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是获得, 得到。 《说文》: “得, 行有所得也。从彳, 声。 ” 甲 骨文1-2是手拿“贝” 的形状( “贝”在上古曾作为货币使用) ,表示得到。 甲骨文3-4加一行动符号 “彳” (读chì) ,表示在行走、行动中拿、取,也是 小篆“行有所得” 的理论基础。金文1-5是秦未统一文字前的文字,异写现象 十分严重,但仍可看出与甲骨文的渊源关系。其中金文1的 “手”和 “贝”非 常逼真,如同图画,几有看图识字的功能。小篆将“贝”误写作“见” ,或是 受“说文古文” 的误导( “说文古文”每与甲、金文不合,只能参考)。隶书 又将小篆的“见”写作“旦” ,完全失去“得”字本义,但从此脱离了古文字 成为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