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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至长春铁路。东清铁路竣工后,俄人亟欲接展吉长一路。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吉林将军长顺奏请自办。经俄人要求,订立合同,归俄公司接办。日俄战争后,署将军达桂以合同逾期失效,仍主自办。三十三年外务部仿关外铁路借款办法,向南满铁路株式会社筹借二百五十万日元,聘日人为总工程师和司帐人员。激起吉省人民争路风潮,自组公司,拟集股商办,未邀允准。宣统元年(1909)九月开工,1912年全线通车,全长127.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