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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形式,向其强制摊派渔猎、采集、农业、副业、交换、械斗、婚丧喜庆、宗教祭祀等人役和缴纳粮食、鱼肉、竹笋及衣着原料的综合负担。但阿比与苏龙相比又有差异,前者随其繁衍后代的多寡与主人的人身依附及所负担的租赋均呈反差。历经若干代后,一般可成※“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