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林分中经济材蓄积量占林分总蓄积量的百分率。亦可指林分内用材树株数占总株数的百分率。 原木加工为制材成品的材积与所用原木材积的百分率。是制材企业评定产值的重要指标。可分为两种:(1)主产出材率。根据原木的主要制成品(如枕木、大方材和厚板材等)的材积计算;(2)综合出材率。根据包括小规格材在内的全部制成品的材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