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儒部 > 修身治家 > 袁氏世范 >

世范卷中 处己·万般无奈方诉讼

世范卷中 处己·万般无奈方诉讼

  「原文」居乡不得已而后与人争,又不得已而后与人讼,彼稍服其不然则已之,不必费用财物,交结胥吏,求以快意,穷治其仇。至于争讼财产,本无理而强求得理,官吏贪谬,或可如志,宁不有愧于神明!仇者不伏,更相诉讼,所费财物,十数倍于其所直,况遇贤明有司,安得以无理为有理耶?大抵人之所讼互有短长,各言其长而掩其短,有司不明,则牵连不决。或决而不尽其情,胥吏得以受赇而弄法,蔽者之所以破家也。

  「译述」住在乡里面,实在没办法,才能和别人争论,争论了不能解决,才能和别人打官司。如果对方认了错就算了,不必耗费财物去勾结官吏,严惩对方,从而还求得自己满足。至于和人打官司争夺财产,本来就是没理而夺理。遇到贪官污吏也可以使自己得到满足,但是这样做难道就不有愧于神明吗?对方不服判决,还要上诉,这样所耗费的钱财,比所要争夺的东西要贵上十倍。况且遇到贤明的官吏,怎么能够把无理说成是有理呢?一般来说,打官司的人都各有长短,各自说自身的长处而遮掩起短处,官吏不能明察,就会牵牵连连,无法判决。或者是不按实情判决,官吏贪赃枉法,头脑糊涂的人会因此而破了家产。

  「评析」袁采告诫人们打官司要适可而止,切不可得理不饶人,或是无理搅三分,那样最终受害的只能是自己。  此则语录袁采直言官吏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让人们对封建吏治的黑暗也有所认识。

查看目录 >> 《袁氏世范》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