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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刘琨为段匹䃅所害,作《重赠卢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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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刘琨为段匹䃅所害,作《重赠卢谌诗》。

公元318年 五月
癸丑,刘琨为段匹䃅所害,作《重赠卢谌诗》

晋书卷六《元帝纪》:“五月癸丑,使持节、侍中都督太尉并州刺史广武刘琨为段匹䃅所害。”同书卷六十二《刘琨传》:“匹䃅奔其兄丧,琨遣世子群送之,而末波率众要击匹䃅而败走之,群为末波所得。末波厚礼之,许以琨为幽州刺史,共结盟而袭匹䃅,密遣使赍群书请琨为内应,而为匹䃅逻骑所得。时琨别屯故征北府小城,不之知也。因来见匹䃅,匹䃅以群书示琨曰:‘意亦不疑公,是以白公耳。’琨曰:‘与公同盟,志奖王室,仰凭威力,庶雪国家之耻。若儿书密达,亦终不以一子之故负公忘义也。’匹䃅雅重琨,初无害琨志,将听还屯。其中弟叔军好学有智谋,为匹䃅所信,谓匹䃅曰:‘吾胡夷耳,所以能服晋人者,畏吾众也。今我骨肉构祸,是其良图之日,若有奉琨以起,吾族尽矣。’匹䃅遂留琨。琨之庶长子遵惧诛,与琨左长史杨桥、并州治中如绥闭门自守。匹䃅谕之不得,因纵兵攻之。琨将龙季猛迫于乏食,遂斩桥、绥而降。初,琨之去晋阳也,虑及危亡而大耻不雪,亦知夷狄难以义伏,冀输写至诚,侥幸万一。每见将佐,发言慷慨,悲其道穷,欲率部曲列于贼垒。斯谋未果,竟为匹䃅所拘。自知必死,神色怡如也。为五言诗赠其别驾卢谌曰……”隋书卷三十五《经籍志四》:“晋太尉《刘琨集》九卷,梁十卷。《刘琨别集》十二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刘司空集》十卷,晋司空中山刘琨越石撰。前五卷差全可观,后五卷阙误,或一卷数行,或断续不属,殆类钞节者,末卷《刘府君诔》尤多讹,未有别本可以是正。”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十一辑诗四首。全晋文卷一百八辑文二十五篇。《文心雕龙•才略》:“刘琨雅壮而多风,卢谌情发而理昭,亦遇之于时势也。”《诗品•卷中》:“其源出于王粲。善为凄戾之词,自有清拔之气。琨既体良才,又罹厄运,故善叙丧乱,多感恨之词。”元好问《论诗绝句》:“曹刘坐啸虎生风,四海无人角两雄。可惜并州刘越石,不教横槊建安中。”明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题辞》:“越石兄弟……诗赋岂尽无传,顾乃奔走离乱,仅存书表。想其当日执槊倚盾,笔不得止,劲气直辞,回薄霄汉。推此志也,屈平沅湘,荆卿易水,其同声邪?晋元渡江,无心北伐,越石再三上表,辞虽劝进,义切复仇,读者苟有胸腹,能无慷慨?……夫汉贼不灭,诸葛出师;二圣未还,武穆鞠旅,二臣忠贞,表悬天壤,上下其间,中有越石。”明许学夷《诗源辩体》卷五:“刘越石五言,篇什不多。其《赠卢谌》《扶风歌》,语甚浑朴,气势遒迈。”清毛先舒诗辩坻:“刘太尉诗有孟德之气,子建之骨,特密处不似魏人耳。”刘熙载《艺概•诗概》):“孔北海《杂诗》:‘吕望老匹夫’,‘管仲小囚臣’,刘越石《重赠卢谌》诗:‘惟彼太公望,背在渭滨叟’,又称‘小白相射钩’,于汉于晋,兴复之志同也。北海言‘人生有何常,但患年岁暮’,越石言‘时哉不我与,去矣若云浮’,其欲及时之志亦同也……刘越石诗,定乱扶襄之志;郭景纯诗,除残去秽之情。第以‘清刚’目之,殆犹未觇厥蕴。”又曰:“刘公干、左太冲诗壮而不悲,王仲宣、潘安仁悲而不壮,兼悲壮者,其惟刘越石乎?”


韦玄成为少府。
匡衡辟为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议曹史。
刘钦约二十六岁,就淮阳国。
刘向迁散骑、谏大夫、给事中。
萧望之作《宜罢中书宦官》,由是大与石显忤。
刘向出为宗正。
会稽人郑朋奸猾,欲附萧望之,因受拒而恨之,扬言揭萧望之“小过五、大罪一”。
待诏华龙品行污秽,与郑朋结为友。
中书令弘恭、仆射石显阴令郑朋、华龙趁萧望之休日,上告元帝;元帝使弘恭核查萧望之事。
萧望之对言欲匡正国家,非为邪。
弘恭、石显奏萧望之、刘向、周堪等为朋党,请致廷尉。
元帝不省致廷尉为下狱,答曰“可”;周堪、刘向下狱;后召周堪,刘向应曰“系狱”,元帝始大惊,乃赦免萧望之罪,收前将军及光禄勋印绶,免刘向为庶人。
诏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
匡衡为史高举荐,为郎中。
富平侯张勃举荐陈汤。
萧望之对元帝问,言张敞为能吏,然非师傅之器。
张敞被征,欲以为左冯翊,病卒(? —前48)。
萧望之赐爵关内侯,奉朝请。
刘向征为中郎。
韦玄成迁太子太傅。
元帝欲以萧望之为相,弘恭、石显等皆侧目视之;刘向遂使外亲上《变事》,称地震殆为弘恭等;系狱。
韦玄成劾奏刘向为臣不忠,不悔前过,令人言变事,诬罔不道。
刘向免为庶人。
萧望之子萧伋上书讼父萧望之前事,有司奏萧望之教子上书,失大臣体,请逮捕;弘恭、石显等建言投之牢狱,元帝可其奏;萧望之下狱。
萧望之接受朱云自杀之劝告,饮鸩自杀,年约六十二(前108?—前47)。
褚少孙约四十一岁,或于此年以高第为郎。
张子蟜奉玺书敕谕东平王刘宇、王太后、东平傅相。
陈汤约二十八岁,待迁,父死不奔丧,被劾奏,下狱。
诏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
褚少孙约四十二岁,或于此年补毕《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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