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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制每省设一布政使司,掌管全省财赋和属官。唯江苏省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后分设江宁、江苏二布政使司,江苏布政使司驻苏州府(治今苏州市),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及太仓直隶州、海门直隶厅。
清制每省设一布政使司,掌管全省的用人和理财。惟江苏自顺治十八年(1662年)分左右布政使司,左司驻江宁府;右司驻苏州府。康熙六年(1667年)改江南右布政使司为江苏布政使司(江苏省),为江苏建省之始。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太仓直隶州、海门直隶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