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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璩五十五岁,为大将军长史,作《与曹公笺》《与曹昭伯笺》;其《百一诗》或亦作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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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璩五十五岁,为大将军长史,作《与曹公笺》《与曹昭伯笺》;其《百一诗》或亦作于此

公元244年 是年
应璩五十五岁,为将军长史,作《与曹公笺》《与曹昭伯笺》;其《百一诗》或亦作于此年。

按,《魏志•王集传》卷二十一裴注引《文章叙录》云其“(迁)将军长史”,应璩景初三年(239)为侍中将军曹爽嘉平元年(249)正月见杀,其为长史必在此十年间,姑定在其为侍中五年后。又,应璩二笺均与曹爽,姑系于此。又,《魏志•王柴传》卷二十一裴注引《文章叙录》:“曹爽秉政,多违法度,璩为诗以讽焉。其言虽颇谐合,多切时要,世共传之。”应璩作此诗年月未详,曹爽自正始元年秉政,正始十年见杀,应璩此年为曹爽长史,作诗以讽或在此年。诗题“百一”,注者见仁见智,《文选•百一诗》卷二十一李注:“张方贤《楚国先贤传》曰:‘汝南应休琏作《百一》篇诗,讥切时事。遍以示在事者,咸皆怪愕。或以为应焚弃之,何晏独无怪也。’然方贤之意,以有‘百一’篇,故曰《百一》李充《翰林论》曰:‘应休琏五言诗,百数十篇,以风规治道,盖有诗人之旨焉。’又,孙盛晋阳秋曰:‘应璩作五言诗百三十篇,言时事颇有补益,世多传之。’据此二文,不得以一百一篇而称‘百一’也。今书《七志》曰:‘《应璩集》谓之《新诗》,以百言为一篇,或谓之《百一诗》。’然以字名诗,义无所取,据《百一诗序》云:‘时谓曹爽曰:公今闻周公巍巍之称,安知百虑有一失乎?’‘百一’之名,盖兴于此也。”


乙亥(十四日),卫尉寺丞邱浚降饶州军事推官,监邵武军酒税。
癸卯(十三日),改新知渭州孙沔复知庆州,新知庆州尹洙知晋州。
庚戌(二十日),淮南都转运按察使、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王素为刑部郎中、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兼知渭州。
范仲淹自参知政事出为陕西河东宣抚使。
仲淹、弼始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边,未许。
壬申(十二日),殿中丞蔡挺管勾陕西、河东宣抚机密文字,范仲淹请之也。
辛卯(二日),命参知政事贾昌朝领天下农田、范仲淹领刑法,事有利害,其悉条上。
甲午(五日),枢密副使富弼为河北宣抚使。
戊戌(九日),右正言、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余靖假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为回谢契丹使。
庚子(十一日),命知制诰田况保州城下相度处置叛军,仍听便宜从事。
癸卯(十四日),右正言、知制诰田况为龙图阁直学士,知成德军,充真定府定州路安抚使。
壬子(二十三日),右正言、秘阁校理孙甫为契丹国母生辰使。
乙丑(七日),龙图阁直学士、右正言、知成德军田况为起居舍人,赏平贼之功也。
戊辰(十日),太尉致仕许国公吕夷简卒,66岁。
著有:《宋三朝国史》一百五十五卷(《宋史•艺文志二》)、《三朝宝训》三十卷(《宋史•艺文志二》)、《一司一务敕》三十卷(《宋史•艺文志三》)、《天圣编敕》十二卷(《宋史•艺文志三》)、《景祐宝录》二十一卷(《宋史•艺文志四》)。
庚午(十二日),刑部尚书、平章事兼枢密使晏殊罢为工部尚书,知颍州。
甲申(二十六日),枢密使、吏部侍郎杜衍依前官平章事、兼枢密使,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贾昌朝为工部侍郎、充枢密使,资政殿学士、工部侍郎、知青州陈执中为参知政事。
辛卯(三日),赠司空兼侍中谥文惠陈尧佐卒,82岁。
著有:《愚丘集》二卷(《宋史•艺文志七》)、《潮阳新编》一卷(《宋史•艺文志七》)、《野庐编》(《宋史》本传)、《遣兴集》(《宋史》本传)。
甲午(六日),诏河北缘边安抚司械送契丹驸马都尉刘三嘏过涿州。
契丹既有幽蓟及雁门以北,亦开举选以收士人。
秘书丞、直史馆、同修起居注、知谏院蔡襄,以亲老乞乡郡。
甲子(七日),监进奏院、右班殿直刘巽,大理评事、集贤校理苏舜钦,并除名勒停。
狱事起,枢密副使韩琦言于上曰:“昨闻宦者操文符,捕馆职甚急,众听纷骇。
天子奋然用三四大臣,欲尽革众弊以纾民。
苏舜钦奏邸之会,预坐者多馆阁同舍,一时被责十余人。
戊辰(十一日),校书郎、馆阁校勘宋敏求落职,与京师差遣。
己巳(十二日),范仲淹上表乞罢政事、知邠州,诏不许。
辛未(十四日),太常博士钱明逸为右正言,谏院供职。
癸卯(十六日),吏部尚书、知亳州夏竦为资政殿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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