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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公建立霸权后,于公元前651年召集鲁、宋、郑、卫、许、曹等国诸侯在葵丘(今河南兰考)举行盟会。周天子也派宰周公前往,并赐齐桓公胙(祭肉)。这次盟会规定,凡同盟之国,不可壅塞水源,不可阻碍粮食流通,不可改易嫡子,不可把妾扶为正妻,要尊贤育才、厚待宾客,不得让士世袭官职,不得专杀大夫。并且重申: “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