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近体诗平仄对仗的格律。指五言诗每句的第一、第三字,七言诗每句的第一、第三、第五字对平仄的要求不严格,即可平可仄;相对而言,五言诗的第二、第四字,七言诗的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严格遵守格律。这只是一般规则,在有的情况如五言诗“平平仄仄平”句中,如不拗救,第一字便不能由平变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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