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河道总督
官名。又称南河河道总督。清代督理江南河道的最高长官。雍正七年(1729),改总河置,驻清江浦,掌督江南河道,总理黄、淮汇流入海,南北运河泄水行漕,支河湖港疏浚以及堤防、河工等事。设副总河一人,襄理河务。十二年,移驻兖州。乾隆二年(1737),省副总河,其后省置无常。咸丰十年(1860),事归漕运总督,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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