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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中俄喀什噶尔东北界约》。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界约,系《中俄伊犁条约》的子约之一。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1882.12.7),由清政府特派分界大臣沙克都林札布与沙俄代表梅金斯基(В.Мединский)签于喀什噶尔。凡四条。划定了喀什噶尔东北境自那林哈勒噶至别牒里的中俄边界。沙俄藉以侵占了天山正干之南扎纳尔特河源地区的中国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