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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十过》:“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师旷抚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平公曰:‘此道奚出?’师旷曰:‘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
靡靡:柔弱,委靡不振。原以“靡靡之乐”形容亡国的音乐,后指那些颓废、色情、低级趣味的音乐。
汉.司马迁《史记.殷本纪》:“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汉.刘安《淮南子.原道训》:“耳听朝歌北鄙靡靡之乐。”
见“靡靡之音”。《韩非子·十过》:“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也。……先闻此声音,其国必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