即清气生而风气少。肃杀之气行于春,则露霜复降,草木乃萎,民病瘟疫早发,咽嗌乃干,燥金胜也。四肢满,肢节皆痛,风木病也。久而化郁,木先郁而后发也。木郁而发,即大风摧拉,折陨鸣紊,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风病也。

  是故巳亥之岁,君火升天,至窒天蓬,胜之不前。又厥阴木迁正,则少阴未得升天,水运以至其中者。君火欲升,而中水运抑之,升之不前,即清寒复作,冷生旦暮。民病伏阳,而内生烦热,心神惊悸,寒热间作。日久成郁,即暴热乃至,赤风瞳翳,化疫温疠,暖作,赤气瘴,而化火疫,皆烦而燥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

  巳亥厥阴司天,则少阴君火升为左间,主窒天蓬,则水星胜而火不前。又厥阴司天未迁正,则少阴未得升天矣。若水运以至其中者,君火欲升,而中水运抑之也。升之不前,即清寒复作,冷生旦暮,水气胜也。民病伏阳,而内生烦热,火气郁也。心神惊悸,火气虚也。寒热间作,水火相争也。日久成郁,郁而乃发,即暴热乃至矣。赤风火风也,赤风瞳翳,火风交炽,目不明也。化疫温疠,先病疫,后病疠也,疠为温疠,则疫为火疫,故又曰暖作赤气瘴,而化火疫。温疠火疫,均为热病,故皆烦而燥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谓泄其火也。

  是故子午之岁,太阴升天,主窒天冲,胜之不前,又或遇壬子,木运先天而至者,中木运抑之也。升天不前,即风埃四起,时举埃昏,雨湿不化,民病风厥涎潮,偏痹不随,胀满。久而伏郁,即黄埃化疫也,民病夭亡,脸肢腑黄胆,满闭,湿令弗布,雨化乃微。

  子午之岁,少阴司天,则太阴土气升为左间。主窒天冲,则木星胜而土不前。又或遇壬子,壬为木运,木运先天而至者,则中木运抑之也。太阴升天不前,即风埃四起,时举埃昏,风气胜也。雨湿不化,土气虚也。民病风厥延潮,风湿病也。偏痹不随,胀满,亦风湿病也。久而伏郁,郁乃发,即黄埃化疫也。民病夭亡,脸肢腑黄胆,满闭,湿令弗布,雨化乃微,土疫病也。

  是故丑未之年,少阳升天,主窒天蓬,胜之不前。又或遇太阴未迁正者,即太阴未升天也。水运以至者,升天不前,即寒雾反布,凛冽如冬,水复涸,冰再结,喧暖更作,冷复布之。寒喧不时。民病伏阳在内,烦热生中,心神惊骇,寒热间争,以久成郁,即暴热乃生,赤风气瞳翳,化成疫疠,乃化作伏热内烦,痹而生厥,甚则血溢。

  丑未之年,太阴司天,少阳相火升为左间,主窒天蓬,水星胜之,火气不前。又或遇太阴未迁正者,即少阴未升天也。辛为水运,水运以至者,则火气升天不前,即寒零反布,凛冽如冬,水涸而冰再结,水气胜也。喧暖乍作,冷复布之,寒胜热也。乍喧乍寒,故寒喧不时。民病伏阳在内,至伏热内烦,与巳亥之岁同。寒制其热,水胜火虚,故痹而生厥,甚则血溢,火郁发也。

  是故寅申之年,阳明升天,主窒天英,胜之不前。又或遇戊申戊寅,火运先天而至,金欲升天,火运抑之,升之不前,实时雨不降,西风数举,咸卤燥生。民病上热喘嗽血溢,久而化郁,即白埃翳雾,清生杀气,民病胁满悲伤,寒鼽嚏,嗌干,手折皮肤燥。

  数音朔。

  寅申之年,少阳司天,阳明金气升为左间,主窒天英,火星胜之,金气不前。又或遇戊申戊寅,火运先天而至,金欲升天,火运抑之,则升之不前矣。实时雨不降,火气胜也。西风数举,咸卤燥生,金气郁也。

  民病上热喘嗽血溢,火病也。久而化郁,郁久而发病也,即白埃翳雾,清生杀气,秋金之气也。民病胁满悲伤,寒鼽嚏嗌干,手折皮肤燥,金刑之病也。

  是故卯酉之年,太阳升天,主窒天芮,胜之不前,又遇阳明未迁正者,即太阳未升天也。土运以至,水欲升天,土运抑之,升之不前,即湿雨热蒸,寒生雨间。民病注下,食不及化,久而成郁,冷来客热,冰雹卒至。民病厥逆而哕,热生于内,气痹于外,足胫疼,反生心悸懊热,暴烦而复厥。

  间,如字。

  卯酉之年,阳明司天,太阳水气升为左间,主窒天芮,土星胜之,水气不前。又遇阳明司天未迁正者,即太阳左间未升天也。土运以至,太阳水气欲升天,而土运抑之,则升之不前矣。即湿雨热蒸,湿兼热也。寒生雨间,湿兼寒也。民病注下,食不化,土湿病也。久而成郁,郁久而水病发也。冷来客热,冰雹卒至,水气之寒也。民病厥逆而哕,水寒病也。热生于内,气痹于外,气痹于外故足胫疼,热生于内故反生心悸。热生于内,气痹于外,故郁热暴烦而复厥。

  黄帝曰∶升之不前,余已尽知其旨。愿闻降之不下,可得明乎?

  问意与前篇同。

  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是谓天地微旨,可以尽陈斯道。所谓升已必降也,至天三年,次岁必降,降而入也,始为左间也。如此升降往来,命之六纪者矣。

  至天三年,如少阴为司天左间,则次年少阴司天三年则为右间。三年之后,降而入地,始为地之左间。如此升降往来,无有己时,命之六十年之六纪者矣。

  是故丑未之岁,厥阴降地,主窒地晶,胜而不前。又或遇少阴未退位,即厥阴未降下,金运以至中,金运承之,降之未下,抑之变郁,木郁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埃埃远见,白气承之,风举埃昏,清燥行杀,霜露复下,肃杀布令,久而不降。抑之化郁,即作风燥相伏,喧而反清,草木萌动,杀霜,乃蛰未见,惧清伤脏。

  见,音现,余同。

  丑未太阴司天,则辰戌太阳在泉。厥明降地为地之左间,主窒地晶,金胜木也,胜之而厥阴不前。

  又或遇上年司天少阴未退位,即厥阴未降下矣。厥阴,木也,金运以至其中,则金运承之,承乃制也,承制之,则降之未下,抑之则变郁矣。夫木欲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则巷埃远见,而金之白气承之。风举埃昏,风气盛也。清燥行杀,霜露复下,肃杀布令,金气胜也。郁久而木不降,则抑之化郁,即风燥相伏,喧而反清,时惟春也,草木萌动而杀以霜,蛰虫乃蛰而时未见,清气之伤脏也。

  是故寅申之岁,少阴降地,主窒地玄,胜之不入。又或遇丙申丙寅,水运太过,先天而至。君火欲降,水运承之,降而不下,即彤云才见,黑气反生,喧暖如舒,塞常布雪,凛冽复作,天云惨凄,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寒胜复热,赤风化疫,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也,赤气彰而温病欲作也。

  寅申少阳司天,则巳亥厥阴在泉,少阴降地,为地之左间。主窒地玄,水胜火也,胜之而火不前。又或遇丙申丙寅,丙为水运太过,先天而至,君火欲降,水运承制之。降而不下,即火气之彤云才见,而黑气反坐。喧暖之阳气如舒,而寒常布雪,水气本寒,故凛冽复作,天云惨凄。久而不降,则抑伏之而化郁矣。郁极而复,则始焉寒胜者,今乃复热矣。复热故赤风化为温疫,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皆火郁乃发之病。是以火气彰而温病欲作也。

  是故卯酉之岁,太阴降地,主窒地苍,胜之不入。又或少阳未退位者,即太阳未得降也,或木运以至,木运承之,降而不下,即黄云见而青霞彰,郁蒸作而大风,雾翳埃胜,折陨乃作,久而不降也。伏之化郁,天埃黄气,地布湿蒸,民病四肢不举,昏眩,肢节痛,腹满填臆。

  卯酉之岁,阳明司天,则子午少阴在泉,太阴降地为地之左间。主窒地苍,木胜土也,木胜之而土不入。又或上年少阳司天未退位者,即太阴未得降也。或丁酉丁卯木运以至,木运承制之,则太阴降而不下矣。如是即土色之黄云见,而木之青霞彰,土之郁蒸作,而木起大风。土湿之雾翳埃胜,而风木之折陨乃作,且久而不降也。久伏之而化郁,郁乃发,故天埃黄气,地布湿蒸,民病四肢不举,昏眩,肢节痛,腹满填臆,皆土郁乃发之病也。

  是故辰戌之岁,少阳降地,主窒地玄,胜之不入。又或遇水运太过,先天而至也,水运承之,降而不下,即彤云才见,黑气反生,喧暖欲生,冷气卒至,甚即冰雹也。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冷气复热,赤风化疫。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也,赤气彰而热病欲作也。

  辰戌太阳司天,则丑未太阴在泉,少阳降地为地之左间。主窒地玄,水胜火也,水胜之而火不前。又或遇丙戌丙辰,水运太过,先天而至也。水运承之,火气降而不下矣,彤云才见。以下,大意与少阴同。

  是故巳亥之岁,阳明降地,主窒地彤,胜而不入。又或遇太阴未退位,即阳明未得降,即火运以至之,火运承之不下,即天清而肃,赤气乃彰,喧热反作,民皆昏倦,夜卧不安,咽干引饮,燠热内烦,大清朝暮,喧还复作。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天清薄寒,远生白气,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两胁作痛,满目忙忙。

  巳亥厥阴司天,则寅申少阳在泉,阳明降为地之左间。主窒地彤,火气胜之,火胜之而金不入。

  又或遇上年太阴未退位,即阳明未得降也。岁当戊申戊寅,即火运以至之,火运承制之,而金不下,即天清而肃,则赤气乃彰,喧热反作,火胜金也。民病昏倦,夜卧不安,不清宁也。咽干引饮,懊热内烦,热气胜也。故虽大清朝暮,而火气之喧还复作也,若抑久而终不降,则伏之而化郁。金郁而发,则天清薄寒,远生白气,金胜木虚,故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且两胁作痛,满目忙忙,是皆肝虚之病也。

  是故子午之年,太阳降地,主窒地阜,胜之,降而不入。又或遇土运太过,先天而至,土运承之,降而不入。即天彰黑气,瞑暗凄惨,才施黄埃,而布湿寒化令,气蒸湿复令。久而不降,伏之化郁,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阴痿少力,天布沉阴,蒸湿间作。

  子午少阴司天,则卯酉阳明在泉,太阳降为地之左间。主窒地阜,土胜水也,胜之则水降而不入。又或遇甲午甲子土运太过,先天而至,土运承制之,水气降而不入,即天彰黑色而水欲舒,即暝暗凄惨,才施黄埃,而土布湿矣。水欲动,而寒化令,其气随蒸湿,而土复令矣。久而不降,则伏抑之而化郁,谓郁而复发也。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阴痿少力,水发之病也。天布沉阴,蒸湿间作,水郁之气也。

  帝曰∶升降不前,晰知其宗,愿闻迁正,所得明乎?

  升降,论左右之间位,迁正,论上下之中位,故复问之。

  岐伯曰∶正司中位,是全迁正位司天,不得其迁正者,即前司天已遇交司之日,即遇司天太过有余日也,即仍旧治天数,新司天未得迁正也。

  迁正者,正司中位,是全迁正位以司天也。不得其迁正者,即前司天已遇交司之日,即遇上年司天太过而有余日,即仍旧以致天数,以致新司天未得迁正也。

  厥阴不迁正,即风喧不时,花卉萎瘁,民病淋溲,目系转,转筋,喜怒,小便赤,风欲令,而寒犹不去,温喧不正,春正失时。

  巳亥之岁,厥阴不迁正,则风木失时,故即风喧不时,而花卉萎瘁也。民病诸证,皆屋肝虚。不迁正而失时序,故风欲令而寒犹不去,温喧不正,春正失时也。

  少阴不迁正,即冷气不退,春冷后寒,喧暖不时,民病寒热,四肢烦痛,腰脊强直,木气虽有余,位不过于君火也。

  强去声,过平声,下过同。

  子午之岁,少阴不迁正,则热火失时,故即冷气不退。春时光冷后寒,以致温暖不时也。民病诸证,皆少阴心肾内虚。少阴之不迁正,必厥阴之不退位,然厥阴木气虽有余,而位不过于二气之君火也。

  太阴不迁正,即云雨失令,万物枯焦。当生不发。民病乎足肢节肿满,大腹水肿,填臆不食,飧泄胁满,四肢不举。雨化欲会,热猷治之,温煦于气,亢而不泽。

  丑未之岁,太阴不迁正,则土湿不濡,故即云雨失令,而万物枯焦,当生不发矣。民病诸证,皆屋脾虚。太阴之不迁正,必少阴之不退位也,故雨化欲令,而热犹治之,温煦于气,致亢而不泽也。

  少阳不迁正,即炎灼弗令,苗莠不荣,酷暑于秋,肃杀晚至,霜露不时。民病疟骨热心悸惊骇,甚时血溢。

  寅申之岁,少阳不迁正,则火热愆期,故即炎灼弗令,苗莠不荣,物不长也。酷署于秋,热气后也。当秋而署,以致肃杀晚至,而霜露不时。民病诸证,皆少阳火郁之所致也。

  阳明不迁正,则暑化于前,肃于后,草木反荣。民病寒热鼽嚏,皮毛折,爪甲枯焦,甚则喘嗽息高,悲伤不乐,热化乃布,燥化未令,即清劲先行,肺金复病。

  卯酉之岁,阳明不迁正者,乃少阳不退位也。不退位则暑化于前,金肃于后,热多清少,故草木反荣。民病诸证,皆金虚肺病。热化乃布,火气余也。燥化未令,金气虚也。金气虚即清劲未行,若清劲行而肺金复病。

  太阳不迁正,即冬清反寒,易令于春,杀霜在前,寒冰于后,阳光复治,凛冽不作,雾云待时。民病温疠至,喉闭嗌干,烦燥而渴,喘息而有音也。寒化待,燥犹治天,气过失序,与民作灾。

  辰戌之岁,太阳不迁正,太阳主寒水之气,太阳不迁正,乃阳明不退位。阳明不退,即冬时清肃反寒之气,易令于太阳主岁之春。杀霜在前,金气胜也。寒冰于后,水愆期也。水气虚,故阳光复治而凛冽不作,雾云待时也。民病诸证,皆水虚火病。太阳未迁正,故寒化时阳明不退位,故燥犹治天,其气过时失序,则与民为灾。

  帝曰∶迁正早晚,以命其旨,愿闻退位,可得明哉?

  迁正义明,愿闻退位。

  岐伯∶所谓不退者,即天数未终,即天数有余,名曰复布正,故名曰再治天也,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

  至春不得温和之气,一如旧岁之冬,为不退位也。

  厥阴不退位,即大风早举,时雨不降,湿令不化,民病温疫,疵发风生,皆肢节痛,头目痛,伏热内烦,咽喉干,引饮。

  巳亥厥阴不退位,则子午少阴未迁正。当子午之年,即大风早举,木气胜也。时雨不降,湿会不化木制地也。民病温疫,疵发风生,风热病也。皆肢节痛,头目痛,伏热内烦,咽喉干,引饮,亦皆厥阴风热之病也。

  少阴不退位,即温生春冬,蛰虫早至,草木发生,民病膈热咽干,血溢惊骇,小便赤涩,丹瘤,疮疡留毒。

  子午少阴不退位,则丑未太阴未迁正。当丑未之年,即温生春冬,蛰虫早至,草木发生,火气胜也。民病膈热诸证,亦皆少阴火热之病也。

  太阴不退位,而且寒暑不时,埃昏布作,湿令不去,民病四肢少力,食饮不下,泄注淋满,足胫寒,阴痿,闭塞失溺,小便数。

  丑未太阴不退位,则寅申少阳未迁正。当寅申之年,而且寒暑不时,埃昏布作,湿令不去,土气胜也。民病诸证,皆为太阴土湿之病也。

  少阳不退位,即热生于春,暑乃后化,冬温不冻,流水不冰,蛰虫出见,民病少气,寒热更作,便血上热,小腹坚满,小便赤沃,甚则血溢。

  寅申少阳不退数,则卯酉阳明未迁正。当卯酉之年,即热生于春,暑乃后化,冬温不冻,流水不冰,蛰虫出见,皆火热之气有余也。民病诸证,亦皆少阳火热之病也。

  阳明不退位,即春生清冷,草木晚荣,寒热间作,民病呕吐暴注,食饮不下,大便干燥,四肢不举,目瞑掉眩。

  卯酉阳明不退位,则辰戌太阳未迁正。当辰戌之年,值寒水之气,即春生清冷,而草木晚荣,清气惟寒,燥气则热,故寒热间作。民病诸证,亦皆阳明清寒燥热之病也。言此五气,不及太阳,可类推矣。

  帝曰∶天岁早晚,余已知之,愿闻地数,可得闻乎?

  司天者,谓之天岁,司地者,谓之地数。

  岐伯曰∶地下迁正升,及退位不前之法,即地土产化,万物失时之化也。

  下迁,从天而迁于地也。正升,从地而升于天也。退位,成功者退也。不前,司令者当升不升也。中有所失,即地土产化,皆为万物失时之化也。

  此一节中明下编升降迁正退位之义。

  帝曰∶余闻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经纬天地,数有叠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

  上编岐伯有下地甲子之说,故问天地二甲子,叠移失位,即上编刚柔失守之意。

  岐伯曰∶失之叠位者,谓虽得岁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时不节,即生大疫。注《玄珠密语》云∶阳年三十年,除六年大刑,计有太过二十四年,除此六年,皆作太过之用,令不然之旨。今言叠支选位,皆可作其不及也。

  失之,犹言失守。叠位,更移其位也。失守叠位,谓虽得岁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时不节,即生大疫矣。《玄珠密语》,书名也。以甲丙戊寅壬阳干,配子寅辰午申戌阳支,计有三十年。除甲辰甲戌,丙子戊午,庚申壬寅岁会六年为天刑,尚计有二十四年,主阳年为太过。除此天刑六年,皆作太过之用,今也若令有不然之旨,所谓不然之旨者,今言叠支叠位,虽太过有余,皆可作其不及也,盖言当位不位,虽有余亦不及也。

  假令甲子阳年,土运太窒。如癸亥天数有余者,年虽交得甲子,厥阴犹尚治天,地已迁正,阳明在泉,去岁少阳,以作右间,即厥阴之地阳明,故不相和奉者也。癸己相会,土运太虚,反受木胜,故非太过也。况黄钟不应太宫,木既胜而金复还,金既复而少阳如至,即木胜如火而金复微,如此则甲己失守,后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早至丙寅,土疫至也,大小善恶,推其天地,详乎太一。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应交司而治天,即下己卯未迁正,而戊寅少阳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即土运非太过,而木乃乘虚而胜土也,金次又行复胜之,即反邪化也。阴阳天地殊异尔,故其大小善恶,一如天地之旨也。

  窒,有余而不通也。甲子皆阳甲己化土,甲为有余,己为不及。假令甲子阳年,土运太过而窒,今年甲子,上年癸亥,如癸亥天数有余者,今年虽交得甲子,上年厥阴犹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子午少阴司天,则阳明在泉。若司天失守,而地己迁正,则阳明在泉矣。去岁当少阳在泉者,今岁已作阳明之右间。夫地己迁正,而厥阴犹尚治天,即为厥阴之地阳明,阳明金气上制其木,故不相和奉者也。上年癸亥,犹未退位,甲己运土,则癸己相会,己为阴土,故土运太虚,虚则反受厥阴木胜,夫癸主化火,火能生土,土应太过,己运不及,故非太过也。此因甲而兼论乎己也。甲主土运,是为太宫,今司天失守,即黄钟不应太宫,土虚而木既胜,始焉木胜,既而金还复。金既复,而少阴如至,至,迁正也。少阴,火也,始则木胜,终则火胜,故曰木胜如火,犹言火之胜一如木胜也。火胜而金复微矣,胜复如此,则皆甲己土运之失守也。

  后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三年后也,早至丙寅,正三年也,土疫至也。病之大小善恶,推其天地之阴阳,详乎太一之出入可以知之。又只如甲子之年,如甲至子而合。阳合阳也,合则甲与子应交司而治天,即在下之己卯未迁正,而在地上年之戊寅少阳未退位者,亦甲与己下有合也。谓从上合下也。即土运虽非太过,而木乃乘虚胜土也,金次又行复胜其木,即反致邪化而病疫也。此皆阴阳天地之殊异尔。故其病之大小善恶,一如天地之法旨,以推乎天数,详乎太一也。

  假令丙寅阳年太过,如乙丑天数有余者,虽交得丙寅,太阴尚治天也,地己迁正,厥阴司地,去岁太阳以作右间,即天太阴而地厥阴,故地不奉天化也。乙辛相会,水运太虚,反受土胜,故非太过,即太簇之管,太羽不应,土胜而雨化,水复即风,此者丙辛失守其会,后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早至戊辰,甚即速,微即徐,水疫至也,大小善恶推其天地数,乃太乙游宫。又只如丙寅年,丙至寅且合,应交司而治天,即辛巳未得迁正,而庚辰太阳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即水运亦小虚而小胜,或有复,后三年化疠,名曰水疠,其状如水疫,治法如前。

  寅申干支皆阳。假令丙寅阳年太过,如上年乙丑天数有余者,虽然得丙寅,上年太阴尚治天也。寅年少阳司天,则厥阴在地。如地己迁正。则厥阴司地,去岁太阳在泉者,今已作地之右间。地己迁正,而太阳尚治天,即天太阳阴而地厥阴,厥阴木气上制其土,故地不奉天化也。上年乙丑犹未退位,丙辛运水,则乙辛相会。辛为阴,故水运太虚,反受太阳土胜,故非太过,此因丙兼论乎辛也。丙主水运,是为太羽,司天失守,即太簇之管,太羽不应,土气胜而雨湿化。雨,水也,水生木,故水复即风。风,木也,此论丙辛水运失守其会也。至后三年,化成水疫,晚至三年,后之己巳,早至三年之戊辰。甚即速,微即综,水疫至也。病之大小善恶,推其天地之数,乃在太一游宫可以知之。又只如丙寅年,丙与寅且合,应交司而治天,然丙与辛合,又少阳寅在上,则厥阴已在下,即辛巳未得迁正,而上年庚辰太阳未退位者,干虽在丙,亦丙辛之不合德也。即水运之虚,亦小虚而小胜,小胜或有复也。后三年,病地气而化疠者,名曰水疠,其状即如水疫,治法如前篇《刺法论》。

  假令庚辰阳年太过,如巳卯天数有余者,虽交得庚辰年也,阳明犹尚治天,地己迁正,太阴司地,去岁少阴以作右间,即天阳明而地太阴也,故地下奉天也。乙己相会,金运太虚,反受火胜,故非太过也,即姑洗之管,太商不应,火胜热化,水复寒刑,此乙庚失守,其后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大小善恶,推本年天数及太一也。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应交司而治天,即下乙未未得迁正者,即地甲午少阴未遇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即下乙未,干失刚,亦金运小虚也,有小胜或无复,后三年化疠,名曰金疠,其状如金疫也,治法如前。

  庚与辰为阳年太过。如上年己卯天数有余者,本年虽交得庚辰年也,而上年阳明犹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辰年太阳司天,则太阳在地。如地己迁正,则太阴司地矣。去岁少阴在泉者今岁以作地之右间。即天乃上年之阳明,而地乃今岁之太阴也,太阴在泉土也,阳明在天金也,泉在地之下,土生其金,故地下而上奉于天也。上年己卯犹未退位,乙庚同运,则乙己相会。乙为阴,故金运太虚,反受少阴火胜。夫乙为金运,阳明司天,则金气太过,以受少阴火胜,故非太过也。此因庚而兼论乎乙也。庚主金运,谓之太商,司天失守,即姑洗之管太商不应,金失守而不及,则火胜而热化,金气正位则金生其水,而水复寒刑,以胜其火。凡此皆论乙庚金运失守,其后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三年也,徐至癸未三年后也,金疫至也。

  大小善恶,推本年天数,及乎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庚辰之年,庚与辰,且应交司而治天,乙与庚合,皆为金运。太阳辰在上,则太阳未在下,引而伸之,即下乙来未得迁正者,本年乙未则上年甲午,即上年地甲午少阴未退位者。夫在上则庚失守,在下则乙失守。且乙庚不合德也,即下乙未未得迁正,是柔干失刚,亦金运小虚也。有小虚则有小胜,小胜或无复也。后三年化疠,名曰金疠,其状如金疫,治法如前篇。

  假令壬午阳年太过,如辛巳天数有余者,虽交后壬午年也,厥阴犹尚治天。地己迁正,阳明在泉。去岁丙申少阳以作右间,即天厥阴而地阳明,故地不奉天者也。丁辛相合会,木运太虚,反受金胜,故非太过也。即蕤宾之管,太角不应,金行燥胜,火化热复,甚即连,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一。又只如壬至午,且应交司而治之,即下丁酉未得迁正者,即地下丙中,少阳未得退位者,见丁壬不合德也。即丁柔干失刚,亦木运小虚也,有小胜小复。后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状如风疫,治法如前。

  壬午之岁,阳气太过。如上年辛巳,天数有余者,虽交后壬午年也。上年辛巳厥阴犹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午年少阴司天,当阳明在地。如地己迁正,则阳明在泉奚。去岁丙寅少阳在泉者,今岁以作右闻,天即上年之厥阴,而地乃今岁之阳明。阳明金气上刑其木,故地不奉天者也。上年辛巳,犹未退位,丁壬运木,则丁辛相会合。丁为阴,故木运太虚,虚则反受金胜,木虚金胜,故非太过也。此因壬而兼论乎丁也。壬主木运,谓之太角,司天失守,即蕤宾之管太角不应,木失守而不及,则金行燥胜,木气正位,则木生火,而火化热复,以胜其金。胜之甚者,病即速,胜之微者,病即徐。速与徐,则疫至也。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壬午年,如壬至午,且应交司而治之。壬与丁合,皆为木运,少阴午在上,则阳明酉在下,引而伸之,即下丁酉未迁正者,即地下上年丙申少阳未退位者,在上则壬不迁正,在下则丁不迁正,见丁壬不合德也。即丁柔干亦失其刚,失刚谓不迁正也,此亦木运之小虚也。虚而有小胜,则有小复,后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状如风疫,治法如前篇。

  假令戊申阳年太过,如丁未天数太过者,虽交得戊申年也,太阴犹尚治天,地己迁正,厥阴在泉,去岁壬戌太阳以退位作右间,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丁癸相会,火运太虚,反受水胜,故非太过也,即夷则之管,上太微不应,此戊癸失守其会,后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一。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应交司而治天,即下癸亥来得迁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阳未退位者,见戊癸未合德也,即下癸柔干失刚,见火运小虚也,有小胜或无复也,后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治之法可塞之泄之。

  戊申之岁,阳年太过。如上年丁未天数太过者,虽交得戊申年也,上年丁未太阴犹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申年少阳司天,当厥阴在地,如地己迁正,则厥阴在泉矣。去岁壬戌太阳在泉者,今岁以退位而作地之右间。天即上年丁未之太阴,而地乃癸亥之厥阴也。厥阴木气上胜其土,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癸皆火运,而上年丁未退位,是为丁癸相会,癸之火运太虚,则反受水胜,火虚水胜,故非太过也。此因戊而兼论乎癸也。戊主火运,谓之太微,司天失守,即夷则之管,上太微不应,此戊癸失守其会也。至后三年,当化疫也,连至庚戌,戊申己酉庚戌,交三年也。疫之大小善恶,惟疫至之年,并天数及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戊申,戊火运在中也,申少阳司天也。如戊至申,且应交司而治天。戊与癸合,少阳中在上,则厥阴亥在下,即下厥阴未得迁正者,即地下上年壬戌太阳未退位者,在上则戊不迁正,在下则癸不迁正,见戊癸未合德也。即下癸柔干失刚,而不迁正,亦见火运小虚也。小虚有小胜,或无复也。后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篇。又曰治之法可寒之泄之者,以明寒泄之法可治火疠也。推而及之,则土金水木,亦可仿此义以治之,不但如前篇治法也。

  此一节申明上编刚柔二干失守及三年变疫疠之义。

  黄帝曰∶人气不足,天气如虚,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干人,致有暴亡,可得闻乎?

  帝承上编三虚之意以问。

  岐伯曰∶人之五脏,一脏不足,又会天虚,感邪之至也。

  脏不足,一虚也。天虚,二虚也。感邪,三虚也。有如下文所云也。

  人忧愁思虑即伤心又或遇少阴司天,天数不及,太阴作接间至,即谓天虚也,此即人气天气同虚也。又遇惊而夺精,汗出于心,因而三虚,神明失守,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失守位,即神游上丹田,在帝太一帝君泥丸宫下,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遇火不及之岁,有黑尸鬼见之,令人暴亡。

  子午之后,丑未继之,故子午少阴天数不及,而丑未太阴作接间至。下少阳少阴,作接间至同,人气天气虚,又遇惊而夺精,汗出于心,是为三虚。心为火脏,黑尸鬼见之,水克火也,此三虚相搏令人暴亡也。

  人饮食劳倦即伤脾,又或遇太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阳作接间至,即谓之虚也,此即人气虚而天气虚也。又遇饮食饱甚,汗出于胃,醉饱行房,汗出于脾,因而三虚,脾神失守,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却遇土不及之年,或己年或甲年失守,或太阴天虚,青尸鬼见之,令人卒亡。

  脾与胃以膜相连,故论脾而兼言胃也。

  人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即伤肾,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因而三虚,肾神失守,神志失位,神光不聚,却遇水不及之年,或辛不会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阳司天虚,有黄尸鬼主见之,令人暴亡。

  符,犹合也。不会符,犹言不会合也,亦失守意。

  人或恚怒气上,逆而不下,即伤肝也。又遇厥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阴作接间至,是谓天虚也,此谓天虚人虚也。又遇疾走恐惧,汗出于肝,肝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神位失守,神光不聚,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阴司天虚也,有白尸鬼见之,令人暴亡也。

  言心脾胃肝,不及肺者,可类推也。

  以上五失守者,天虚而人虚也,神游失守其位;即有五尸鬼干人,令人暴亡也,谓之曰尸厥。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园也,非但尸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此谓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此一节申明上编三虚暴亡,十二藏不得相失之义。

  [卷之五] 标本病传论第六十七篇

  标本,阴阳先后之气也。先病为本,后病为标。人身正气调和,外感风热湿火燥寒之气,谓之客气,则以外感客气为本,三阳三阴正气为标。若正气先病,因病而生风热湿火燥寒之气,谓之同气,则以三阳三阴正气为本,所生同气为标。故治有从本者,有从标者,有先治其本而后治其标者,有先治其标而后治其本者,间者并行,甚者独行,此标本之大法也。病传者,心病传肺,肺病传肝,肝传脾,脾传肾,相克而传,皆有死期。若间一脏,则相生而传,病当自止,不止,而至三四脏者,乃可刺,此病传之大法也。《灵枢》有《病本》篇论标本,《病传》论论病传,分而为二,此则合为一也。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

  帝承上编四时刺逆从之意,谓欲知刺之逆从,必知病之标本,不知病之标本,犹未知刺之逆从,故问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

  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后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

  别,音逼。应,平声。刺得其宜,标本始得,故凡刺之方,必别四时六气之阴阳,在表在里,浅刺深刺,前后相应,何者为逆,何者为从,逆从得施,则因标治本,因本治标,而标本可以相移,是刺得其宜。而标本始得也。

  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当,去声。《至真要大论》曰∶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标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此病生于标,取标而得也。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此病生于本,取本而得也。二者乃从取之法也。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本,二者乃逆取之法也。故申明治有取标而得者,即在标而求之于标也。有取本而得者,即在本而求之于本也。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标在标求本也。有从取而得者,即在标求标,在本求本也。故知逆取与从取之法,则正行而无可问。正行无问,可以万举万当,无有妄行,故又曰∶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弗及,治反为逆,治得为从。

  易,去声。此复举阴阳逆从标本,至大深远,而治之宜审也。上文论阴阳逆从标本,故曰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至大,言一标本逆从,而知百病之害,夫小而大者,乃少而能多,浅而能博,故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浅而博,是以浅而知深,少而多,是察近而知远,故言标与本,言易而知之弗及,不知标本,治之相反,则为逆,识其标本,治之得宜始为从,此阴阳标本逆从,而为治之宜审也。

  先病而后逆之,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此下论标本先后之治,与《灵枢·病本》论辞意相同,凡病皆当治本,惟中满而大小不利当治其标,更当察其间甚,为并行独行之治也。先病而后逆者,先病为本,后逆为标,当治其先病之本。先逆而后病者,先逆为本,后病为标,当治其先逆之本。先寒而后生病者,先寒为本,后病为标,当治其先寒之本。先病而后生寒者,先病为本,后寒为标,当治其先病之本。先热而后生病者,先热为本,后病为标,当治其先热之本。凡此皆治本之法也。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病本》篇无此句。此承上文而言,先热后生中满,则不治先热之本,而治中满之标。中满,则上下不交,人以中土为本。故治其标。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先病之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先泄之本,先泄则中土先虚,既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先病而后生中满者,则治中满之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则治中满之本,虽有标本,中满当先治也。

  人有客气,有同气。

  承上文而言,所谓先病先逆先寒先热先泄先中满者,人有客气,有同气也。客气者,风热湿火燥寒之气,侵入人身而为病也。同气者,人身厥阴之气同于风,少阴之气同于热,太阴之气同于湿,少阳之气同于火,阳明之气同于燥,太阳之气同于寒。病三阴三阳之正气,固有风热湿火燥寒之同气而为病也。

  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

  上文中满治标,更当审其小大二便,所以补上文未尽之意。后生中满,而治后病之标者,以中满,则小大二便不利,故治其后病之标。若中满而小大利,亦当先治其本。所以申明中满治标,而补其未尽之意也。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有余者,邪气有余。不足者,正气不足。病发而邪气有余,则本而标之,申明本而标之者,先治其邪气之本,后治其正气之标,此治有余之法也。病发而正气不足,则标而本之,申明标而本之者,先治其正气之标,后治其邪气之本,此治不足之法也。《天元纪大论》云∶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火气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所谓本也。是以风热湿火燥寒淫气为本,人身三阳三阴正气为标。

  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间,去声,下同,间,相兼也。甚,独盛也。治本治标,其中复有间甚,故当谨察间甚,以意调之,如邪正之有余不足,叠胜而相间者,则并行其治。并行者,补泻兼施,寒热互用也。如但邪气有余,但正气不足,而偏甚者,则独行其治。独行者,专补专泻专寒专热也。若先小大二便不利,后生标本之病者,无论间甚,但治其本,以行其便,是察间甚之中,而小大不利,当先治也。此一节,论标本先后治法之不同。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胁支痛,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此下皆论病传。其传也,相克而传,故病皆死,与《灵枢·病传》论大旨相同,辞稍异也。《病传》论云∶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是病先发于心也,一日而咳,一日始传之肺也,三日胁支痛,又三日而传之肝也,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又五日而传之脾也,心肺肝脾相传,则火刑金,金刑木、木刑土。又三日而病不已,则死,冬夜半,水刑火也,夏日中,亢极自焚也。日月营运,一寒一暑,言冬可以该秋,言夏可以该春。

  肺病喘咳,三日而胁支满痛,一日身重体痛,五日而胀,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肺病喘咳,病先发于肺也。三日而胁支满痛,三日始传之肝也。一日身重体痛,又一日而传之脾也。五日而胀,又五日而传之胃也。肺肝脾胃相传,则金刑木,木刑土,又十日而病不已,则死,冬日入,气不内归也,夏日出,气不外达也。

  肝病头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腰脊少腹痛胫,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肾,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肝病头目眩胁支满,病先发于肝也。三日体重身痛,三日始传之脾也。五日而胀,又五日而传之胃也。三日腰脊少腹痛胫,又三日而传之肾也。肝脾胃肾相传,则木刑土,土刑水。又三日而病不已,则死,冬日入,申酉属金,金克木也。夏早食,寅卯属木,不能生旺也。

  脾病身痛体重,一日而胀,二日少腹腰脊痛胫,三日背kt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脾病身痛体重,病先发于脾也。一日而胀,一日始传之胃也。二日少腹腰脊痛胫,又二日而传之肾也。三日皆kt筋痛,小便闭,又三日而传之膀胱也。脾胃肾膀胱相传,则土刑其水,脏腑皆病。又十日而病不已,则死,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

  肾病少腹腰脊痛,三日背kt筋痛,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胁支痛,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肾病少腹腰脊痛,病先发于肾也。三日皆kt筋痛,小便闭,三日始传之膀胱也。

  三日腹胀,又三日传之胃,而不传之心也。《病传》论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乃传其所胜,水克火也。

  此下三段,皆不传心与小肠,而传脾与胃,乃传所不胜,土克水也。我克克我,皆为逆传,其义一也。三日两胁支痛,又三日而传之肝也。肾膀胱胃肝相传,则水受土刑,土受木刑。又三日而病不已,则死。冬大晨,冬之大晨在辰。夏晏晡,夏之晏晡在戌,晡与同,皆土制其水而死也。

  胃病胀满,五日少腹腰脊痛,三日背kt筋病,小便闭,五日身体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后,夏日。

  《病传》论胃病在脾病下,膀胱在肾病下,乃脏腑相连。此则先脏后腑,故胃与膀胱,总列于后也。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胃,五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ht也。胃病胀满,病先发于胃也。五日少腹腰脊痛,五日传之肾也。三日背kt筋痛小便闭,又三日而传之膀胱也。五日身体重,又五日传之脾,而不传之心也。胃肾膀胱与脾相传,皆土刑其水。又六日而病不已,则死,冬夜半后,其时在丑。夏日映,其时在未。皆土不生旺而死也。病传论二日死,此则六日死,盖偶一为二,偶三为六,其理一也。病传论夜半死,此则夜半后死,夫夜半之子,一阳初生,阳气不生,虽夜半不死,而夜半后亦死,理亦一也。

  膀胱小便闭,五日少腹胀,腰脊痛,,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膀胱,五日而之肾,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膀胱病小便闭,病先发于膀胱也。五日少腹胀腰脊痛,五日始传之肾也。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又一日传胃,又一日传脾,而不传小肠与心也。膀胱与肾、胃与脾相传,则腑脏皆病,水病土刑。又二日而病不已,则死,冬之鸡鸣在丑,膀胱肾病,土克水也。夏之下晡在申,脾胃皆病,土不生金也。

  诸病以次是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间一脏止,及至三四脏者,乃可刺也。

  《玉机真脏论》云∶五脏相通,移皆有次。次者,木火土金水相生而传。故诸病以次,是相传之正。

  如是者,谓如上文之相克而传。则皆有死期,虽治无功,故不可刺。若间一脏相传,其病当止。如肺欲传肝而肾间之,则金生水,水生木;肾欲传心而肝间之,则水生木,木生火;肝欲传脾而心间之,则木生火,火生土;心欲传肺而脾间之,则火生土,土生金;脾欲传肾而肺间之,则土生金,金生水。是以其病当止。若不止,及至三四脏者,是以次相传,乃可刺也。此一节论病传相克之死期,必相生而传,始可刺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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