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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许有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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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许有壬传》


元史
原文
    许有壬字可用,其先世居颍,后徙汤阴。有壬幼颖悟,读书一目五行,尝阅衡州《净居院碑》,文近千言,一览辄背诵无遗。擢延祐二年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会关中有警,邻州听民出避,弃孩婴满道上,有壬独率弓箭手,闭城门以守,卒获无虞。州有追逮,不许胥隶足迹至村疃,唯给信牌,令执里役者呼之,民安而事集。右族贪虐者惩之,冤狱虽有成案,皆平翻而释其罪,州遂大治。
    泰定元年,初立詹事院,选为中议,改中书左司员外郎。京畿饥,有壬请赈之。同列让曰:“子言固善,其如亏国何!”有壬曰:“不然。民,本也,不亏民,顾岂亏国邪!”卒白于丞相,发粮四十万斛济之,民赖以活者甚众。
    重纪至元初,长芦韩公溥因家藏兵器,遂起大狱,株连台若省,多以赃败,独无有壬名,由是忌者益甚。有壬度不可留,遂归彰德,已而南遊湘、汉间。
(至正)二年,囊加庆善八及孛罗帖木儿献议,开西山金口导浑河,逾京城,达通州,以通漕运。丞相脱脱主之甚力,有壬曰:“浑河之水,湍悍易决,而足以为害,淤浅易塞,而不可行舟;况地势高下,甚有不同,徒劳民费财耳。”不听,后卒如有壬言。
    十二年,盗起河南,声撼河朔间,有壬画备御之策十五条,以授郡将,民藉以安。十五年,有僧名开,自高邮来,言张士诚乞降,众幸事且成,皆大喜,有壬独疑其妄,呼僧诘之,果语塞不能对。转集贤大学士,兼太子左谕德。有壬前朝旧德,太子颇敬礼之。一日入见,方臂鸷禽以为乐,遽呼左右屏去。十七年,以老病,力乞致其事,久之始得请。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卒,年七十八。
    有壬历事七朝,垂五十年,遇国家大事,无不尽言,皆一根至理。当权臣恣睢之时,稍忤意,辄诛窜随之,有壬绝不为巧避计,事有不便,明辨力诤,不知有死生利害。
(选自《元史·许有壬传》,有删改)

译文
    许有壬字可用,他的先祖世代居住在颍州,后迁居汤阴。有壬幼年聪明过人,读书一目五行,曾阅读衡州《净居院碑》,其文近千字,他看一遍即能背诵,没有遗漏。延祐二年进士及第,被授予同知辽州事一职。适逢关中有危急情况,邻近各州听任百姓外出躲避,道路上到处都是被弃的儿童和婴儿,有壬独自率领弓箭手,关闭城门来守卫,最终平安无事。州里若有追捕之事,不允许胥吏进入村庄,只给信牌命令村里的役夫传呼欲捕之人,由此百姓安定而事情成功办理。豪门大族中贪虐的就惩办他,冤案即使已作了判决,也都平反,洗脱他们的罪名,于是辽州政治修明,局势安定。
    泰定元年,朝廷刚设立詹事院,有壬被选为中议,后又改任中书左司员外郎。京畿发生饥荒,有壬请求赈济那里的百姓。他的同僚责备说:“你的话固然好,亏了国家怎么办?”有人说:“不能这样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不亏民,怎么会亏国家呢?”最终禀报丞相,打开国家的粮仓取出四十万斛粮食救济灾民,灾民因此得以活命者很多。
    至元初年,因长芦韩公溥家中藏有兵器,于是兴起大案,株连台省许多官员,这些官员大多因贪赃而倒台,只有有壬之名不在其中,因此忌恨他的人更加忌恨他。有人考虑不可久留,就回到彰德,不就又向南游历湖南、湖北。
    (至正)二年,襄加庆善八及孛罗帖木儿献计,开西山金口疏导浑河,流经京城,到达通州,来通水运。丞相脱脱极力主张,有壬说:“浑河之水,湍急凶悍,容易决堤,足以成为大害,泥沙沉积,容易堵塞,而不能进行舟船;况且地势高低很不同这样开凿只是劳民伤财罢了。”朝廷不接受此建议,最后情况果然像许有壬说的那样。
    至正十二年,河南盗匪猖獗,声势震撼黄河以北的地区,有壬提出抵御计策十五条,授予郡城的守将,百姓因此得以安定。至正十五年,有个僧人名开,从高邮来,说张士诚乞求投降,大家庆幸平叛的事情将要成功,都很高兴。只有有壬怀疑这一消息是假的,唤来僧人质问他,果然无言以对。转任集贤大学士,兼任太子左谕德。有壬是前朝德高望重的老臣,太子很尊敬他并以礼相待。一天有壬进宫见太子,太子臂上正立着一只鸷禽以此为乐,有壬立即让左右的人将禽带走。至正十七年,因年老有病,极力请求辞官,很长时间才获得批准。至正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去世,终年七十八岁。
    有壬历任七朝官职,前后将近五十年,遇到国家大事,没有不将自己的看法完全说出来的,都以真理作为论说的依据。当权臣暴戾胡为时,稍微违逆了他们的心意,就会被他们随意杀害和放逐,有壬绝不考虑回避,政事有不便施行之处,他就明辨是非,距离争辩,从不知道死生利害。 

《元史·许有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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