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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三·论勾绞

卷 三·论勾绞

  勾者,牵连之义;绞者,羁绊之名,二煞尝相对冲,亦犹亡劫。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勾;命后一三辰为绞;阴男阳女,命前三辰为绞,命后三辰为勾。假令甲子阳命人,卯为勾,酉为绞;乙丑阴命人,辰为绞,戌为勾之例。古歌云:“爪牙煞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临;夹煞克身无福救,必遭蛇虎伤其身。”此煞大忌金神白虎并,则凶。牛马犬畜等伤亦是,不独虎狼也。不克身与福同宫者不用。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克煞,多心路计巧,主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地诛戮。煞若克身,主非命而终;小人逢之,非横灾祸;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狱等事。又云:值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轻。又云: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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