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知识 >

放本收铜

输入关键字:

放本收铜

清政府经营云南铜矿业的一种形式。康熙四十四年(1705)云贵总督贝和诺题准,由政府发放工本(资金),召绅商开采铜矿,官督商办,由官府定期“抽课收铜”,扣还工本。放本分底本与月本两种。月本上月发散,下月收铜。底本时限较长,一般四十个月扣还完毕。底本仅发放给采办十年以上之大厂。所产之铜除缴纳“课铜”和部分场费(本色)外,概由官方收买,抵还工本,是谓“官买余铜”。但官收铜料给价经常不足成本,致使云南铜矿业日趋衰落。


【检索放本收铜 ==>】 古籍全文检索:放本收铜     全站站内检索:放本收铜

儒家
儒教
儒释
儒童
儒林县
儒林郎
儒士科举
儒门事亲
儒林传稿
儒林祭酒
儒学警悟
儒家八派
儒学提举司
儒教大宗师
衡山
衡王
衡石
衡州
衡报
衡雍
衡漳
衡羸
衡山县
衡山国
衡山郡
衡水县
衡州府
衡州路
衡阳县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