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称抵制美货运动。清光绪二十年(1894),美国强迫清政府订立限制和歧视赴美华工、华侨的条款。三十年,条约期满,旅美华侨上书清廷要求废约,美国拒绝清政府提出的修约要求,并施加威胁欲签订续约。中国人民群起反对,檀香山《新中国报》首倡不用美货以示抵制。三十一年四月,上海商务总会通电各埠商会,号召拒绝运销美货。汉口、广州、天津、福州、长沙等几十个城市和海外华侨、留学生纷纷响应,拒约会、争约处、拒约公所、抵制美货社等爱国团体相继成立,先后举行集会并刊发传单,用拒运、拒售、拒买美货及罢工、罢课等各种方式表示抗议,形成全国规模的群众性反美爱国运动。斗争持续数月,后虽遭到破坏,但清政府迫于舆论压力,始终未敢签订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