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备急千金要方

> 卷十七 肺脏方(凡八类) 气极第四

气极第四

(论一首 方六首 灸法二首) 论曰∶凡气极者,主肺也。肺应气,气与肺合。又曰∶以秋遇病为皮痹,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则寒湿之气客于六腑也。若肺有病则先发气,气上冲胸,常欲自恚。以秋庚辛日伤风邪之气为肺风,肺风之状多汗。若阴伤则寒,寒则虚,虚则气逆咳,咳则短气,暮则甚。阴气至,湿气生,故甚阴畏阳气,昼日则瘥。若阳伤则热,热则实,实则气喘息上胸噫,甚则唾血也。然阳病治阴,阴是其里。阴病治阳,阳是其表。是以阴阳表里衰旺之源。 故知以阳调阴,以阴调阳。阳气实则决,阴气虚则引。善治病者,初入皮毛,肌肤筋脉则治之。若至六腑五脏,半死矣。 扁鹊曰∶气绝不治,喘(一作奔)而冷汗出,二日死。气应手太阴,太阴气绝,则皮毛焦,气先死矣。

返回目录 >> 《备急千金要方》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