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藏语音译,意为“地皮税”或“地方差”。又称“渝差”。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堆穷(小户)向差巴(支差的人)交纳的差税。差巴领种的差地,所有权属西藏地方政府,需支差。堆穷住在这片土地上,即不支差,又喝此地水、拾此地柴,故要向占有这片地的差巴交纳“地皮税”。交纳标准:一般成年(18—60岁)男子,年交1只大绵羊;成年女子,交1只大山羊;不满18岁或年逾60者,无论男女,人均年交12“鲁古”青稞。是堆穷向差巴集体交纳的差税,以村为单位,收入按比例归各差户所有。表现出差巴和堆穷在土地上的从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