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士陈于陛请修国史,焦竑条上七议,为粗具凡例事迹,名《献征录》。
公元1593年 九月
大学士陈于陛请修国史,焦竑条上七议,为粗具凡例事迹,名《献征录》。
《罪惟录》列传卷十八《焦竑》:“焦竑,字弱侯,南直江宁旗手衙人,以贤书讲学崇正书院。万历己丑(1589),廷对第一,授修撰。二十一年,大学士陈于陛请修国史,意属竑,竑辞不可。因条七议,略曰:‘建文、景泰二朝,向无专纪,即景帝位号已经题复,而实录犹然附载,孙蒙祖号,弟袭兄年,名实相违,传信何据?此专纪之当议一也。睿宗献皇帝位终北面,犹人臣之称,事属追王,无编年之体,宜如德、懿、熙、仁四祖列载本纪之前,此附纪之当议二也。旧例,大臣三品以上乃得立传,是高门在跖、蹻亦书,而寒族虽夷、鱿不录,何以阐明公道,昭示来兹?则贵贱并列之当议三也。《吾学编》、《名臣录》之类,多载懿行,而巨憝宵人幸逃斧钺。史称梼杌,义不甚然,则善恶并存之当议四也。累朝实录,禀于总裁,苟非其人,牵于爱憎,如谓方正学之乞哀,于肃愍为迎立,以至野史小说,尤多不根,则记载失实之当议五也。凡系史材,必由阁请,而星历乐律,河渠盐铁等,若非专门,难于透晓,剧采择预员之当议六也。国初北平甫下,属大将军收秘书监图书典籍,太常法服祭器仪卫,及天文仪象地里户口版籍。寻从解缙之请,复购民间遗书。今中秘所藏,存者无几,宜责成提学官,岁购故家轶本,一贮翰林院,一贮国子监,以备纂修之用,则考据必周之当议七也。’为粗具凡例事迹,名《献征录》。”《四库全书总目》卷六二史部传记类存目四著录焦竑《献征录》一百二十卷,提要曰:“是书采明一代名人事迹。其体例以宗室、戚畹、勋爵、内阁、六卿以下各官分类标目。其无官者则以孝子、义人、儒林、艺苑等目分载之。自洪武迄于嘉靖,搜采极博。然文颇泛滥,不皆可据。又于引据之书,或注或不注,亦不免疏略。考竑在万历中,尝应陈于陛聘,同修国史,既而罢去。此书殆即当时所辑录欤?”
- 士燮四十六岁,举茂才,除巫令。
- 详,姑定在为交阯太守五年前。
- 曹操二十八岁,复上书切谏,当在是年。
- 王朗师事杨赐。
- 刘陶上疏言张角事;奉诏作《春秋条例》。
- 治通鉴》卷五十八)。
- 张纮二十七岁,此年前后于外黄从濮阳闿学《韩诗》《礼记》《左氏春秋》。
- 百姓作《范史云歌》。
- 颍容或于此年师事太尉杨赐。
- 卢毓生(183—257)。
- 胡综生(183—243)。
- 蒋济约生于此年(183?—249)。
- 灵帝大赦天下党人。
- 张超为别部司马,从朱俊讨黄巾。
- 卢植为北中郎将,奉命讨张角。
- 孔融奉谒贺何进迁大将军,门者不时通,怒而去;河南官属欲追杀之,后止。
- 陈纪为四府所辟,皆不就。
- 刘陶封中陵乡侯。
- 蔡邕作《太尉桥玄碑》《太尉桥玄碑阴》《黄钺铭》。
- 卢植破黄巾,围张角于广宗;宦官诬奏卢植,卢植抵罪。
- 高彪卒(? —184)。
- 蔡邕为马融之女马伦作《司徒袁公夫人马氏碑》。
- 改元中平。
- 赵岐七十六岁,征拜议郎。
- 刘陶迁尚书令,拜侍中,徙京兆尹。
- 应奉约于此年卒,年约六十五(120?—184?)。
- 郑玄五十八岁,注毕《古文尚书》《毛诗》《论语》,又撰《毛诗谱》《论语释义》《仲尼弟子目》。
- 荀爽五十七岁,被王允辟为从事。
- 孔融三十二岁,应何进辟,为侍御史,以与赵舍不合,托病归;被王允辟为从事。
- 曹操三十岁,拜骑都尉,击颍川黄巾;迁济南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